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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保证2023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2023年秋季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桃江县行政区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二)(三)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县教育局(户籍在桃江或者在桃江办理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10月12日08:00—10月27日17:00。

  (二)体检

  我县认定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指定体检医院为桃江县中医医院(地址:桃花江镇建设路292号健康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828233)。体检表由认定机构委托医院提供,在体检表上申请人须粘贴近期免冠照片,体检开始时间为10月12日起至10月25日止。原件须有医生签署的体检“合格”结论并加盖医院公章。

  (三)现场确认

  1.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桃江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秋季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0月30日—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现场确认地点:桃江县政务中心教育窗口(四楼)

  (四)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从网报系统(http://app.jszg.edu.cn)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户口簿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4.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专家审查

  我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申请人请注意登录网报系统或浏览桃江县公众信息网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六)证书颁发

  在认定工作完成后,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请确保联系信息无误。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五)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咨询电话

  1.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科:0731-82275272,传真:0731-82275273。

  2.益阳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737—4231504。

  3.桃江县教育局人事股:18873783025。

 

                                                         桃江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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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为吸纳高层次教育专业人才,提升河东教育发展水平,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河东区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教育人才1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10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于报考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博士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近;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6.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7.报考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天津市河东区在编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2024年5月7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6:00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6:00

报名网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前,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无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部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结构化面谈和试讲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考核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3.面试考核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总成绩的发布: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工作由河东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一)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4150712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4120353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十一、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在招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广东佛山市第九小学2024年招聘合同制数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

佛山市第九小学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数学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小学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能胜任小学数学学科教学工作。

3.思想品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性格开朗。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有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在职期间教育教学能力强,业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1.有意者请把求职材料的电子版(含求职信、近照、联系电话及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材料)发送到邮箱:fsjxbgs@qq.com,(标题格式为学科+姓名+联系方式,如:数学+张三+18000000000)合则约见,择优录用。

2.联系电话:何老师:0757-83336058 18028126510

3.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9号

佛山市第九小学

2024年4月29日

广东佛山市狮山中心小学2024年招聘代课科学教师

狮山中心小学位于狮山镇狮山城区中心位置,交通发达,生活便利,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是狮山镇的龙头学校,学校致力于打造“博爱教育”特色品牌学校。现因工作需要,需招聘科学代课教师1名,享受狮山镇校聘教师待遇。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资料用压缩包形式(用自己名字命名)发送到64228615@qq.com邮箱,截止时间:2024年5月12日。
合则约见,所投简历不能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57-86681283或13923197187。

狮山中心小学
2024年5月7日

广东揭阳市揭东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需要,揭阳市揭东区公办中小学校(含区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239名。公开招聘分二批进行,第一批赴华南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第二批面向社会招聘,公开招聘普通专业教师。现将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19个岗位(高中教师岗位7个、初中教师岗位6个、小学教师岗位5个、特殊教育教师岗位1个),招聘教师4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聘人员可以以非最高学历报考,但必须符合岗位的相应专业和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同时符合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揭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揭市人社规〔2023〕1号)(附件2)要求。

(1)所学专业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

(2)岗位要求是六位代码的专业,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是四位代码的,则其相应的下一层级的六位代码的专业也符合要求。

(3)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的,可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专业进行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且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资格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特殊教育学科教师资格)。

5.其他要求

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均应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执行试用期相关规定。

五、招聘程序

按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能力测评、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其中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为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至5月17日下午5:30前通过扫描网上报名二维码(附件4)进行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报名信息只能提交1次,请考生认真复核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经网上报名的人员须在2024年5月21日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须本人带齐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园西六宿舍南面就业广场。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①《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5,请自行下载、录入信息后打印、签名处黑色签字笔填写,粘贴证件照,一式一份)。

②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一式一份)。

⑤学业成绩表、获奖荣誉(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⑥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完成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

(2)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资格审查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查,本人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综合能力测评

1.2024年5月22日进行综合能力测评。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通过面谈,并结合应聘人员师德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

