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助研助管岗位招聘启事-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助研助管岗位招聘启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要求,学校开发设置了一批科研助理和管理助理岗位,聘期一年,现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岗位信息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服从工作安排;

  4、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身体素质。

  二、招聘位和具体

  (一)科研助理岗位

招聘单位项目组、学科、基地、中心名称、科室岗位要求招聘

人数

联系方式
1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张春雷课题组(项目组)1、要求化学工程、工业催化或相关化工专业;

2、工作积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学习力强,具有科技创新精神;

4、相容性好,具有沟通协调能力。

1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15216779183;电子邮箱:weichao107@shnu.edu.cn
2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赵宝国课题组(项目组)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2、要求有机化学专业;

3、工作积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1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1-54508839;电子邮箱:wenwen@shnu.edu.cn
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杨红课题组(项目组)1、化学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有机合成基础;

2、工作积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1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000;电子邮箱:yanghong@shnu.edu.cn
4生命科学学院马为民课题组1、硕士学位;

2、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

3、工作积极,胜任生物与化学交叉方面的研究和准备工作。

1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927;电子邮箱:weilz@shnu.edu.cn
5生命科学学院杨晓彤课题组1、要求免疫、药理、微生物、细胞生物学或生化分子学相关领域专业或有相关经验的应届硕士生,熟悉细胞培养、小鼠动物实验、HPLC分析、流式细胞分析的优先;

2、工作认真、仔细、负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能服从课题组的工作安排;

3、愿意承担实验室和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

1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895;电子邮箱:xtyang@shnu.edu.cn
6数理学院数学高峰学科1、要求数学专业;

2、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工作积极、认真细致。

2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505;电子邮箱:panhong@shnu.edu.cn
7数理学院国家基金1、懂一些编程;

2、英语要好。

1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1245;电子邮箱:wswang@shnu.edu.cn
8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上海长三角城市湿地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要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地理学专业;

2、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

3、工作积极,沟通能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能够适应长期野外工作,驻站时间每周不少于3天。

1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850;电子邮箱:guoxin@shnu.edu.cn
9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上海智能教育大数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要求计算机或信息相关专业.

2、有市级以上学生科研项目经验或竞赛创新经历;

3、在奉贤校区工作;

4、有较好的系统分析能力和行政事务组织能力。

1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021-57125268;电子邮箱:taoye0723@shnu.edu.cn
10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上海市中小学在线教育研究基地1、要求计算机或信息相关专业;

2、有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经验与创新经历;

3、在奉贤校区工作;

4、有较好的系统分析能力和行政事务组织能力。

1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1-57122593;电子邮箱:zhangn176@shnu.edu.cn
11建筑工程学院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1、要求结构工程相关专业;

2、工作积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熟悉相关办公、结构计算相关软件。

1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1-57122530;电子邮箱:liya@shnu.edu.cn
12教育学院高地大教育学科建设1、要求教育学相关专业;

2、有相关专业项目的学术研究经历;

3、有相关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经验。

1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8623;电子邮箱:wanmengliua@shnu.edu.cn
13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督导研究中心1、要求教育学相关专业;

2、有相关专业项目的学术研究经历;

3、有相关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经验。

1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8623;电子邮箱:wanmengliua@shnu.edu.cn
14教育学院终身教育政策研究中心1、要求成人教育学相关专业;

2、有相关专业项目的学术研究经历;

3、有相关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经验。

1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1619;电子邮箱:lishasha@shnu.edu.cn
15马克思主义学院红色文化产学研基地1、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或者思政相关专业;

2、工作积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1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8990;电子邮箱:spjia88568@shnu.edu.cn
16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1、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或者思政相关专业;

2、工作积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1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8990;电子邮箱:spjia88568@shnu.edu.cn

 

  (二)管理助理岗位

招聘单位项目组、学科、基地、中心名称、科室岗位要求招聘

人数

联系方式
1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1、工作积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

3、有学生干部经历优先,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能力。

1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601;电子邮箱:yanwlan@shnu.edu.cn
2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1、外向开朗,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

3、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1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601;电子邮箱:yanwlan@shnu.edu.cn
3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中共党员;

2、专业不限,思政教育专业优先;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学生干部经历优先。

1联系人:缪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531;电子邮箱:sgzx@shnu.edu.cn
4学生工作部(处)创新创业学院1、负责创新创业学院日常管理和资料报送工作,为师生创新创业做好各种服务工作,协调推进二级学院双创工作;

2、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工作积极,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组织或协助开展和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对优秀项目予以推介和扶持;

4、能适应两校区工作,协助媒体管理(微信号、网站等)工作。

1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1-54642704;电子邮箱:guzongying@shnu.edu.cn
5学生工作部(处)思政政治教育办公室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兼备,身心健康;

