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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宁洱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宁洱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宁洱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普洱中学招聘26人

1.高中部20人。其中:高中语文教师4人,高中数学教师1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3人,高中化学教师2人,高中生物教师3人,高中政治教师3人,高中历史教师2人,高中体育教师1人。

2.初中部6人。其中:初中数学教师1人,初中地理教师1人,初中化学教师1人,初中历史教师1人,初中政治教师1人,初中生物教师1人。

  (二)宁洱县职业高级中学招聘3人

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政治教师1人,旅游管理专业教师1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宁洱县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本科学历者要求是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学历者要求本科阶段是师范类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本科阶段不属于师范类专业的,根据学业水平、奖惩情况等因素且符合学校岗位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县职业高级中学旅游管理岗位除外);

6.承诺在宁洱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3年10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3年10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2023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19日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查组递交简历、推荐材料等应聘材料,进行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8日9:00—17:0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

报名需提供材料: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报名人员需提供个人推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聘书、荣誉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材料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读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提供本科阶段师范类专业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及《2024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未就业承诺书》《证明(模版)》各一份(请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等材料。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岗位面试,如确需继续开考的按程序报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2024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核,如面试通过,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核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知参加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报名时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本科阶段师范类专业证明的,可以以承诺制方式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核验,如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提供证明或提供证明无效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教学+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不安排考生备课,根据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

3.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考场指导时间: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教学讲授15分钟、知识问答5分钟。

(3)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

面试题目从教材或题库中抽取一课、一段、一章、一节、一项等作为面试题目。面试主要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举止仪表、综合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测评。

5.面试程序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 1 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1)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2)主考官与考生核对准确教学内容;告知考生教学使用的课本(题本)等工具摆放位置。

(3)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第一阶段是教学讲授阶段。考生进行教学讲授,时间15分钟,教学讲授进行中,考官不得打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果教学讲授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知识问答阶段。

第二阶段是知识问答阶段。考生进行知识问答,时间5分钟。可提前准备知识问答题目和提问问题,教学讲授结束后,考官可根据考生教学讲授情况现场提问考生,限考生教学讲授学科、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

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6.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公告。

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3:1,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下列方式确定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一是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它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二是仍无法确定,则采取面试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一场的方式进行,并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进入后续程序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考生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七)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由用人单位及宁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八)体检

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对体检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取消其体检资格。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宁洱县教育体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十)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或者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所有匿名举报均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受理。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轮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宁洱县教育体育局  李老师:18988395234   0879-3236575   

(二)投诉电话

宁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879—3333371

(三)查询网站

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在应聘、面试、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应聘教师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中学教师资格条件者、经公示条件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洱县教育体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八、该公告内容如与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的,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宁洱县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2.宁洱县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3.未就业承诺书           

4.证明(模版)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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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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