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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米易县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攀枝花米易县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米易县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考生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和“专业要求”三栏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也可报考:

  (1)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依据);

  (2)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3)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采取网络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7月27日18时

  网络报名:发送至29449752@qq.com

  (2)现场报名

  2023年7月21日—7月27日9:00—12:00,15:00—18:00(周六、周日除外),地点: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411室(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86号)。

  2.报名材料准备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现场报名:(1)《米易县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张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应届生需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学信网学籍查询证明材料;(5)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培养协议书。(6)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7)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考生需提供任职资格文件或职称证书。

  应聘者应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网络报名:将报名表以及除报名表外的佐证材料扫描后发到指定邮箱(请勿重复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招聘。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再进行现场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采取现场考核形式进行考核招聘,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考核内容主要为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特长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同时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四)体检人员确定

  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总成绩相同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意向人选的考核总成绩不低于80分。出现弃权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究确定是否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拟聘人选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究确定。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后,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用人单位的,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用人单位。

  3.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4.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米易县最低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米易县。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引进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通讯信息准确、通讯畅通,通讯信息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信息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组:0812—3999736

  咨询电话: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8113071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0812—3999732、399975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米易县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定).xlsx
  附件2:米易县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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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京籍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京籍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

2023年9月1日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取得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回国后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非京籍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求报考岗位最高学历期间,所修科目成绩无不及格、补考和重修记录(因身体等特殊原因除外);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条件。

(四)京籍社会人员

取得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社会人员,符合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年龄条件。

1.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7周岁及以下(指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京籍社会人员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要求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上岗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与之对应的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同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例如:持有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语文教师,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语文教师)

(五)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六)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七)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9:00至5月30日(星期四)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柔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hidaoshu.cn/examination),自行注册、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怀柔区教委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并注意短信反馈,资格初审通过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基本能力水平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笔试时间将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hr.gov.cn/)、“怀柔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报名成功考生须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3.笔试时间安排、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至少提前30分钟入场。

4.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将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将随笔试成绩公告一同发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公告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确定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及面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总成绩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成绩确定名次;主考官成绩仍相同的,将通过加试确定名次。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怀柔区教委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后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作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认定标准为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

(三)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6至10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区教委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咨询电话:010—69623205(王老师)

咨询时间:8:30—11:30,13:00—17:30(工作日)

附件:怀柔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2024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教师短缺的突出问题,保障教育事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以及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需求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80名。具体岗位设置、人数详见《靖边县2024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

二、招聘原则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岗位公开、自愿申报、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

专业及其他条件严格按照《靖边县2024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表)。现聘用在各学校且聘期满一学期及以上、专业未列入《靖边县2023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范围的一线教师,可根据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报名(需提供教体局相关证明)。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2.户籍条件:应聘小学和幼儿园岗位须为靖边县户籍(户籍以2023年12月31日(含)前落户为准);中学岗位户籍不限制。

3.学历条件:幼儿园和小学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中学为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4.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靖边县教育教学一线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公办学校临聘人员(需出具相关文件或单位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金牌运动员报考小学体育岗位不受限制,但在校未毕业人员不能报考)。取得高学段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岗位资格证书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

6.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

五、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www.jingbi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通过网址:ks.jingbian.gov.cn进行注册登录报名,同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现场报名,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如考生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08:00至6月5日18:0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靖边县标准化创业中心(新车站对面)。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人员不足,可降低为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核减信息将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准考证打印,报名通过的应聘人员通过网址:ks.jingbian.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日期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在本县设考点,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将及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4)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本次招聘考试最低分数线为报考同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平均成绩的60%。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以组织课堂教学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应学段课程教材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面试结束后,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各项考试成绩和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额,从该招聘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递补,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待遇及管理

(一)所聘人员实行编制外备案管理,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首次聘期五年(试用期一年),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公务员或自动辞职者,报县人社局、财政局备案。聘期内不得调离县教体系统。聘期满五年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类学校间调动。

(二)聘用人员与所在学校和教体局签订劳务合同。

(三)聘用人员与正式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

(四)聘用期间,由教体局和学校负责日常管理,与公办教师同考核同奖惩,实行学期考评,学年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统一进行。聘期内经学校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者进入下一年度聘用,凡不履行劳务合同或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务合同、不再续聘。若考取其他事业单位、公务员或自愿辞职者,须履行解聘手续。

(五)凡符合职称评聘条件者,根据学校空岗情况,与学校公办教师一同考核排名,按社会人员评聘职称及晋级晋档。

(六)聘用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符合靖边县农村教师选调进城任教条件的,可申请选调任教。

八、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考生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照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拟聘用人员须接受人社局、教体局的分配。

(三)本次考试不确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四)本次考试的笔试、面试工作,全权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考试全过程。