2、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

3、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中共党员优先。

1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699;电子邮箱:panmenglin@shnu.edu.cn
6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1、性格温和,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沉着冷静;

2、工作积极,条理分明;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原则;

4、能适应两校区工作,内容兼顾中心行政事务和心理咨询预约接待事务;

5、有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1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544;电子邮箱:tangyx@shnu.edu.cn
7团委综合事务(徐汇)1、 政治面貌必须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2、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理论水平过硬,对共青团工作有热情;

3、有较好的统筹协调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在校期间未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1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637;电子邮箱:xtw@shnu.edu.cn
8团委综合事务(奉贤)1、 政治面貌必须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2、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理论水平过硬,对共青团工作有热情;

3、有较好的统筹协调能力、执行能力、沟通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在校期间未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1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637;电子邮箱:xtw@shnu.edu.cn
9教务处教学数字资源中心1.工作认真、爱岗敬业;

2.熟悉信息化教学设计、教学工具开发、教育数据挖掘。计算机、人工智能、教育技术等专业学生优先;

3.常驻奉贤校区。

1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1-57122341;电子邮箱:huangh@shnu.edu.cn
10社科处项目与成果科1、文科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2、工作积极,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做事认真负责,中共党员优先。

2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6318;电子邮箱:libing021@shnu.edu.cn
11社科处教育大数据与教育决策实验室1、教育或者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2、工作积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品行端正,为人正直,做事认真负责,中共党员优先;

4、擅长数据统计分析、文稿撰写、摄影或者公众号网页宣传运营者优先考虑。

2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1065;电子邮箱:470371760@qq.com
12科学技术管理处项目计划科1、专业不限;

2、品行端正,工作积极,认真细致,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熟悉常用办公软件。

1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4183;电子邮箱:xiaoyanran@shnu.edu.cn
1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1、要求计算机专业;

2、工作积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1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127;电子邮箱:chwch@shnu.edu.cn
14基础教育处行政助理1、较强的行政职业能力;

2、教育学类优先。

1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3132;电子邮箱:xiaofang@shnu.edu.cn
15人文学院数字人文研究中心1、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

2、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3、熟悉海内外文史数据库及有关网站,并有较多利用经验;

4、有编程、数据库开发经验者优先。

5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047;电子邮箱:liuchang82@shnu.edu.cn
16对外汉语学院学院办公室1、要求汉语国际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2、工作积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熟练操作常用的办公软件。

1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8688;电子邮箱:cgliu@shnu.edu.cn
17生命科学学院实验中心生物学等相关专业,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纪律严明;

2、工作认真,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熟悉生物学相关实验操作流程,熟悉各类生物实验相关设备使用、管理和维护,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4、工作地点:奉贤校区。

1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2143;电子邮箱:xiaoyez1208@shnu.edu.cn
18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学院办公室1、应届毕业生,计算机、通信、电子、电气、机械、汽车专业;

2、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实践动手能力、沟通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4、要求在奉贤校区坐班,服从部门各项工作安排。

1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1-57125098;电子邮箱:hsunny78@shnu.edu.cn
19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办公室1、计算机或教育等相关硕士专业;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网络运维和教育管理能力;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意识。

1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8665;电子邮箱:guozhong@shnu.edu.cn
20继续教育学院学院行政办公室1、经济或理工相关硕士专业;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行政和财务管理能力;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意识。

1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8665;电子邮箱:guozhong@shnu.edu.cn
21信息化办公室校园网络管理中心1、工作积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能够吃苦耐劳,动手能力强;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4、具备一定的网络基础路由、交换知识,喜爱网络运维工作;

5、掌握windows、linux等操作系统安装、调式能力。

1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1670;电子邮箱:chenbo@shnu.edu.cn
22档案馆综合办公室1、工作踏实、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服从安排;

2、具有资料整理、文字说明撰写工作的经验;

3、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例如word,excel,acrobat等。

1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1-64321843;电子邮箱:demonrz@shnu.edu.cn
23档案馆奉贤档案室1、工作仔细,富有耐心;

2、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

4、善于学习。

1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21-57122420;电子邮箱:hanyucheng@shnu.edu.cn

 

  三、招聘流程

  1、学校发布招聘信息。

  2、用人部门接受邮件报名。应聘者发送个人简历至联络人邮箱。

  3、用人部门遴选、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

  4、学校审核。

  5、签约。

  四、应聘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应聘的毕业生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毕业学校+学院+学号+应聘助研或助管”,不符合要求的简历不予处理。各岗位招满即止。

 

  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4328639

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