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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苏克2023年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阿苏克2023年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2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 14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阿克苏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0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中隐瞒病史的(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聘。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专业详见2023年克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6.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教师资格要求:教师资格符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科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相同学科岗位;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幼儿园岗位。对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先参加教师招聘,上岗前要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8.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2023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的具体岗位要求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在克州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或相关手续未办结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至2023年5月17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调剂、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招聘时间为2023年5月至7月。

  (一)网上报名(2023年5月17日10︰00-21日18︰00)。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对于2023届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3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照片。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23年克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或上传材料缺失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因考生本人理解错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准确有效,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2023年5月22日-23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5月24日。考生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5月30日-31日携带身份证到克州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10︰00进行;考试地点

  设在阿图什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1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考查报考人员作为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根据岗位要求,分学科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语文学科120分(合格分数线72分)。

  3.笔试成绩查询。6月13日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5日,资格复审地点由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教育局自行确定,复审形式为现场复审。资格复查按照《简章》《岗位表》等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或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3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需退役军人相关证件。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由设岗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日。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进行试讲,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学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人员,在面试时还应展示一定的专业技能。

  学前学科专业技能: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等。

  体育学科专业技能:短跑、引体向上、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

  音乐学科专业技能:读谱、声乐、乐器演奏等。

  美术学科专业技能:速写、素描、绘画创作(水粉或者水彩绘画)等。

  信息技术学科专业技能:计算机基本知识(操作系统基本知识)、office软件使用能力、网络知识和网络使用能力等。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设岗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设岗县(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察。由设岗县(市)教育局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涉罪信息进行查询。考察中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调剂

  调剂由设岗县(市)教育局组织,对资格复审、面试合格,但因岗位招聘数量所限而未能入闱体检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高学段可向低学段)同学科原则,如同学段同学科无可调剂的空岗,按照同学科高学段到低学段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只进行一次。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县(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由设岗县(市)教育局审定,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各县(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县(市)确定,于2023年8月20日前完成。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培训合格后,按各县(市)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不合格依法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单位所属教育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而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克州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遵守工作纪律,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录取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信息发布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

  (二)克州信息发布网址和微信公众号:

  1.克州政府网网址https://www.xjkz.gov.cn

  2.克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为“克州教育”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克州教育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未尽事宜,由克州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联系方式:

  克州教育局0908-7625005

  阿图什市教育局0908-7620015

  阿克陶县教育局0908-5729074

  乌恰县教育局0908-4621239

  阿合奇县教育局0908-7656012

  监督电话0908-4230765(派驻纪检监察组)

  0908-7625025(克州教育局)

附件:1:2023年克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克州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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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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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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