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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江北新区2020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京江北新区2020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江北新区街道所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教师和10名编制内园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网(http://njna.nanjing.gov.cn/index.html)、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园长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4月30日后出生);报考园长岗位的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4月30日后出生)。

  6、目前受聘于幼儿园教师岗位、园长(副园长)岗位;报考教师岗位须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师工作经历(截止2020年7月31日),报考园长岗位须有3年及以上园长或分管教学副园长工作经历(截止2020年7月31日)。

  7、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全日制的,须同时取得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

  8、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4月18日8:00至4月23日17:00。

  (2)方式:登录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幼儿园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网上报名所填专业应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上传材料要求:

  ①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符合报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如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全日制的,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证书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上传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上传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幼儿园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45周岁的,还需上传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

  ③报考园长岗位的还须上传园长或分管教学副园长的任职证明材料、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④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⑤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⑥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20日8:00—4月24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补充材料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4月20日10:00—4月25日17: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4月28日9:00至4月28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4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总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3)笔试时间和地点:因疫情防控要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

  (4)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考试证打印如有问题,请直接拨打电话: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

  (5)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考试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组织部门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发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组织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1)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

  (2)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旭东路629号)。

  (3)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

  3、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由招聘组织部门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基本功、基本素养综合考核的形式,园长岗位还需考核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相关内容。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

 (四)考察、体检

  1、考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2、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园长岗位的考生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在幼儿园中心园或分园园长或副园长岗位。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信息表中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025-58155705、025-58840386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园长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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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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