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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部分学校第二次聘用制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部分学校第二次聘用制教师招聘公告

   为构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决定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计划招聘24个岗位,共4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能够履行教师及其他岗位责任及义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

       3.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年龄限制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有权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行为受到处罚,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被辞退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部分学校第二次聘用制教师招聘统一指定网站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按流程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进入指定链接(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80)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时间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点击“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部分学校第二次聘用制教师招聘”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户(注册账号时填写与本人身份信息一致的手机号码,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提示逐项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报名所需附件材料提交不全者不予通过)。

       公开招聘的后续有关信息通过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笔试、面试等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时间安排

       1.公告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2.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4日17:00

       3.缴费时间:

       2023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7:00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须以系统提示为准。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加盖学院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4.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如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已参加2023年教师资格面试,但面试成绩暂未公布的,可提供笔试成绩截图;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扫描件。

       (四)资格初审及缴费

       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即不满足招聘条件。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需尽快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资格初审(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昆官政字〔2011〕第013001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科(即100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试费50元(资格复审时收取)。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1)因本人原因错报、误报岗位的;

       (2)因本人原因缺考或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

       (3)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仍然报名的;

       (4)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未完成报名流程的;

       (5)提交虛假资料或证明的。

       (五)准考证打印

       2023年10月27日9:00-2023年10月29日9:30

       (六)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3:1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根据岗位,可根据招聘需求降低开考比例或等额比例开考、取消本岗位招聘或递减本岗位招聘人数。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报名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的比例不低于3:1,即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未达3:1,可根据招聘需求降低开考比例或等额比例开考、取消本岗位招聘或递减本岗位招聘人数。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教师岗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中小学教师类(D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合订本。

        所有考生均参加两个科目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3.笔试时间及地点

       以笔试公告为准,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如因特殊原因延后或改期考试,将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进行公告通知。

       4.笔试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公示期3个日历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要进行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若确定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若资格复审出现证件资料与报名材料不相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因应聘者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面试最低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后比例未达3:1,可根据招聘需求降低开考比例或等额比例面试、取消本岗位招聘或递减本岗位招聘人数。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具体材料以公告为准,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1.公民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学位证或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以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为准);

       3.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

       资格复审结果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公布,公示期3个日历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 ,若比例未达3:1,可根据招聘需求降低开考比例或等额比例开考、取消本岗位招聘或递减本岗位招聘人数。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个别岗位需专业展示)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公告;

       3.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并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日历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公布,公示期3个日历日。

       (五)考察体检

       1.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复核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2.体检。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人员体检人选,安排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昆明人力入职体检》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递补

       在考察、体检期间,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形,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依次递补。

       (七)确定聘用人员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择优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日历日。

       (八)聘用

       经公开招聘通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综合成绩、体检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派遣单位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到对应学校工作。实习期一年,实习期工资为7.26万/年(含五险),实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参照昆明空港经济区在职在编教师绩效考核。

       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本岗位在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时间及地点以对应公告为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3.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应聘者对自己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提供材料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应聘者将被视为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后果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未达到应聘条件、提供虚假的应聘信息或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应聘资格;若已被录用,解除劳动合同。

       6.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本次招聘的相关安排、程序等发生重大变化,将进行官方公告。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技术咨询电话:0871-6412899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监督电话:0871-64128542

 

       附件1:《滇中新区直管区2023年度部分学校第二次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云南空港新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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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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