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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5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毕节市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55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幼儿园师资紧缺问题,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5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调方案》)。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调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岗位表》)

  三、考调对象及考调方式

  (一)考调对象

  金沙县内在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考调方式

  分片区、分学科设置考调岗位,其中:

  1.金沙县第二中学、金沙县第三中学2所学校语文教师(1004岗位)、数学教师(1005岗位)、英语教师(1006岗位)按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2.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二实验小学3所学校语文教师(1010岗位)、数学教师(1011岗位)按岗位报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3.五所幼儿园(金沙县第二幼儿园、金沙县第五幼儿园、金沙县第八幼儿园、金沙县第十一幼儿园、金沙县第十二幼儿园)学前教师(1013岗位)统一报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

  四、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须是金沙县内初中在编教师,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须是金沙县内小学在编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学段教师岗位须是金沙县内幼儿园在编教师。

  (四)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初中学段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语文教师岗位、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英语(外语)教师资格。

  3.报考学前教育学段教师岗位须具有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年龄、工龄要求:

  1.报考金沙县第二中学、金沙县第三中学2所学校岗位的,需参加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5月27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一实验小学、金沙教育研究院附属第二实验小学3所学校岗位的,需参加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2013年5月 27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五所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需参加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5月27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截止2023年5月27日,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审查的;

  4.纳入此次设岗考调学校的教师;

  5.其他不得参加考调的情形。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考调信息于2023年 5月17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考调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将通过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考调人员未及时阅读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5月26日—2023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科技局三楼人事股(金沙县第二小学旁办公楼)。

  4.报名要求:

  (1)考调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考调方案》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承诺人(本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考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等相关信息出现错误影响考调的,由考调人员承担责任。如考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责任。

  (3)每名考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考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右上角须贴照片);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诚信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考调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对象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追究资格审查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六、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相关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信息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用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三)进入面试的考调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迟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结构化面试方式)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八、选岗

  需选岗的岗位,根据考调计划按考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选岗对象。如选岗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由县教育科技局组织,选岗岗位详见《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说明书》(附件3),选岗情况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选岗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九、考察

  需选岗的岗位,选岗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不需选岗的岗位,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由金沙县教育科技局具体负责实施,成立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等。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考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考调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选岗、考察合格的考调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十一、调动

  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拟调动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监督及有关要求

  (一)纪律监督

  1.本次考调工作在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开展工作。

  2.工作中,涉及与考调人员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考调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要求

  1.本次考调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考调人员进入选岗环节后,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选岗及之后各环节,否则接受组织处理并调配到其他乡镇缺编学校任教。
    3.考调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三、组织领导

  考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857-7221239 县教育科技局

  0857-725276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1.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2.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3.金沙县2023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说明书.xls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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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海育幼儿园24年公开招聘

北京市海淀区海育幼儿园于2020年11月26日开园,隶属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北京海国恒泰幼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幼教”),聚焦0-6岁一体化的学前教育,集团规模化办学,是区教委和国有企业合作创办的一所公办性质幼儿园。

海国幼教以“做有温度、善创新、最幸福的幼儿园”为办园宗旨,“以至爱致最爱,以稚爱成大爱”为办学理念,以给每个孩子最适宜、最难忘的成长体验为最终追求。让每一名幼儿成长为有健康体魄、阳光心态、善良正直、乐学善思、视野开阔、远见卓著的世界小公民。

海国幼教现有3所幼儿园,规模将不断扩大,2025年公司将发展到7所幼儿园。现委托北京双高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1. 总园长助理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协助总园长(副总经理级别)日常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在各分园的执行事宜,协助起草相关规章制度、各类平行部门、各上级主管单位工作汇总或报告撰写等,统筹幼儿园宣传组各类活动,以及其他上级领导交付的临时工作等。

任职要求:

