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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2023年教师和保育员外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2023年教师和保育员外聘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和幼儿园保育员共35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编外聘用制教师250名。其中:小学教师120人,幼儿园教师120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0人。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新洲区编外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2.幼儿园保育员10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新洲区保育员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二)资格条件

  1.编外聘用制教师

  (1)学历学位: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部分偏远乡村学校不限学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限定专业或学位)。具体条件以《2023年新洲区编外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

  (2)年龄: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专科、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近三年以来(2020年9月1日至今)一直在新洲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政治思想和师德表现好、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临时聘任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二项条件之一:

  ①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幼儿园保育员

  (1)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近三年以来(2020年9月1日至今)一直在新洲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好、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临时聘任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执业资格:具有保育员证(或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育婴师证、健康管理师证、营养师证等适合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的资格证件)。

  (4)能准确流利地使用普通话同时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即日起,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网(www.whxinzhou.gov.cn)和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阅。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首页点击相应条幅图片,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10月29日13: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报名无效或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应于10月23日09:00至10月29日13:00登录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免笔试资格认定。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须在线报名并通过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

  (1)免笔试人员(博士生)需同步在网上报名,需选择对应的岗位及代码进行填报,备注栏务必注明免笔试,不需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并于10月23日9:00至10月29日13:00期间携带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23年新洲区编外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免笔试申请表》(附件3)到新洲区教育局412办公室进行资格认定。

  (2)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4.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进入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登录报名系统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31日12:00。10月31日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应于2023年11月8日09:00-2023年11月11日09:00(2023年11月11日09:00截止),登录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请考生遵照准考证要求应试,否则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拟于11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或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内容:

  编外聘用制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两科一套卷,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幼儿园保育员: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知识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幼儿心理学:考查对幼儿成长、发展、心理特点和行为模式等方面的了解和认识。

  ②幼儿健康保健:考查对幼儿健康管理、常见疾病和预防、食品营养和卫生、急救措施等方面的知识。

  ③幼儿教育:考查对幼儿教育理论、方法、内容和计划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

  ④安全教育:考查对幼儿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了解和认识。

  ⑤教育实践技能:考查对幼儿抚育、教育、游戏等方面的实践技能和操作能力。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发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编外聘用制教师为专业化面试,保育员为结构化面试,以面试公告通知为准。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实际综合应用能力。

  5.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科目1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座谈、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业匹配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的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将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网(www.whxinzhou.gov.cn)和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拟聘人员在公示期前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资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外聘教师和保育员管理办法

  1.外聘教师和保育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为一年(首次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可以与其续签聘用合同,原则上优先安排在原学校工作。合同期满,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未与其续签聘用合同的,合同终止,劳务关系自动解除。

  2.外聘教师和保育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共同负责,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待遇、奖惩、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可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外聘教师和保育员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解除聘用合同。

  3.外聘教师和保育员签订聘用合同后辞职或被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辞退后,用人单位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须及时报区教育局,并由区教育局集中报区编办、区人社、区财政部门备案。

  五、工资待遇

  (一)编外聘用制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人均8万元/年标准包干(含个人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工资部分按月发放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部分,绩效奖励部分按学期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结合实际共同制定。

  (二)幼儿园保育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人均4.2万元/年标准包干(含个人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负责发放,基本工资部分按月发放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绩效奖励部分按学期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结合实际共同制定。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湖北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隐瞒个人经历、隐瞒病史、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13554320703、15337213335、13667231628、15527273612

  网上报名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87257940、027-87360886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87257940、027-87360886

  监督电话:027-89362192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本公告由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3年新洲区编外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2.《2023年新洲区保育员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3.《2023年新洲区编外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免笔试申请表》   

 

                            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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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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