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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营口市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盖州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95人,其中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服务中心157人,市直、局属事业中心238人,所有岗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备从事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4日(不含)至2005年12月4日(含)期间内出生。

  2.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要求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报告。

  3.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报考专业参照附件2《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4.其他: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录用人员须在两年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限营口市“三支一扶”人员,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营口地区“三支一扶”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和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6.近五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报名端口开启,至2023年12月8日16:00报名端口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2023年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ln.bmpta.com/ykgzsydw/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资料,并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需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技术咨询QQ2874429322。

  3.网上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全网页截图;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报考营口市“三支一扶”岗位人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4.资格初审: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资格等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4日12时至2023年12月9日9时期间,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9日12时。报名咨询电话0417-7689181。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盖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环节、面试环节、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均在上述平台、网站统一公布。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并通过网银缴纳考试费,依据(辽发改收费函〔2020〕12号)有关规定每名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民币,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9日16时。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客服电话9507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笔试报名程序结束。

  6.注意事项。已缴费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报名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均为现场进行。

  1.笔试:本次招聘笔试设置为综合管理类(A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08:30—10:00满分为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上午10:00—12:00满分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次考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点。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同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如进入面试人员为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必须提供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身份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体检及录用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体检由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2.考察: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3.公示与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信息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录用时将签署服从调剂承诺书,如两年内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将无条件服从调剂到管理岗位(如本单位无空余管理岗位将调剂到其他单位),正式录用人员在新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工作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均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四)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7-7689181

  附件:1.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盖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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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考核安置2024年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精神,决定开展内江市2024年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2024年内江市考核安置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定向服务内江市东兴区、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的2024年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应教师资格。

三、考核安置

(一)考生填报岗位

请参加考核安置的2024年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填写《内江市2024年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报名信息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njsjyjrsk212@163.com,每名毕业生限报一个岗位(在服务县(市、区)公布招聘岗位中选择

(二)县(市、区)组织考核安置

请参加考核安置的2024年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内江一中参加资格审核、现场考核。

1.考核安置时间:2024年5月25日。

2.考核安置地点:内江一中(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936号)。

3.资格审核材料:《内江市2024年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2份,二代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1套)。

4.选岗流程:毕业生持资格审核材料,上午8:30-9:30到内江一中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后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面试成绩进行选岗。

应聘同一岗位毕业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聘用对象(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应聘同一县(市、区)同一学科的落选者,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在该县(市、区)本学科空缺岗位中选岗。

温馨提示:毕业生现场所持《内江市2024年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报名信息表》中报考岗位与首次报送邮箱存在差异的,以毕业生首次报送邮箱的信息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及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其他事项

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的考察、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由聘用所在县(市、区)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纪律监督

为确保本次考核选岗安置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832-2023751(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36663(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纪委)

附件:1.《2024年内江市考核安置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

      2.《2024年内江市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报名信息表》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9日        

 

相关附件:

山东烟台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4年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15个,招聘计划21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18日以前取得。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招聘岗位为教育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8日9:00-5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8日12:00-5月23日11: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8日12:00-5月24日16:00  

(二)报名方式

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爱山东”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左上角定位到“烟台市”,在APP上方搜索“教师招聘”,即可进行报名。

(三)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网上初审。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年5月18日12:00-5月24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应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请妥善保管。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完成网上交费后,电话联系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可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1.时间和地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查询。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外,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6)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教师资格证书。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2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本次招聘参加烟台市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内容、形式等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同时高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须加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对同一招聘岗位合并多个招聘单位的实行“高分先选”,同一招聘岗位不同招聘单位数量大于等于2的,或因招聘计划调整导致招聘单位数量大于等于2的,聘用公示后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535-5211108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及复核电话:0535-5211108

监督电话:0535-5210043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qixia.gov.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谭老师 18563880269  杨老师 18363816318

本简章由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3: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0日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梅河口市区域教育中心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梅河口市教育系统招聘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吉林大学优秀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10人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5个岗位,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梅河口市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吉林大学2024年应届或往届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9日至2006年4月29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及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五)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5月16日9: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2024年梅河口市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报名表(3号)》(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资格审查员在《报名表》上“资格审查意见”处签字,考生携资格审查员签字的报名表参加面试。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必要时资格审查员可以调阅考生档案。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2024年5月16日

  (二)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五)

  (三)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形式。备考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为:80分。

  面试试讲教材以各学科学段课程(教材)为准。

  (四)面试程序

  1.考生报到时间。报名通过考生待报名结束后,及时集合候场,按候考室分组进行点名。

  2.考生抽签。考生在候考室进行抽签。一个候考室内多个岗位的,由每个岗位第一名抽取岗位顺序号,确定岗位顺序。之后每个岗位考生分别抽取岗位内顺序号。考生面试顺序确定后,工作人员做好登记,考生签字。考生将号牌粘贴于左胸前。

   3.抽签工作完成后面试开始。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未携带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考生需自备饮用水和午餐(面试将全天进行)。

  3.考生不准携带除有效证件与自备饮用水和午餐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包括通讯工具、学习资料等)进入候考室,考试地点不设置物品存放处,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4.考生应试时不准佩戴具有特殊标志的饰品、不准穿着行业制服或有特殊标志的服装。应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对应的抽签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及其它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应试时间结束,考生必须停止作答。在候分区等待宣布成绩,本人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