(1)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在幼儿教育行业相关岗位工作3-5年。

(2)综合素质优秀,文字功底突出。

(3)个性相对成熟、稳重,严谨,沟通表达能力强。

2. 园长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

(1)负责下属一线幼儿园整体运营及管理工作,对结果负责。

(2)全面负责园所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及时分解并完成指定的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造本园特色课程。

(3)负责园所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4)做好园所团队建设和员工的思想工作;按照园所制度及流程对园所人员进行招聘、考核、评级、职称、留用、解聘等相关支持工作,定期对园所各岗人员的工作进行相应的考核。

(5)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和管理园所的固定资产,并对园所内外部环境、教具、设备等的修缮与改造提出建议,做好幼儿园开源节流,并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6)负责家长工作,维系家园关系;引导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管理工作,吸纳合理建议。

(7)维护幼儿园与教委、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建立幼儿园对外合作与交流机制,利用相关的社会教育资源,丰富幼儿园的教育活动。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至少5年以上国内大型幼儿园、国际幼儿园全面运营管理经验,公立幼儿园优先。

(3)诚实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5)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平和的心态,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6)热爱并乐于从事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3. 园长助理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

(1)根据幼儿园招生目标持续拓展及完善招生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方式及新媒体渠道等。

(2)策划并组织幼儿园相关推广活动,提高周边社群对园所的认知度。

(3)具体落实招生工作中的家长沟通、答疑及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幼儿入园手续办理顺利。

(4)其他协助园长的行政事务性相关的工作。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3年以上学龄前儿童(幼儿园、培训机构或托育早教行业等)相关市场及招生管理工作经验。

(2)熟悉学龄前市场需求,家长需求,擅长家长沟通工作。

(3)具备实战的市场宣传策划能力,擅长统筹活动组织,擅长市场及数据分析工作经验。

(4)沟通能力强、文笔好,系统思维能力强。

(5)认同结果导向的工作管理方式。

4. 保教主任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

(1)制定幼儿园的保教计划、常规工作制度、标准和流程。

(2)根据各年龄班特点对班级管理进行指导和管理,确保保教常规工作制度、标准和流程的落实。

(3)组织幼儿园教科研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为提高整体的保教质量服务。

(4)负责园内业务工作评价工作。

(5)协助园长进行招生、管理工作。

(6)向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指导。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区级骨干或学科带头人优先。

(3)至少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其中一线教师班长经验五年以上,教研组长经验三年以上,公立幼儿园优先。

(4)综合素质优秀,有至少10人以上团队管理经验,擅长团队带领和培养。

5. 主班教师 招聘人数:13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幼儿园一日工作细则组织开展班级一日活动。

(2)负责制定班级学期、月、周教学工作计划。

(3)负责班级家长工作、家校沟通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4)负责班级生源稳定,配合招生老师工作。

任职要求:

(1)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标准,有亲和力,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有三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

(4)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团结有爱互助合作精神。

6. 配班老师 招聘人数:13人

岗位职责:

(1)配合主班完成每周幼儿教育教学任务。

(2)配合主班完成班级整体工作。

(3)积极学习和掌握幼教课程,认真做好备课工作。

(4)能及时了解家长需求,配合好主班老师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任职要求:

(1)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一年以上一线幼儿园工作经历,公立幼儿园优先。

(3)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有爱心、有耐心,工作细心,尊重幼儿人格。

7. 保育员 招聘人数:16人

岗位职责:

(1)负责本班室内外卫生消毒工作,保持本班环境整洁。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与有关教师一起管理好幼儿生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根据本班教育要求,做好配班工作,配合教养员管理好幼儿一日生活。

(3)保管好本班设备、用品,爱护公物,例行节约。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努力钻研业务,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团结同志,共同做好工作。

任职要求:

(1)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保育员证书。

(2)热爱幼儿教育工作,有爱心、有耐心,工作细心,尊重幼儿人格。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4)熟练掌握日常电器和卫生工具、各类消毒用品的使用方法。

