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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示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教育引才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区将于近期赴高校设点面向2024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正式在编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区属学校中小学教师160名,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11-3)。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即1988831日之后出生)。

  3.全国高校普通招生计划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相应专业的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49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13)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91日至2024831日毕业)。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 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91日至2024831 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中,仅限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考生报考。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48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3)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须是相关心理学专业毕业,持有相应的心理学教师资格证。

  (4)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的,须提供近三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三、招聘方式

  (一)龙华区2024年校园招聘分别在省内、省外等地设点,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委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和区教育局等部门以及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组成校园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协调省内、省外校园招聘工作。

  (二)省内、省外设点校园招聘可根据报名及面试实际情况,在不超出本次招聘名额总数的前提下,经校园招聘工作小组现场会议研究并报分管副区长同意,可以调整学科及岗位数。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hk2023,进入报考专栏。

  (1)西安点报名起止日期:2023122日上午9:0020231214日下午17:00

  (2)海口点报名起止日期:2023122日上午9:00202412日下午17:00

  (3)长沙点报名起止日期:2023122日上午9:00202431日下午17:00

  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验证等材料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hk2023打印报名表,凭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原件及复印件(详见下方须提供的材料内容)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报考现场。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考点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及时间

  1.设立资格审查点。报名后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到所报考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各考点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1)西安市,202312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陕西师范大学。

  (2)海口市,2024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海南师范大学。

  (3)长沙市,20243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湖南师范大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龙华门户网站(网址 http://lhqzf.haikou.gov.cn)公布。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详见下款)。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限体育学科岗位)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占6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及实习表现、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各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审查当日公布在所报考的资格审查点,并同时在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公布。

  2.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交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报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综合排名及学分绩点,还需院系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如本科学历和对应专业的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3);报考英语岗位的需提供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提交承诺书(附件3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附件3)并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 年(含试用期),年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五、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先组织面试,后组织笔试。

  (一)准考证打印

  1.西安考点:预计20231216日中午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海口考点:预计202414日中午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长沙考点:预计202433日中午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hk2023打印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2.面试内容: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未能按时和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3.面试要求:进入面试名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4.其他要求: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

  3.笔试内容:主要进行公共基础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测试。

  4.笔试要求:需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

  (三)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考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办法确定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成立专家组评议并以其评议结果为准。

  3.考生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按招聘方有关要求和时间,将随身携带的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交由指定地点工作人员核实并签订协议。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约,未能按时完成签约的,视为放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区教育局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将尽快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三方协议签订满30天后,考生无特殊的、正当的理由提出解约的,视为不诚信,计入个人诚信档案,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1.应聘人员的体检、公示按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由招聘单位(部门)安排到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出具的无犯罪承诺书(原件);

  (2)在校期间表现鉴定材料一份(加盖院系公章)及个人学习总结(A4纸双面打印,落款处手写签名按手印);

  3.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一)考生在毕业报到时须提供毕业报到证(或相关报到材料)或介绍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安排在区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享受龙华区事业单位教师工资待遇。

  (三)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我区连续十年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并于每年的年末发放。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的,自次年起不再发放津贴;如当年服务满十个月,当年津贴则按一年发放。

  九、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8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返还。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海口市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

  (九)本方案由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1号楼411室。

  邮编:570105

  联系电话:0898-66568646

  监督电话:0898-66568060

  技术支持/投诉电话:400-838-9296

  附件:

  1-1:(海口站)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1-2:(西安站)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1-3:(长沙站)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3.承诺书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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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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