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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市2024年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新余市2024年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公告

  根据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及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工作需要,经批准,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1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报考人员须为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承担有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学科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同时,各招聘岗位还需具备下列其相应条件之一:

  (一)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硕士学习期间须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公告中所列举专业目录要求(其中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是否为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具有硕士学位。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须为国内承担有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其中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是否为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

  (二)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硕士学习期间须脱产在校学习,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岗位所列举专业要求,具有硕士学位。

  2.本科生(限中职工业机器人、中职汽车维修、中职数控岗位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及其后出生),须为国内承担有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岗位所列举专业要求,具有学士学位。

  上述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相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高中及以上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为高中、中职及以上与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三、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引进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含报名岗位代码)详见《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非师范类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印的2022年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

  3.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问题。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3年修订)》,若本科阶段为非师范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取得教育学(代码:0401)、教育经济与管理(代码:120403)、教育管理(代码:045101)、学科教学(思政)(代码:045102)、学科教学(语文)(代码:045103)、学科教学(数学)(代码:045104)、学科教学(英语)(045108)、学科教学(地理)(代码:045110)、学科教学(物理)(代码:045105)、学科教学(化学)(代码:045106)、学科教学(生物)(代码:045107)、学科教学(历史)(代码:045109)、学科教学(地理)(代码:045110)、学科教学(音乐)(代码:045111)、学科教学(体育)(代码:045112)、现代教育技术(代码:045114)、心理健康教育(代码:045116)、科学与技术教育(代码:045117)等专业的学历学位、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可报考相应的招聘岗位。物理、计算机、体育学科是否为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

  四、引进工作时间及地点

  (一)引进工作时间

  1.第一批次: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12月17日-12月20日。

  高新区学校:2023年12月21日—12月24日。

  2.第二批次:视第一批次引进计划完成情况另行确定。

  若第一批次完成所有引进计划,则不进行第二批次引进;若第一批次未完成引进计划,根据计划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引进范围、引进方式等,详见后期公告。

  (二)引进工作地点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市)。

  高新区学校招聘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

  五、引进工作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1.网络预报名

  (1)网络预报名要求。考生诚信报名,招聘引进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本次招聘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12月1日09:00至12月13日17:00期间,应聘考生可下载《附件4:网络预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将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xyjyrsk@126.com。

  高新区学校:2023年12月8日09:00至12月18日17:00期间,应聘考生可下载《附件4:网络预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将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120893097@qq.com。

  (3)网上报名人员请下载《现场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2.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17日8:30-11:30;15:00-17: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大厅

  (3)现场报名人员请下载《附件3:现场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

  3.高新区学校现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8:30-11:30;15:00-17:00;

  (2)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具体场地待联系)

  (3)现场报名人员请下载《附件3:现场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仅网络预报名或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上述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审查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现场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招聘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若暂未取得,需现场签订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推荐)表;

  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上签约的由学校出具未签约证明);

  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⑦学校出具的师范专业证明;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⑨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及岗位(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能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1)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岗位计划数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招聘引进小组同意后,可全部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引进。

  (2)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00—17:00(逾期未领取按自动放弃处理);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场地待现场资格审核时告知)。

  高新区学校: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17:00(逾期未领取按自动放弃处理);华东师范大学(具体场地待定)。

  (3)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①市直学校(市职业教育中心)

  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场地见面试通知单)。

  ②高新区学校

  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场地见面试通知单)。

  上述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试讲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

  3.面试适用教材

  ①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各学科(高中心理健康除外)及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数学、物理、思想政治、计算机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江西省现行高中一年级上册教材;高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心理健康》(国家纲要课程教材,高中一年级上册,俞国良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出版)。

  ②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教材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中职)数控(机电一体化)面试教材为《机械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六版);中职工业机器人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工业机器人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中职)汽车维修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汽车维修》(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书号为:978-7-5167-5538-9。

  ③新余高新区区属学校各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江西省现行高中一年级上册教材。

  4.面试内容

  ①试讲。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②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

  5.面试程序

  ①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②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③试讲、答辩。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后进行试讲、答辩。

  六、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与签约

  1.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

  招聘考试程序结束后,按招聘引进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如出现同岗位末位成绩相同者,则需加试一题。根据加试成绩的高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有入闱拟招聘引进考生在本次招聘引进教师面试结束当日内放弃,从该招聘引进岗位中依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其后一律不再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已确定的拟招聘引进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招聘引进与管理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或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

  2.体检。拟招聘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引进资格。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引进单位提出拟招聘引进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5.聘用管理。公示期后,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拟招聘引进人员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拟招聘引进人员于2024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招聘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引进的教师人才一经聘用,须在本市、县所属学校服务不少于五周年(公费师范生不少于六周年)。

  八、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引进其他有关事宜,均将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35568(岗位招聘条件政策咨询)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0790-6862358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0-6860799

  附件1: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

  附件3:现场报名表

  附件4:网络预报名登记表

  附件5:诚信报考、如期取证承诺书等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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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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