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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人数及要求

  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25名,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等详见《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6.国(境)外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除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外,原则上博士、硕士所学专业需一致且毕业于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高校;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持个人简历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在报名期间发送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到yzzzrsc@163.com,简历命名为【岗位】+【名字】,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3日17:00,网上资格初审需补充材料的,在2023年11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3年 11月24日17:00后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填写《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联系电话:0851—28776262。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的方式进行。

  1.确定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人选

  组织人事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类汇总,经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人选,人选确定以后,学校将视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作。

  2.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

  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成绩为100分,试讲时间10分钟,综合得分不得低于70分。

  3.综合素质考核

  按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成绩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的人选,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综合素质的考核的人选。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成绩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专业技能及学术素养考核成绩需高于70分。

  综合素质考核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核师德师风、意识形态、专业技能、学术素养和综合素质,综合得分不得低于70分。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生面试(考核)成绩综合得分,在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初次体检被确认不合格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复查一次。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学校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意识形态、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复查其应聘资格。其中,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考察(政审)对象一票否决。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政审不合格,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备案

  聘用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接受工作分配。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851-28776259(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五、其它

  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附件2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1月9日

 

 

  附件【附件1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xlsx

  附件【附件2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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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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