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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2024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2024年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深入落实临朐县“双招双引”战略,解决部分学校教育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临朐教育实际,现就引进县外优秀教育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共引进50名事业编制(含职业学校、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制)教育干部、教师,按照“身份相符、人岗相适、平行流动、服从调剂”的原则,优先安排到县直学校工作。具体如下:

  1.副校级教育干部3名,其中:新岳中学1名、西苑学校1名(小学)、粟山中学1名;

  2.中层教育干部7名,其中:新岳小学1名、西苑学校1名(小学)、北苑中学2名、第三实验小学1名、南苑小学1名、龙泉小学1名;

  3.名师10名;

  4.优秀教师3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三)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学校中层及以上教育干部是指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组织部门管理的,任免手续齐全的教育干部;名师是指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及相当称号的教师;

  (五)在编在岗,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入事业单位(学校)手续齐全;

  (七)须征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考察合格后可配合办理调动手续);

  (八)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九)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3.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规定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考试的形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12月31日(工作日)

  2.报名邮箱:lqjyjzgk@126.com;

  3.应聘人员请将以下材料(1)—(9)制作成PDF,和第(1)项的word或excel原文件一并打包,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1)报名表(附件1)、报名汇总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3)报考学校中层及以上教育干部岗位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公布文等相关任免材料,报考名师岗位的需提供相应获奖证书;

  (4)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

  (6)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7)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8)当地纪委监委机关出具的无党纪政务处分证明;

  (9)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对第(4)—(9)项出具确有困难的可于考察前提供,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拨打咨询电话核实是否报名成功。

  (二)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内容。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能力素质以及与岗位的匹配度。考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考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请随时关注“山东临朐门户网站”。

  (四)考察。根据考试情况,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察,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重点了解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现实表现。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干部任免材料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五)体检。对拟引进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通过“山东临朐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根据考试情况依次递补。对拟引进人选,由组织、人社、编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干部任用、档案转递等手续。录用人员须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待遇。引进的教育干部按原职务层次安排工作;引进的名师在培养培训、评优树先、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的所有教育人才子女入学入托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优待,其配偶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县外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在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县教体局成立县外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工作。本公告由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临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山东临朐门户网站”考试信息栏目查询。

  县外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临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龙泉路2698号);

  咨询电话:0536-3212027(工作日);

  山东临朐门户网站网址:www.linqu.gov.cn。

 

  附件:1.《报名表》

     2.《报名汇总表》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报名表(9).doc
  附件2:报名汇总表(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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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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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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