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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人才招聘启事-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省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人才招聘启事

  东北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农、工、理、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省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入选高校和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23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计划

  (一)教师岗位

  详见《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

  (二)国内外优秀人才

  业绩突出的人才不受招聘计划岗位限制。

  二、人员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按照《东北农业大学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层次人才待遇,具体如下:

  高层次人才:视业绩水平在聘期内给予具有竞争力的年薪、科研启动费及安家费,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导师。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托)学问题。以上待遇条件均为一事一议。

  骨干人才:自然科学类提供30-6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15-20万元科研启动费;提供安家费20-30万元;视业绩情况,聘任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博士研究生导师。

  青年人才:自然科学类提供6-2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提供3-10万元科研启动费;提供安家费2-10万元。

  (三)按照《东北农业大学“东农学者计划”高层次人才支持实施办法》,入选学校高层次人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和效益年薪构成,基本工资按照黑龙江省标准核发,绩效奖励结合个人年度工作业绩核发,效益年薪标准如下:

  终身教授:效益年薪50万元。

  首席教授:SX1类效益年薪40万元、SX2类效益年薪35万元。

  杰出学者:JC1类效益年薪25万元、JC2类效益年薪20万元。

  学术英才:YC1类效益年薪15万元、YC2类效益年薪10万元。

  三、其他事宜

  1.招聘基本条件、报名程序等其他相关事宜,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02654808271AAC60E0630A0012AC684A&selected=zpxx)和东北农业大学(http://www.neau.edu.cn/info/1175/72611.htm)网站公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2.2023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5日

  3.业绩突出的国内外优秀人才报名时间不受限制。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55190518(人事处刘老师)

       (0451)55191989(人事处窦老师)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600号

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2023年8月24日

 

  附件:东北农业大学2023年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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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6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工作安排,现就河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1.第一批次:2026年4月7日8:00—4月17日17:00。

  2.第二批次:2026年6月15日8:00—6月26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2、3,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下载),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传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官方网站具体通知。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认定机构留言需至现场审核的申请人,请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务必关注本人认定状态,及时按照机构指引进行相应事项办理。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

  认定结论公布后,申请人可办理证书领取事宜。具体事宜请咨询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六)2026届应届毕业生补充学历信息

  对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河南省的中国公民。

  (二)驻豫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区)、市、省三级审核。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合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准入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五、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网上报名完成生成报名号后,申请人须按照系统注意事项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按认定机构要求进行体格检查、材料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各环节的具体安排以我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省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和公告发布渠道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河南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环节注意事项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2026年3月30日

宁夏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通知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于2026年5月16日至17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4月17日10:00至20日17:00。

2.审核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至21日17:00。

3.缴费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至22日24: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17日。

二、考区设定

本次考试共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5个考区。某一考区报名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参加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和俄语(高级中学)面试的考生,统一在银川市考区报考,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参加小学全科面试的考生,可在银川市、固原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固原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参加中职类面试的考生,统一在吴忠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中职类面试考场。凡报考到吴忠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面试目录依据2021年版本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或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或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其他相关要求:

1.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2.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一经缴费,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附件详情请看原文):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名称、地址及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31日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至4月20日18:00。

(二)审核确认时间、方式及地点: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方式及地点安排详见《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须在面试前完成)。

(五)面试考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至5月17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面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1.具有云南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云南省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3.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其他考生相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除报考条件第(三)条第2项之外的其他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得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要求

报名流程详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附件2)。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填报虚假或者错误信息造成无法报名、面试及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5年下半年及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

(二)考区选择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17个考区(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玉溪、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保山、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区选择注意事项:

1.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考区”。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昆明冶金职业大学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昆明冶金职业大学官网公告。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考区”不接收其他科目的报名。

2.报考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日语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昆明考区”。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3.“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面试设在各州市考区。特别提醒: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在怒江州的考生,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只能选择“保山考区”。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4.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考;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考生选择签发地考区报考。

考生选择考区后,再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三)审核确认

所有考区均采用线上审核确认,不设立现场确认点,考生需要在审核确认期限内扫码关注微信小程序或按公告指引,上传审核确认所需相关材料。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方式、地点及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1。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户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云南省内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与学籍证明等。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社会考生及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3)。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四)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状态,完成面试报名。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面试报名不成功。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职业大学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职业大学告知考生。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四、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认定及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考试标准、大纲、流程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考试介绍”“常见问题”栏目查阅;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详见附件4。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各省考试承办机构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常见问题”相关要求办理信息更正。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咨询电话