  6.应试完毕,考生必须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喧哗。

  7.对考试成绩有异议、举报其他考生有违纪行为、质疑工作人员行为的,必须在现场向主考、工作人员、考务组说明,并出示本人抽签号牌,否则不予受理。

  五、签定招聘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聘用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考生同意后与聘用学校和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在2024年8月上岗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及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经复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此岗位不再递补。

  3.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附件:

1.2024年梅河口市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2.2024年梅河口市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报名表(3号)

 

吉林省梅河新区教育局

吉林省梅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梅河口市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xls
附件2:2024年梅河口市教育系统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招聘教师报名表(3号).xls

山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武汉东湖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和工作人员667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667人,包括应往届毕业生199人、在职教师406人、骨干教师52人、财务人事人员10人。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及《武汉东湖高新区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东湖高新区教师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武汉东湖高新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事业编及聘用制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岗位

1.学历:2022届、2023届、2024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以内(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对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且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下同);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下同);其中取得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教师资格证均可报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下同)。

(二)在职教师岗位

1.学历: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8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不得报考)。

4.资历:报考中小学在职教师须为现任普通中小学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历;报考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须为现任幼儿园教师,且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在职教师岗位资历具体要求以《武汉东湖高新区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任职年限等资历要求”栏中条件为准)。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至少2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证明工作经历。

(三)骨干教师岗位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2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不一致的,职称与业绩应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资历和业绩:现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或在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学段须与目前任教学段一致),已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下列Ⅰ、Ⅱ、Ⅲ类中任一条件:

Ⅰ类骨干教师:①近五年省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仅限省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②地级市(含省直管市)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③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区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骨干教师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

Ⅱ类骨干教师:①近五年在地级市(含省直管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优质课竞赛或教师五项全能比赛或其他现场赛课获一等奖;②近五年获得教育部“一师一优课”或“基础教育精品课”等部级优课;③2021年以来在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Ⅲ类骨干教师:①近五年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录像课(含基础教育精品课)或其他线上学科类课堂教学比赛中获一等奖;②区(县)级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

(四)财务人事人员岗位

1.学历及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为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

(2)已取得经济系列的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及以上职称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2024年5月10日起,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光谷人网(www.ovc-talent.com)、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考生需同时对照招聘岗位一览表要求报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2:00期间登录光谷人网(www.ovc-talent.com)点击“求职招聘“栏目或关注“光谷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光谷人”小程序后选择对应公告并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每日17:00在光谷人网“通知公告”栏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2.详细填写报名信息。申报有专项特长要求的岗位必须在“特长”栏填写专项特长;申报在职教师岗位必须如实填写“工作经历”;申报骨干教师岗位必须在“近年来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栏详细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荣誉,同时将职称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件按要求上传;申报财务人事人员岗位应根据本人情况在“职称”栏填写所取得的证书名称。未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的,将无法通过审核。

3.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4:00登录光谷人网,点击“个人中心-求职招聘-招聘申请记录”查询网上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5月18日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除骨干教师岗位外,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及招聘计划做相应核减或取消。取消的岗位将及时告知相关的报名人员,并通知其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确认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光谷人网“个人中心-求职招聘-招聘申请记录-在线缴费”,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00至5月20日12:00。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做笔试安排。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4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9:00,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登录光谷人网,点击“个人中心-求职招聘-招聘申请记录-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并按《准考证》上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百分制。应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A卷)》与《教师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按6:4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考生缺考任一门考试或因违纪取消成绩的,不再列入面试人员名单)。财务人事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人事综合知识》。骨干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B卷)》。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骨干教师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其他岗位对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入围面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光谷人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轮,并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可加试专业技能或才艺展示。具体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人员名单、注意事项另行公告。

(七)体检、考察和签约

骨干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3:7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并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市属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同时增加涉毒吸毒检查项目。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执行全区教育事业单位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专技岗位中的“未定级”,待其试用期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对于原单位已聘在高于招聘岗位的骨干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空岗)且本人业绩满足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可考核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光谷人网。

(二)引进的骨干教师按相关规定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8—18万元(Ⅰ类、Ⅱ类、Ⅲ类骨干教师分别享受安家补助费18万元、12万元、8万元),并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10年),在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折算退回安家补助费。

(三)补充说明:

1.应聘人员年龄在报考环节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

2.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时必须同时提供连续完整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凡参加笔试、面试等程序后列为拟聘用对象的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在规定时期内不受理武汉东湖高新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或档案转移手续或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2.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完成毕业派遣手续的。

(五)本次招聘笔试、面试重在考察应聘人员平时积累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5527182。

(七)本公告由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7880466(政策咨询)、027-65522243或027-65524307(报名系统及技术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附件1 武汉东湖高新区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武汉东湖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docx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0日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高层次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南京市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取得省特级教师或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6: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qxjszp_2024@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骨干称号、应聘学段及学科。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特级教师或设区市骨干教师证书、教学基本功大赛或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来(2019年1月1日后)的教科研成果(网上报名时不需上传材料,复审时请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报名现场)。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目录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4.有关要求:

(1)报名材料(1)和(2)需准确命名,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邮箱。

(2)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

(3)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4)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栖霞区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1)、(2)和(3)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栖霞区教育局复审(地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6838室)。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教科研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

3.成绩计算

按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综合考评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五)公示、聘用

栖霞区教育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及栖霞教育之家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评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根据《南京市中小学获得特殊荣誉称号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省特级教师享受南京市政府专项奖励、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设区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享受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监督电话: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六、本公告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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