(5)掌握基本的幼儿护理常识。

8. 后勤主任 招聘人数:4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相关后勤管理制度,并坚持检查、督促落实,保证时效。

(2)主持幼儿园工会工作,做好计划。

(3)负责监督采购办公、日常消耗物品工作,保证供应,及时维护与维修。

(4)制定幼儿园后勤工作计划,指导卫生保健计划、财务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抓好监督与落实,定期总结及时归档,并及时向园长汇报工作的完成情况。

(5)负责对后勤、保健医、财务、食堂、保安、保洁人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学习、会议,确保各岗人员按规范要求完成工作。定期考核后勤人员的履职情况。

(6)保证幼儿园人员、财务、资产、食品卫生的安全。安全大检查,负责上报维修。

(7)负责教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制定安全预案,安排节假日值班。

(8)保证时效,及时上报园长并在行政会上汇报,将上交的材料主动留存。

(9)做好全园固定资产的管理。

(10)负责幼儿园的绿化美化,以及垃圾分类和宣传工作。

(11)负责联系周边有效资源处理园内各类问题。

(12)负责填报后勤预算。

(13)负责签订后勤相关合同。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管理类相关专业。

(2)至少五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在采购/资产/安全/食堂/卫生保健等方面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3)综合素质优秀,有至少10人以上团队管理经验,擅长团队带领和培养。

(4)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能够有效落实上级安排及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9. 保健医 招聘人数:7人

岗位职责:

(1)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3)负责晨检、午检和健康观察,做好幼儿营养、生长发育的监测和评价;定期组织幼儿健康体检,做好幼儿健康档案管理。

(4)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协助做好疾病防控和计划免疫工作。

(5)向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指导。

(6)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任职要求:

(1)医学或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保健医上岗证。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爱心和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

(4)有幼儿园保健医工作经验者优先。

10. 厨师 招聘人数:6人

岗位职责:

(1)执行食谱,按量制作主(副)食。

(2)确保准时开饭,做好饭菜、奶、汤的制作工作(孩子饭、老师饭)。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按照流程操作,并保持厨房的清洁卫生。

(4)按操作规程使用厨房设备,保障安全及使用寿命。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年龄60周岁以下。

(2)具有相关岗位的从业工作经验。

(3)持有厨师相关从业证书,健康证,身体健康。

(4)对于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

11. 面点师 招聘人数:3人

岗位职责:

(1)按所定食谱精心加工、制作面点食品。

(2)注意个人卫生,操作前要洗手,工作服勤洗,保持清洁。

(3)掌握蒸煮时间和用气规律。

(4)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面点制作的技术水平。

(5)教授及培训新员工。

任职要求:

(1)1年龄60周岁以下。

(2)具有相关岗位的从业工作经验,同时会中西式面点优先。

(3)持有相关面点从业证书,健康证,身体健康。

(4)对于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具有团队精神。

12. 厨工 招聘人数:4

岗位职责:

(1)负责切菜、洗菜、洗碗等工作、配合团队完成每日的厨房工作。

(2)幼儿园厨房内部卫生,负责自己管理区域的卫生。

任职要求:

(1)年龄50周岁以下。

(2)有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健康证。

13. 保洁员 招聘人数:5

岗位职责:

幼儿园保洁,楼道卫生、办公室卫生、玻璃卫生、洗手间卫生、公共区域卫生。

任职要求:

(1)年龄55周岁以下。

(2)有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有责任心,爱心、耐心。

二、招聘流程

1.按照邮件报名、简历筛选、邀约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

3.报名方式:

(1)应聘者需将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证书、获奖证书(如有)扫描件等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yijia@zhixinhr.com.cn

(2)邮件名与文件名命名要求相同:“应聘岗位-姓名-学历”(电子版简历切勿重复投递)。

(3)未按要求填写或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一旦发现报名人员有虚报、瞒报、提供不实信息等情况,取消该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2.报名时请规范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因报名人员通讯不畅导致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资料将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4.公开招聘结束,未录用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相关待遇

