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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详见《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7年11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及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职务满1学期(任职时间截至报名之日),或获省级及以上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奖项,或获院系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获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3)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或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6.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代码25-27的中职专业课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三年内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终止如皋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事关系;报考其他岗位的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2)报考学历、学位所修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中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如皋籍2024年毕业的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如皋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jyj/gggs/gggs.html)公开发布。如皋市教育局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到相关地区、高校开展招聘宣传。如皋市教育局、人社局牵头,各招聘单位在如皋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具体实施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报名网址:如皋招教在线网页(http://rs.rgzjzx.com:8090)。

  2.报名程序及时间部署

  (1)报名、照片上传。请应聘者于2023年11月27日9:00~11月29日16: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3年11月27日9:00~11月30日11:00。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名者完善补充,或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8小时后,请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623016,87623019。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27日~11月30日,每日9:00~16:00。对初审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12月1日11:00。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缴纳)。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每日9:00~16:00。完成缴费,方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如皋市人社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告。取消的岗位,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并允许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14:30~17:30。

  (5)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12月7日~12月8日(每日9:00~16:00)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每次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为网络信息安全,报名网络每天晚上10:00至第二天上午7:00关闭,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二)考核考试

  招聘考试由笔试、资格复审、现场面谈和适岗评价,及能力测试等环节组成。

  1.笔试

  各岗位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约占70%)和教育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约占30%)。考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考生从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应聘者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至规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日内登陆如皋招教在线网(http://rs.rgzjzx.com:8090)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查询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在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6倍确定参加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6倍的按实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电话或信息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1)如实、按规填写的《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适岗评价表》)一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如是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

  (6)按《适岗评价表》中栏目顺序依次放置与填写内容相应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包括但不限于:大学阶段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及成绩单;大学阶段学生干部、社团工作,及实习、工作期间任职情况;中学和大学阶段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等材料;中学和大学阶段学科竞赛、才艺比赛、奖学金以及各类荣誉表彰证书等;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岗位需要的其它材料)。

  《适岗评价表》和以上材料复印件钉成一本。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交各复印件的原件(不装订,但请与复印件同顺序摆放)进行验核。核查后当场退回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不再退还)。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电话或信息通知。

  3.现场面谈和适岗评价

  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将安排参加现场面谈。现场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同时,招聘工作组对其所提交的材料进行适岗评价。现场面谈、适岗评价各100分,其中任意一项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生可在现场面谈后2日内登陆如皋招教在线网(http://rs.rgzjzx.com:8090)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查询本人现场面谈、适岗评价成绩。

  4.能力测试

  在笔试、现场面谈和适岗评价三项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各岗位根据三项成绩和(三项成绩直接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4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能力测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4倍的,按实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在现场面谈后2日内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发布。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电话或信息通知。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按照要求参加能力测试。参加能力测试人员现场缴纳能力测试费100元/人。

  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岗位匹配能力等。能力测试形式为模拟上课(100分)。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30分钟的准备后按序进行12分钟的模拟上课(具体时间可根据现场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员数量予以调整)。能力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70分为合格分数线。能力测试成绩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

  在笔试、现场面谈、适岗评价、能力测试四项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各岗位按笔试、现场面谈、适岗评价、能力测试分别占30%、10%、20%、4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三)签约

  按照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者,取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如再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如仍相同,取适岗评价成绩高者;如还相同,一并签约)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拟签约对象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发布。如皋市教育局现场收取拟签约对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高校统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签约后,如皋市教育局可安排考生到学校跟岗锻炼或顶岗实习,做好跟踪培养与考核相关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电话或信息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集中参加心理素质测试,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含准入查询)。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四、公示与备案

  1.体检、心理素质测试、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于2024年7月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经审核同意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除外)等至如皋市教育局报到。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2024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入编等手续。拟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报到,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如未按时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等)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如皋市教育系统人事编制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应服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管理,服务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表现,统筹安排到如皋市教育系统其他学校工作。

  4.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5.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四项成绩均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总成绩排名靠前的其他应聘人员在总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等,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2.被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经应聘入编我市普通高中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年工资收入(含五险二金)不低于30万元;经应聘入编我市普通高中的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年工资收入(含五险二金)不低于25万元。经应聘入编我市普通高中的教师,辅导学生进入省集训队或获得全国奥赛竞赛银牌及以上的,学校将另行奖励5-10万元。经应聘入编人员入职后,符合我市皋办〔2019〕75号文《优秀教育人才引进的奖励意见》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分别获得总额16万、9万的奖励资金;原“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如皋籍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须在我市参加高考录取且高考成绩优秀)的可分别获得总额8万的奖励资金。

  3.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教育局网页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20339(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7623016、0513-87623018。

  附件:

  1.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 皋 市 教 育 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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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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