2.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满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推荐入围面试人选;若招聘岗位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足1:3比例的,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均推荐为入围面试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应聘人员均推荐为入围面试人选。届时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若电话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1.发放《面试通知书》:招聘单位向进入面试的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面试主要通过说课的形式了解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说课内容由考场指定应聘学科相关的课程内容;每人面试时长不超过15分钟。面试满分为1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每名应聘人员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应聘人员。

(四)确定签约对象及签订协议书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高分者确定为签约对象。签约对象自动放弃签约的,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签约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体检在揭阳市揭东区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人选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备案和聘用

1.备案。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报区人社部门备案。

2.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聘用人员获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

3.缺额情况。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或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公示请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上查询。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我区教师招聘考试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

2.关于印发《揭阳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揭市人社规〔2023〕1号)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网上报名二维码

5.揭阳市揭东区教育系统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安徽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2024年招引紧缺性专业人才教师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淮南市人民政府协议举办的一所小初高十二年制公办学校,为淮南市所管理的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招引教师全部为公办在编教师。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我校2024年秋季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进一步拓宽市属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经批准,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引紧缺性专业人才20名。

一、招引原则

坚持公开招引、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引组织

本次公开招引由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淮南市教体局组织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进行业务指导,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三、招引岗位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引紧缺性专业人才20名,招引岗位等信息见附件1。

四、 招引对象及条件

(一)紧缺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4月及以后出生)。

(二)在职优秀人才。学校在职教师,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

同时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引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编号证明);

5.具有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模范(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教学大赛县(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教学成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管理经验丰富且管理成效突出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学或管理成绩突出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条要求符合以上其中一项即可参与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近五年内,具有与所报考学科学段相一致的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淮南市内在编教师;

2.不符合招引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

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引程序

(一)公布招引信息

2024年5月8日发布公告。公开招引信息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官网;

3.淮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4.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与预审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9日8:00至6月3日17:00。未在报名时间段提交报名资料的不予审核,具体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招引紧缺性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白底);

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有效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

6.招引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各环节考核。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采取打包方式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招引紧缺性专业人才报名专用邮箱(见附件4)。

报名结束后,由我校根据招引条件进行审核,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急需紧缺人才招引岗位信息表》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报考人员邮箱。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核方式

1、紧缺高层次人才

(1) 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原件收复印件)于面试前一天(2024年6月14日)到学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网上报名材料相同。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2)面试

①面试形式:本次紧缺高层次人才招引采用面试(说课+评审专家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12分钟,评审专家问答3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说课占总分70%,评审专家问答分值占面试总分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使用教材版本见附件3。

待全部测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以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个人放弃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若考生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面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面试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4) 面试成绩公布:公布时间等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2、在职优秀人才

本次在职优秀人才招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①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9日

笔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③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④笔试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等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人员,其名单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资格复审时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引岗位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 人员,其中招引岗位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招引岗位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原件收复印件)于面试前一天(6月15日)到学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网上报名材料相同。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 通知单。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 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3)面试

①面试形式:本次在职优秀人才招引采用面试(说课+评审专家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12分钟,评审专家问答3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说课占总分70%,评审专家问答分值占面试总分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使用教材版本见附件3。

②面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面试 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③面试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④面试成绩计算

待全部面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汇总分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30%+面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招引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个人放弃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若考生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⑤面试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等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与聘用

在相关网站按照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引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引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引方式

(一)招引紧缺高层次人才。符合引进条件的,经我校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按与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意向人选,并由我校办理工作调动或聘用手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确定相应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已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给予承认保留。符合人才引进奖补条件的,及时兑现相关人才政策。

(二)招引在职优秀人才。完成全部招引程序后,由我校按与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意向人选,并办理工作调动或聘用手续。引进的在职优秀人才,按规定确定相应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已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给予承认保留。符合人才引进奖补条件的,及时兑现相关人才政策。

七、工作纪律

急需紧缺人才招引工作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引要求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引才纪律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和监督电话(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北市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0554-2110055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0554-6644784

淮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554-6629193 0554-6671175

监督举报电话(淮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54-6644391,0554-7783660

附件:北师淮实紧缺人才招聘公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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