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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2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热心为学校服务;学风严谨,为人正派,富有合作精神。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状态良好。

  3.年龄要求: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海外博士学位、海外研修经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科研实践或工程实践等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正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副高职称可放宽到35周岁,正高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4.学历要求:所有岗位要求本科阶段毕业院校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双证,不含专升本),硕士阶段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阶段为全日制双证博士。(艺术设计类、外语类、体育类岗位各阶段毕业院校可适度放宽)。

  5.若遇特别优秀,且突破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的特殊人才,可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论证的程序,按照“一人一议” 政策引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将应聘材料以附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sc@whp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学院”。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工程背景、海外学习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毕业证及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武汉轻工大学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清单、论文检索报告(含中科院分区)。

  三、考核

  (一)笔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急需紧缺岗位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可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论证或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开考。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笔试由所在院(部)按规定组织进行。

  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数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达到7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考核体检等阶段。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

  由各学院(部)组织考核面试,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大部分。综合素质测试采取自我介绍、现场答辩、考核小组专家质询等方式,教学能力测试采取集中教学试讲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学院(部)另行通知。

  面试总成绩根据应聘教师岗位类型确定,教学为主型教师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8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20%计算;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教师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总成绩可向各学院(部)电话查询。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对于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引进类型等,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不开展线下考核、考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的标准,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考察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http://rsc.whpu.edu.cn/)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3955541;邮箱:rsc@whpu.edu.cn(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3912520(武汉轻工大学纪委监察处)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武汉轻工大学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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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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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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