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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戏剧学校2023年招聘1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戏剧学校2023年招聘14人公告

  江苏省戏剧学校是隶属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长白街334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省戏剧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条件:本科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岗位表)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6月12日09:00- 6月1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6月12日09:00-6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6月12日09:00-6月17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6月12日09:00-6月1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6月19日9:00- 6月2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相关从业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从业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岗位的,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再2023年9月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1号—3号岗位考试方式为:技能测试和试讲。

  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按照江苏省戏剧学校制定的考试办法执行。考试时间、地点、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之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格,方可进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试讲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二)4号—14号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委托省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包括专业理论知识、文艺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江苏省戏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之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1号—3号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x50% +试讲成绩x50%;4号–14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7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1)身份证;(2)本科及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若被录用,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5)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6)个人简历1份;(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学校组织政审,政审合格,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用人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戏剧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在我校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2.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校的院校毕业生,进校后两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方可初聘职称。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我校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戏剧学校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56066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戏剧学校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664296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举报电话:025-8779861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江苏省戏剧学校

                      2023年5月30日

  江苏省戏剧学校2023年招聘14人公告江苏省戏剧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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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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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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