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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教育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17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教育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171人公告

  花都区位于广州市北缘,全区总面积970.04平方千米,东接广州市从化区,南与广州市白云区相接,西连佛山市三水区和南海区,北邻清远市。京广铁路、武广客运专线纵贯全境,京港澳高速公路、许广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乐广高速公路、大广高速公路、珠三角环线高速和沈海高速公路构成花都境内南北和东西走向高速公路网。东部流溪河、西部的巴江(白坭河)南汇珠江,船只直航港澳。位于花都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是国内三大空中交通枢纽之一。区内还有广州地铁9号线、3号线、广清城际和广州东环城际铁路,形成外联内通的国际空铁枢纽格局。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推进国际视野、国内领先、守正创新、多元公平的花都教育新发展目标,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17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花都区公办学校编制教师171人(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和职位要求的也可报考相关职位。

  (二)基本条件

  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以及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中级职称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应高级职称的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要求: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非2023年毕业生,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对应学科的职位;2023年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职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4.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职位要求,如: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入职后在试用期内取得,届时未能取得的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职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要求具有国家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托福95分以上成绩单证明。2023年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等相关等级证书,可放宽至入职后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届时未能取得的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资格。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3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8.2023年毕业生如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广州市花都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考试流程

  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填报志愿、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至28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hdeduzp2023,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职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的,责任自负。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及确认成功,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

  (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前网上确认。

  2.考前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至29日17:00止。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查看打印报名表—确认参加笔试。

  4.完成考前网上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等后续的各项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考前网上确认的考生请于2023年8月1日14:00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1.时间:2023年8月3日上午10:00—12:00。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国家安全知识和责任意识及学科专业知识、技能及素养等内容。

  4.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5.考生全程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6.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布(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huadu.gov.cn/gzhdjy/gkmlpt/index)。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的。

  (五)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审核资料目录》(附件3)。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上的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布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布为准。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化学、历史、特殊教育、音乐等学科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现场备考时间为20分钟,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2.音乐学科除按照要求的讲课内容进行讲授外,还需现场进行专业技能展示。

  (1)钢琴:演奏一首指定钢琴曲片段,2分钟内,现场提供钢琴。

  (2)声乐(或舞蹈,根据职位要求):演唱一首指定声乐片段(美声或民族唱法),现场提供伴奏,2分钟内。

  (3)个性特长:在器乐演奏片段(钢琴除外)或舞蹈表演片段中任选一项(不能与第2项重复),2分钟内,乐器、配乐自备。

  (七)填报志愿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填报志愿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名靠前;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排名靠前。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同一职位只有一个学校的,考生在报考时已经确定了职位,无需再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2023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3年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工龄满一年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需承诺5年最低服务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生聘用后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人员聘用后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须服从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在相应职位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名靠前;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排名靠前。

  四、其他说明

  1.本公告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上”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关于各招聘职位的相关报名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拨打电话:020-36898754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投诉电话:020-36892602。

  6.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解释。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公办学校编制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资格审核资料目录.doc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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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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