附:靖边县2024年公开招聘同工同酬教师岗位设置及专业目录.pdf

靖边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0日

云南临沧市2024年第十批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县域普及普通话成果巩固提高工作,助力语言脱贫攻坚,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普通话水平,聚焦就业导向,优先保障有测试需求的社会考生。经研究,临沧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将组织开展2024年第十批普通话水平等级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培训及测试安排

(一)报名、培训、测试时间及地点

1.线上报名日期:5月14日至21日,系统开放时间5月14日9:00,人数满300人系统关闭。

2.培训时间及地点: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16:30, 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报告厅。

3.测试时间及地点: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考,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老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测试室)。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请登录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在线报名主要流程:进入“在线报名”首先“点击注册”,并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号为必填项,注:照片必填项考生可自选一张图片上传即可),注册后选择“我要报名”,选择测试站点依次按流程报名,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必需准确无误方可参加测试。

2.考生在上一次测试成绩未公布前不得重复报名。(即:还未查到成绩的考生,无法参加测试,请考生报名时自行确认。)

二、报名对象:社会人员(户籍在临沧市)。

三、准考证领取

登录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入“准考证打印”入口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测试前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测试)。

四、现场确认信息及缴费

1.现场确认信息和缴费时间在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在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处进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现场照片采集与测试当日同步进行。

2.普通话培训测试相关费用由临沧市国家级普通话测试点——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收取,收取方式在现场确认时统一安排。(相关费用各测试点严格按公示收取。)

3.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信息、缴费和照片采集的考生将不安排测试。

五、普通话测试安排及照片采集

考生需按照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普通话测试点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阶梯教室进行现场信息和照片采集确认,并参加测试。

六、成绩查询及纸质证书领取流程

(一)成绩查询 考生查询成绩请登录网址:https://www.cltt.org/#/webHome (国家普通话测试网)或http://gjzwfw.www.gov.cn/(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一部手机办事通即可查询。

(二)纸质证书领取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查询)。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自2022年1月1日起普通话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新版纸质证书,并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普通话测试成绩,并在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又由省级测试机构向市级测试机构发放方能向考生核发。临沧市每批次普通话查询成绩45个工作日以后尚未查到成绩的考生请咨询市普测站。

1.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纸质证书按考生所选择的测试地点来领取,具体时间和地点如下:

①考点:临沧卫生学校和临沧技师学院。领取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领取地点:临沧市人民政府大楼3008室。

②考点:凤庆县、镇康县、云县、永德县、沧源县、耿马县、双江县等七个考点,领取时间和地点按各测试点“公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领取。

2.证书领取方式和时限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

(4)自2022年1月1日起,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普通话考试信息咨询电话

临沧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883—2139047;

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测试点:0883—4212815;

何老师:13988386139,

李老师:13529327542。(手机号码公布已征得本人同意)

临沧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凤庆县职业教育中心普通话测试点

2024年5月14日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4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是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称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网(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请考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18:00期间提交报考申请。按《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要求的顺序将相关材料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并以“学科+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1020554318@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考生邮件投递的报名资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用人单位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相关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31日9:30—16: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三楼317室。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四)报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待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在现场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到5: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5: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5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各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考生学科专业素养,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6月1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地点张榜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酉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笔试地点公布。

2.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时间各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3.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60%+专业面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2.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

(四)确定拟签约人员与选岗。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拟签约人员,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有拟签约人员主动放弃签约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拟签约人员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该岗位拟签约人员应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拟签约人员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间及地点:暂定2024年6月3日上午11:00在面试地点进行选岗。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选岗时间及地点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签约人员与招聘方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请考生提前备好就业三方协议书。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 “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面试后、体检前放弃资格,其缺额由招聘方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拟签约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察环节及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网(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酉阳自治县服务满3年,方能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确保所提供的通讯方式正确、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酉阳自治县教委负责解释。

(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县教委,023-75557679;县人力社保局,023-81536008。

(四)考试考务咨询电话:1359493675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
3.附件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4.附件4: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北京市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表(持续更新中)

报名须知:

1.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bm.ctt.org,考生须在报名之前提前注册报名账号,然后按照计划时间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为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系统开放报名时间,人数报满后,任务自动关闭。未报名成功者,可继续报考其他场次测试。

3.报名成功后,需进行审核。通过者可按照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未通过者无法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bm.cltt.org.

4.自2023年4月1日起,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5.请在报到时间前10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做测试准备,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6.请严格遵守测试规定,教育部第51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组织测试的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7.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8.北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培训、缴费、测试、证书领取等业务,测试计划公开透明,报考普通话水平测试仅收取测试费50元/人次,此外无任何其他费用。

9.测试当日有发烧、头痛、咳嗽或其他呼吸道症状,体温高于或等于37.3度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区。

10.根据分中心测试安排,计划将不定时更新,请随时关注官网测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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