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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冕宁县教育体育局县城和重点乡镇部分学校空缺岗位考调6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凉山州冕宁县教育体育局县城和重点乡镇部分学校空缺岗位考调65人公告

  按照《中共冕宁县委办公室 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冕宁县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冕委办发〔2018〕156号)《冕宁县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冕教体科〔2019〕30号)和《冕宁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为做好县城和重点乡镇部分学校空缺岗位考调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县域内中小学校公开考调65名教师到县城和重点乡镇部分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冕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n.gov.cn/]上发布)。

  一、考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调名额65名(其中:初中15名,小学50名 ),具体考调计划和岗位详见《冕宁县2023年县城和重点乡镇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

  二、考调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既注重教师的思想素质,又注重教师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考调条件

  1.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在支教、借用学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现支教、借用学校可不受年龄限制。

  2.工作年限需达到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县内流动有年限规定的以新聘文件为准)。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教师考调不能跨学段报考。

  5.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9月1日。

  6.教师参加考调需经编制所在学校同意,学校校长参加考调需经县教体局同意。

  7.按照《冕宁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管理工作督查及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处理暂行办法》(冕教〔2017〕49号文件)的规定,2021-2022、2022-2023学年度进入“红线”的教师不得报考。

  8.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应考而未考人员以及教师综合业务素质测试C等(不含C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9.撤并学校教职工参加本次考调不受第1、5、6、7、8条的限制。

  四、现场报名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27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

  1.考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填写《冕宁县2023年县城和重点乡镇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五、现场资格审查

  (一)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27日(上午9:00-12:00),在冕宁县教体局四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应出具的材料:

  审查以现场资格审查结论为准。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1.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和相应的《毕业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1份,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3.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或教体局同意(学校校长)的证明材料(《报名表》上签署意见:是否同意报考,签字盖章)。

  4.近三年以来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和相对应的荣誉奖励获奖的文件复印件(由提供文件的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5.教学成绩排名材料(由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核实确认)。

  6.支教交流人员相关材料(现支教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教体局人事股核实确认)。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

  8.考调人员在考调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调人员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考调开考比例为差额开考,考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岗位考调名额即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取消或调整该岗位考调名额。调整的岗位考调名额根据报名情况由本次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调整到其他岗位,有关情况提前公布。

  六、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荣誉奖励加分和支教交流人员加分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

  2.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办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荣誉奖励加分+支教交流人员加分。

  3.近三年荣誉奖励加分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级5分、省级加4分、州级加3分、县级加2分。

  (2)优质课展评、竞赛课、竞赛活动、优秀课展评:

  国家级:一等奖加3.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

  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分;

  州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县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同一内容参加各级竞赛以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加分。

  (3)教学成绩加分:2022一2023学年末统考学科成绩在同类学校同学科排名第一的加2分、排名第二的加1.5分、排名第三的加1分。

  (4)荣誉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4.支教交流人员加分:现交流支教人员报考现交流支教所在的学校岗位加分,每学期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5.面试

  面试以试讲(无学生)为主,通过试讲和专业测试等方式考核考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28日

  (2)面试地点:冕宁县城厢小学校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现场审核合格后领取。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使用教材:面试使用冕宁县学校现行教材。

  (4)面试顺序:进入面试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面试地点,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再按面试顺序提前抽取面试内容,准备24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

  (5)面试计分方法:采用百分制记分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为考调人员的面试成绩。

  6.考调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调动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示栏上公布并公示。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调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不再顺延)。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七、考调聘用规则

  1.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调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考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取消拟调动资格。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并列,则加试一次面试。

  2.教师考调进县城学校和重点乡镇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岗位按现行相关政策执行(需签订承诺书)。

  3.拟调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的考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和调动资格;对违反考调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6730936(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0834-6731061(冕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13980284432 (冕宁县纪委监委)

  联系人电话:宋股长 13881489108     

  附件:

  1.《冕宁县2023年县城和重点乡镇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

  2.《冕宁县2023年县城和重点乡镇部分学校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冕宁县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
                         冕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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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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