待遇情况:具体面议。有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带薪寒暑假,各类团建,免费工作餐,员工子女教育支持,园龄津贴,教师职称评定及激励,区级/市级教学课题项目参与等。

五、备注

咨询电话:伊老师010-84383072/13488712927 ( 周一至周五 9:30-11:30 13:30-17:30 )

北京市海淀区海育幼儿园

2024年2月22日

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岗位计划

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新任教师(具体见附件1《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泾县人民政府(www.ahjx.gov.cn)-公告公示栏;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人民政府网(www.ahjx.gov.cn)-县直部门(网页最下行)-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340/0/page_1.html);

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人民政府网(www.ahjx.gov.cn)-县直部门(网页最下行)-泾县教育体育局(https://www.ahjx.gov.cn/XxgkContent/showList/296/0/page_1.html)。

其他与招聘工作有关的后续信息将陆续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zk.sun-hrm.com/index/nindex/?p=ah)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

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证书原件的需上传本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承诺书;2024年非全日制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上传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证明、有关证件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1)。

④教师资格证(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尚未取得证书的,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4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本人2024年8月31日前可取得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2)。

2.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11日12∶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5月11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

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5月12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此类人员于2024年5月14日9∶00-11∶30、14∶3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泾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107号601室,联系电话:0563-2657031)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④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泾县教育体育局同意的紧缺学科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3日12:00至16:00进行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

2024年度泾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

8∶30—10∶00《教育综合知识》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均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地点:泾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2日至5月24日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于2024年6月中上旬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发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此类人员于2024年5月25日下午14∶30-16∶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泾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按2∶1确定;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四)现场资格复审

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提前公告。请考生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承诺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承诺书。

2.属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专业及毕业时间等内容的书面证明、有关证件和学历学位证承诺书。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属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4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承诺书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泾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人员”加分)÷1.2×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泾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考察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考察中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泾县人民政府-泾县教育体育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相关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6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泾县教育体育局、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63-2657031(泾县教育体育局)

0563-5102637(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3-5102535(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63-5102890(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笔试考试大纲

3.书面承诺模板1.2

泾县教育体育局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2024年泾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笔试考试大纲.zip (此附件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解压后查看)

附件3.相关承诺书模板1.2.docx

延吉市第十三幼儿园教师招聘
一、招聘岗位

班主任、保育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

2.持有教师资格证书,需有独立带班经验一年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薪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五险一金,班主任津贴,与在编教师同享休假、培训。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线上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有意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

(二)面试

园方电话通知具体事宜。

五、《应聘报名登记表》二维码

六、园所地址

延吉市第十三幼儿园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延吉市中医院后身

广西玉林陆川县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镇中心学校、初中,城区各学校(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文件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师〔202348号)精神,为做好我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具有陆川县户籍

()持有陆川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具有陆川县户籍就读于玉林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在我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陆川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陆川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安排,结合我实际,2024年我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一)系统平台开放时间。

上半年开放时间:320日至722日。

下半年开放时间:911日至1220日。

(二)申请人网报时间。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419:0078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149:0012216:00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73日至79日的工作日。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1127日至123日的工作

班时间:9:00—12:0013:30—16:30

现场确认地点::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教育局窗口(陆兴路北段温泉之乡广场南侧)。

咨询电话07757221980(政务中心),07757333705(教育局)

四、认定条件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研究生)。申请人在网报系统上选择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为陆川县教育局,填写户籍所在地以户口本地址为准,个人简历时要求从读高中开始,中间不能间断至今。

()教师资格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请于上半年78日前、下半年122日前到陆川县中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体检要求:(1)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上午必须空腹),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申请人员体检前须自行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并填写好体检表前四行的个人信息,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体检表须填内容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

