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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职业学院2020招聘4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0招聘46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黑人社发[2014]63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主页(www.hljnzy.net
  二、招聘计划
  招聘46个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高职院校教师和相关管理岗位工作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创新奉献精神。
  (四)应聘人员年龄须满足《2020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
  (五)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并获硕士学位及以上;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工作经历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应聘人员必须在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且具备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应聘人员必须在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且具备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
  4.正在服役的军人;
  5.被开除公职人员;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进入“黑名单”人员;
  7.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八)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0:00时至4月24日24:00时。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详见附件2:《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标题设为“岗位编号+姓名”)至报名专用邮箱(hnzyrsczp@126.com)。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编号和岗位名称,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6.须知:
  (1)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等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要准确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7.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8.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二)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要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将以公告的形式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主页(www.hljnzy.net)发布。
  2.确认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9室。
  3.提交相关确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4)能反映本人研究方向和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中共党员提供党员证明。
  4.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装订整齐。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若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缴费:招聘考试费收费标准依据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财综〔2017〕86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50元。
  (三)考试
  经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参加考试,并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按照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取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第3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职业学院官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
   3.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岗位需要以试讲、答辩、操作等单一或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 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6.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
  1.考核:学院职能部门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相关规定审查聘用人员档案。在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学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要求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享受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正式在编职工的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胜利东路248号 邮编:154007
  电话:(0454)8313973
  手机:19845413966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电话:(0454)8315169(学院监察审计处)
  七、解释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2020年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 《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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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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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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