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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兰州市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甘教资〔2023〕7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把好教师入口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现对我校未取得高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进行资格认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2年12月31日以前补充到教师队伍中、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教学且满一年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实验教学的辅助人员;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一年的辅导员(因岗位发生变动不再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不再认定)。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员务必于10月16日—11月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提交个人申请信息。

 10月30日—11月10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科(行政1号楼326室,联系电话:7971972)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相关户籍证明原件。

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1)。拟申请2023年教师资格证认定人员均须根据学校安排参加体检,请各学院根据体检工作安排(附件2)摸排上报参加体验人员,于10月20日上午前填报《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下半年教资认定体检人员信息表》(附件3),不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szk@nwnu.edu.cn。

3.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原件(由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单位统一提供)。

5.一张本人近期1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照片(需与上传至教师资格申请网中的电子照片一致,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6.根据文件要求,申请人所在高校需提供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结果,请申请人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4)。

7.申请人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专家研究方向与申请人申请任教专业方向需保持一致,填写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专家推荐表》(附件5)。

8.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国家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以下特殊情况须现场提供原件)。

(1)学历证书原件。凡获得国外学历或港澳台学历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对在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特别提示:在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二)按照教育部对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查询相关要求,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所在高校相关部门统一向公安部门核查,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全日制普招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为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师范学院,且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可直接认定。应提供材料为:全日制本科阶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发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上述材料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以及上面1、2、5、6、7、8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四)属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院校和培养专业范围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直接认定。应提供的材料为: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成绩证明(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以及上面1、2、5、6、7、8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五)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教师资格,只须提交以上1、2、5、6、7、8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不做要求)。

  三、有关说明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教师未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的教师,不予受理。

2.因出国留学、进修学习、攻读研究生学位等原因而没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可申请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3.离退休教师不再申请。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须对个人承诺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附件1 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2 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工作安排.docx

 附件3 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下半年教资认定体检人员信息表.xls

 附件4  西北师范大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师德师风考察鉴定表.docx

 附件5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6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x

 

 

                              人事处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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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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