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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2023年秋季城区缺编学校选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2023年秋季城区缺编学校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城区缺编学校选聘教师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教师管〔2023〕9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城区缺编学校2023年秋季正常开学,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拟从各镇场学校中选聘18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城区缺编学校选聘教师岗位180个,具体学校及岗位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全县各镇场中小学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从各镇场学校选聘教师进城区学校任教的学科及人数见附件2。

  三、选聘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学业绩突出,胜任所需岗位的教学工作;

  2、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段学历要求,其中选聘到城区小学的教师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选聘到城区初中的教师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

  4、报考学科须专业对口或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5、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启动选聘程序: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在试用期内的;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规定的;

  (6)县外调入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9)其它不宜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聘信息,公开城区学校选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从各镇场选聘教师学科、人数等。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9日8:00至8月22日18:00

  2、报名地点:各镇场中学、国有农场学校综合管理室。

  3、报名方式: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有参加选聘意愿的教师到本人所在镇场中学或国有农场学校综合管理室报名,各镇场中学或国有农场学校综合管理室相关负责人对照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各单位将报名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两寸登记照3张及报名表(见附件3)收齐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统一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不接受教师个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不需填报到学校)。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县教育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选聘确认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选聘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取消、核减或保留。

  (四)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方试进行。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县教育局配合。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

  3、笔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20分。

  (五)考察

  依据笔试成绩按镇场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及德、能、勤、绩、廉的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六)确定拟选聘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调查小组核实。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举报或经查举报不实的,按规定办理选聘人员相关手续;举报查证属实的,不予选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七)选岗

  分学段分学科选岗,选岗时严格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数高者优先。

  (八)办理相关手续

  选聘人员上岗后报县委编办办理编制调整手续,报人社部门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报县财政局调整工资转移手续。

  五、其它事项

  1、选聘到城区任教的教师不再享受农村学校教师的相关待遇。

  2、选聘到城区任教的教师,试用期三个月,实行岗位管理,如学校该岗位没有空岗,则聘至低于该岗位等级的空岗岗位。

  3、对选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试。

  4、城区缺编学校教师选聘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选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增强教师选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查处。

  附件1:2023年城区各学校选调教师数

  附件2:从乡镇学校选调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数

  附件3:从乡镇学校选聘教师到城区任教报名表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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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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