考区

咨询电话

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

0871-66051123、0871-68306821

昆明

0871-65180066

昭通

0870-2235755

曲靖

0874-3333216

楚雄

0878-3122846

玉溪

0877-2023061

红河

0873-3643758、0873-3732149、0879-3900527

文山

0876-2191795

普洱

0879-2123085、0879-2125050

西双版纳

0691-2122712

大理

0872-2319394

保山

0875-2122926

德宏

0692-2127515

丽江

0888-5121089、0888-3196085

怒江

0886-3623470

迪庆

0887-8288845

临沧

0883-2124315

附件:1.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xlsx

附件:2.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pdf

附件:3.在籍学习证明.docx

附件:4.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x

甘肃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面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4月17日10:00-20日17:00;

   2.审核时间:4月17日10:00-21日17:00;

   3.缴费时间:4月17日-22日24:00;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5月11日至17日。

  (二)考试日期

  5月16日至1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师范院校及其他中职学校“幼儿保育”或其他相关专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1;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

  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流程及须知

  面试报名流程:网上注册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确认。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未在甘肃参加2026年上半年笔试考生,须重新注册。注册时须如实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在甘肃参加2026年上半年笔试考生,可继续使用笔试报名时的账号。考生可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报名报考。

  照片要求:(1)本人近六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B,格式为jpg/jpeg;(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特别提示:①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②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学段日语、俄语;③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④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考生只能选择兰州考区报考,并在兰州参加面试。

  (二)网上审核确认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会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信息错误,造成后续认定等环节不能完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在“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按照提示修改个人信息(含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科目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考生如有疑问,及时向所报考区咨询。各考区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文件规定,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费为280元/人次。

  四、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1个科目: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五)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按照2021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面试科目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五、面试内容

  有关面试考核的标准、大纲、流程,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规范参加考试。

  七、面试结果及证书

  面试结果预计于2026年6月12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通过“成绩查询”栏目查询面试考试结果。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面试合格的考生,通过“合格证明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八、特别提醒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附件: 1.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31日

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NTCE”)(面试)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20日。现就面试报名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4月17日10时至4月20日17时

2.审核时间:4月17日10时至4月21日17时(考生必须按照报考公告,按规定方式登录资料提交系统提交审核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3.缴费截止时间:4月22日24时

4.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1日至5月17日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5月16日至5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结果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具有青海省户籍。

2.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等其他资料)。

4.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年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条件不符的考生无法完成相关操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号、部队证件号和属于驻我省现役部队或现役武警官兵等信息。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过期无法办理。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至无法参加考试,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一步:注册报名。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成功的考生使用原账户即可,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面试账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后(http://ntce.neea.edu.cn),在“考试服务”栏中点击“报名系统”,选择“青海”后点击“点击登录”,进入账户界面后,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页面,选择报考面试类别及科目等信息并提交。

注意事项:在报名系统中,若选择沿用笔试阶段提交的照片,则无需重新上传照片。若选择不沿用,则需提交本人近六个月内的白色背景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中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饰物,应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及肩部以上部分。照片格式须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0KB。

第二步:提交资料。报名系统中注册报名结束后,按附件1《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操作指南》,扫描资料提交系统二维码或打开资料提交系统链接,登录资料提交系统,拍照上传审核所需证件及证明资料。

第三步: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审核期间,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和资料提交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时间截止前,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应及时与审核点联系询问原因,避免错过审核时间。

第四步:完成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按照面试300元/人.次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五、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结果。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类别面试科目将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今年考试新增了三个小类,分别是D61 D610120-咖啡生产与工艺、D71 D710214-工业互联网技术与应用、D75 D750113-数字非遗设计与制作。

(二)报名系统密码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获取密码。截止面试结束前,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3.报名系统操作(仅限报名网站的报名操作。资料提交系统的具体操作请咨询以下各审核点)及短信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咨询电话

审核咨询电话

青海大学审核点:0971-3835330

青海师范大学审核点:0971-6312533

青海民族大学审核点:0971-8802040

投诉监督电话: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4123123

附件:

1.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操作指南

2.学籍证明

3.面试流程

4.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5.青海省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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