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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东兴市202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防城港东兴市202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4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东兴市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岗位空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兴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兴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为事业编制岗和聘用教师控制数岗,共有37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104人。具体如下:

  第一类:使用教师编制招聘。计划招聘岗位7个,计划招聘教师11人。其中:乡镇初中岗位7个,招聘教师11人。(具体详见附件1)

  第二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计划招聘岗位30个,计划招聘教师93人,其中:高中岗位8个,招聘教师14人;初中岗位11个,招聘教师37人;小学岗位10个,招聘教师37人;幼儿园岗位1个,招聘教师5人。(具体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按周岁计算,以2023年6月14日(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为截止日期。报考人员须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4日至2005年6月14日期间出生)。

  4.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若能提供有效期内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东兴市以外的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在岗服务的特岗教师)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6月8日起,可登录防城港人才网查阅本次招聘的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以及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4日8:30至6月20日17:3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使用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14日8:30至6月20日17:30期间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入“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pks.haihr.com/index.php/exam/?EXAMID=239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且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东兴市公招办”)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东兴市公招办负责解释。

  (五)审查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14日8:30至6月21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东兴市公招办将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20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21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3年6月14日8:30至6月20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6月20日17:30至6月21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入“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每人每科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两个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因此本次考试收取考生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2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七)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并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八)岗位改报时间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东兴市公招办通知后,可于2023年6月26日8:3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东兴市公招办于6月26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工作由东兴市公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可于考试前三天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入“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zpks.haihr.com/index.php/exam/?EXAMID=2393)。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上午10:30—12: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进入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登录“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5.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东兴市公招办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后,东兴市公招办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考生须携带下载打印并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东兴市公招办验证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如在编报考人员未能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发布面试公告。若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根据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当年又确需进人的,经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面试人员确定后,东兴市公招办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通过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经由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的比例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东兴市公招办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考核和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由东兴市公招办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各项成绩均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考核和体检人选确定后,东兴市公招办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发布考核和体检公告。

  (二)考核

  凡是入围的考核人员均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相关证明。由东兴市公招办负责考核人选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考察,同时对考核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东兴市公招办负责组织体检人选的体检工作。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体检人选本人承担。体检人选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原则上,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需要进行选岗,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选岗。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聘用单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报批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经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后,由东兴市公招办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东兴市公招办及时进行复查。

  (二)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九、工作要求

  (一)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四)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及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东兴市公招办负责解释。

  咨询专线:0770-7681247,联系地址:广西东兴市兴东路201号;联系邮箱:7681247@163.com。

  附件:1.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事业编制)

  2.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东兴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8日

  附件1.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事业编制).xls
  附件2.2023年东兴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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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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