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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2020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舟山市2020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公告

  浙江省舟山市东临东海、西靠杭州湾、北面上海市,是我国长江流域和长江三角洲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和通道,素有“东海鱼仓”和 “海天佛国”等美誉,是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根据《2020年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计划实施方案》,2020年,舟山市继续面向全国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教研员、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等资深教师到我市离岛或农村学校任教。现将2020年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0 年,全市计划新招募中小学银龄讲学教师14-18名,其中市本级受援学校5-7名;定海区受援学校 2名;普陀区受援学校 2 名;岱山县受援学校 2 名;嵊泗县受援学校 3 -5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主要为优秀退休教师,以退休教研员、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招募条件

  1. 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年龄一般在63(含) 周岁以下,退休后仍继续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援小学的,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受援初、高中学校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4. 曾获得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授予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教坛中坚)等先进荣誉或设区市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各类课堂教学比武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募对象岗位职责

  招募到的银龄教师以发挥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教师待遇保障

  讲学教师支援服务期间的讲学经费由基础补贴和年终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主要用于讲学教师劳务费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其中,15万元为基础补贴,除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外,由受援学校按月平均发放;5万元为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根据年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具体办法为个人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增发年终考核奖2万;良好的,增发年终考核奖3万;优秀的,增发年终考核奖5万。正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待遇面议。

  讲学期间,市外的讲学教师给予报销一年两次探亲交通费。受援学校要为讲学教师及配偶提供必要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五、招募信息发布平台及咨询方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zsrls.zhoushan.gov.cn/

  2.舟山教育网:zsjy.zhoushan.gov.cn

  3.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信息。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咨询方式

  1. 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屠老师、黄老师,电话:0580—2046479,2046210;

  2. 舟山市中小学教师服务中心张老师,电话:0580—2064613。

  3.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本级各学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表格中。

  六、招募所需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资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退休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申请表》1份(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

  5.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退休前一线上课证明材料,年龄需要放宽的还需提供退休后一线上课证明材料。

  七、招募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募采用信件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名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岗位,如任教学科相同,允许兼报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支教岗位。

  (一)信件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9:00-5月25日16:00(截止时间为信件邮戳时间)。

  2.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表格中。报名对象通过信件方式(EMS或快递)选择岗位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所需全部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址,信件内请标注“应聘XX学校XX岗位+教师姓名”,逾期不再受理信件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6月2日16:00。

  报名对象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电话咨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信件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提供材料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9:00-5月25日16:00。

  2.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表格中。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申请表》(WORD格式),连同报名所需其他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 一并打包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需设为“应聘XX学校XX岗位+教师姓名”。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6日9:00-6月2日16:00。

   报名对象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提供材料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资格复审和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2020年6月3日—6月4日工作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2.相关要求:通过信件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以及现场报名的退休教师,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舟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报名对象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资格复审。

  八、招募考试

  1. 招募考试由舟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局分别组织实施。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以现场报名和资格复审时的书面通知为准。

  2. 招募考试一般形式为“上课+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5日左右。招募考试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

  3. 每位报名对象一般安排备课时间90分钟,上课时间40分钟左右。结构化面试15分钟。上课和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中,上课占50%,结构化面试占50%。

  4. 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仅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5. 报名对象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九、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上课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入围体检的人员,于6月8日左右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在舟山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各受援学校与拟招募讲学支援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支援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支援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学校对其进行学年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支援服务的,予以解除协议。

  十一、其他事项

  (一)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次招募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附件 1.2020年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计划表浙江舟山市2020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公告附件1.docx

  2.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申请表浙江舟山市2020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公告附件2.docx

  附件1

  2020年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招募计划表 

市(县、区)

受援学校

招募岗位

招募

人数

户籍

要求

年龄

要求

专业

要求   

考试

形式

信件寄送地址

报名

邮箱

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备注

市本级

六横

中学

高中

数学

高中

生物

高中

地理

2-3

户籍不限

年龄一般在63(含) 周岁(195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受援小学的,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受援初、高中学校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上课+结构化面试

(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只参加结构化面试)

 

 

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定沈路423号 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邮编316021

LHDX3328@163.com

0580-6082272邵老师

退休前始终在一线教学岗位。

白泉

高级

中学

高中

生物

高中

语文

高中

历史

2-3

1030468645@qq.com

0580

-8071666 虞老师

普陀

山学校

小学

英语

1

1241462814@qq.com

0580-6092463童老师

定海区

金塘

初中

初中

语文

初中

数学

初中

英语

初中

社会

初中

科学

2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港务码头1号港务大楼1805室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邮编316000

zsa999

@163.com

0580

-2020553马老师

退休不足2年且退休前始终在一线教学岗位。

普陀区

蛟头

中学

初中

科学

1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2号楼513室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邮编316000

1597505526@qq.com

0580

-3015454王老师

 

六横中心小学

小学

语文

1

岱山县

东沙

中学

高中

地理

1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育才路63号 岱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邮编316200

kcb.1101@163.com

0580

-4470603孔老师

退休后仍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大衢

中学

初中

英语

1

嵊泗县

嵊泗

中学

高中

政治

3-5

 

 

浙江省嵊泗县菜园镇望海路265号 嵊泗县教育局606室组织人事科,邮编202450

rsk282@126.com

0580

-5088713 陈老师

退休前始终在一线教学岗位;退休后仍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海星

中学

初中

数学

嵊泗县初级

中学

初中

科学

初中

语文

菜园

三小

心理

健康

合计

14-18

/

/

/

/

  注:特别优秀的银龄教师,不受学科限制。

  附件2

  舟山市银龄讲学支援教师申请表

姓  名

 

出生

年月

 

籍贯

 

一寸彩照

民  族

 

性别

 

政治

面貌

 

专业

职称

 

身份证号码

 

专长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

状况

 

教师资格证书类别

 

最高学历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退休前任教学校

 

任教学科

 

联系

地址及邮编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申报讲学学校及岗位

第一

志愿

 

第二

志愿

 

第三

志愿

 

工作

简历(请从初次任职写起)退休前后工作经历请清晰表述

 

所获主要荣誉及奖励(县区及以上)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招募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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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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