3)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4)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和医院体检,按照公告中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注意事项:申请人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且普通话证、毕业证显示“已核验”、个人承诺书及照片按标准上传并显示清晰后到现场递交申请材料。

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陆川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在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chuan.gov.cn/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颁发证书。

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4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按公布取得教师资格证名单时到指定地点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教育局窗口陆兴路北段温泉之乡广场南侧)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本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未取得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除外)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在现场认定后填写邮寄单即可。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陆川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

广西玉林市2024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具有玉林市各县(市、区)户籍;

(二)持有玉林市各县(市、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就读在玉林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玉林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三、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申请人网报时间及受理范围: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至4月23日24:00

第一批次受理范围:已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至7月8日16:00

第二批次受理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员

2. 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3. 网上申报: 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附件1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均为玉林市教育局,请勿选择玉林师范学院的二级学院(此项仅为玉林师范学院2024届毕业生选择,此类人员统一听从学校教务处安排)。

(2)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在报名中上传体检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在线审核,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最新的审核情况,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最终认定结果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如需修改已上传的材料,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3)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4)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

(二)体检

1.体检地点: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城区分院(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578号),联系科室:七楼体检中心。

2.体检时间:2024年3月26日-2024年7月9日,具体参加体检时间(注:星期日及节假日不上班)由申请人员自行安排,体检结论为合格后方可到现场提交材料确认。

3.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体检要求:

(1)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上午必须空腹),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申请人员体检前须自行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1[线下确认人员使用]或附件2-2[参与全程网办人员使用]),并填写好体检表前四行的个人信息,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参与全程网办的人员须贴两张照片。体检表须填内容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

(3)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所有项目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到医院指定回收点,完成体检的人员可在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体检报告,申请人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须将网上查询到的体检报告截图上传至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如需复查或体检不合格,将由医院在体检结束后三日内电话通知本人。

体检结论统一由医院在申请人体检完成的第二天下午反馈至认定机构,无须申请人员等候和领取。认定机构须收到体检结论后方受理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

(4)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

(5)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且指定医院已将体检结论反馈至认定机构后,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确认点递交材料,但须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材料且密切关注系统留言及Q群信息。

1.受理时间地点及受理具体对象:

(1)第一批次受理具体对象:已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

现场受理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4窗口

咨询电话:0775-2689577(政务中心)、0775-2684011(市教育局)

QQ群:879632798(2024年玉林高中中职教资1群)

(2)第二批次受理具体对象:符合认定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员

现场受理时间:2024年6月27日—7月9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现场受理地点: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4窗口

咨询电话:0775-2689577(政务中心)、0775-2684011(市教育局)

QQ群:907045309(2024年玉林高中中职教资2群)

2.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该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①玉林市户籍(户口在各县市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原件;

②持有我市各县(市、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注: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

③驻玉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请申请人在报名系统的“普通话证书信息”界面选择“核验证书”并输入普通话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后,系统将自动同步该证书信息,在核验状态显示“已核验”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附件1操作手册P8),可不提交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请申请人员按照附件1操作手册P9进行学历学籍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学信网”APP),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并在核验状态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比对核验不成功的或在系统上报名时因尚未取得毕业证只验证学籍信息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号后登录报名系统更新学历信息并进行重新核验,核验完成后再到现场递交材料。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且同时将证书图片及证书信息上传至报名系统的其他证书信息栏。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申请人员需提交验证材料清单。现场认定申请人员需提交验证材料清单,并按清单上的顺序提交材料,清单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

(9)无犯罪记录证明。玉林户籍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非玉林户籍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由个人配合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1.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2.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邮寄,无需申请人承担邮寄费用,申请人可以在网报系统选择邮寄并写明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另一种是自取,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以玉林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1  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2-1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线下办理人员使用).docx

附件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参与“全程网办”人员使用).docx

附件3   申请人员需提交验证材料清单(样表).doc

玉林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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