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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是隶属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直属学校,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占地293亩。现有在校生4000余人,教职工220余人,育人理念先进,毕业生质量优秀。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职员1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2024年中山市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2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4.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契约精神,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要求

  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报名系统中的《报考指南》。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1月3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1月19日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2月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4年3月7日在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

  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188501-24G188505)采用试讲+答辩形式;

  专业课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188506-24G188510)和音体美专任教师(岗位代码:24G188511)采用技能测试+试讲+答辩形式;

  非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188512)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的形式;

  面试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总分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文化课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188501-24G188505)的试讲和答辩环节满分线分别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分别占面试总分的80%、20%;

  专业课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188506-24G188510)和音体美专任教师(岗位代码:24G188511)的技能测试、试讲和答辩环节满分线分别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分别占面试总分的50%、30%、20%;

  非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188512)的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环节满分线分别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分别占面试总分的80%、2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188501-24G188505、24G188511)和专业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4G188506-24G188510)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校医岗位(岗位代码:24G18851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详见附件1。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7618763。联系人:陈老师、谢老师

  投诉电话:0760-28185598。联系人:蔡老师

  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2.个人承诺书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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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5月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2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坪山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及该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社会人员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名者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4年5月15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第一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00;第二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坪山区教育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坪山区教育局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报考者本人报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7.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8.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9.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10.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坪山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并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坪山区教育局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坪山区教育局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坪山区教育局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坪山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坪山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坪山区人民政府:https://www.szpsq.gov.cn/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

  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

  (九)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十)本公告由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山东枣庄市市中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中区区直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实际,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119名,其中区直中小学教师110名(事业编制)、区直中小学教辅人员6名(事业编制)、特殊教育教师1名(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备案制)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书均须于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及其他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毕业生等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或违约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符合上述情况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交。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 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7:00

2、查询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7:00

3、报名方式:可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http://www.zzszq.gov.cn/);也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认真查阅招聘公告、应聘须知(附件2)等,按要求如实填报、上传个人信息资料(重要提醒:学习、工作经历项目栏,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工作经历务必如实填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7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系统生成《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网上资格复审及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单位同类型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核减、取消及调剂招聘计划的公告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5月17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中区教体局(区实验中学南门对过)人事股21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请查阅《应聘须知》(附件2)。

(四)网上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网上资格复审须上传相关材料的清晰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包括: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的教师资格证明(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2023年、2024年全日制毕业生除外);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或违约证明(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7日及以前);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作出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和认证材料的承诺);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就业推荐表(仅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0、报考教辅招聘岗位的,需提交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工作与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同步进行,由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教师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教辅岗位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党建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由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中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3或1:5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中小学教师及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序号:1-28)。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2、幼儿园教师(岗位序号:29)。面试采取模拟讲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3、教辅人员(岗位序号:30)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内,中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教辅人员岗位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岗位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市中区教体局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证书、网上验证、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档案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及处理不到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四)选岗

同一岗位涉及2所及以上学校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教体局统一发放招聘通知书,凭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应填写精准并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3320938;0632-3697022。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8101

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4年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枣庄市市中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9日

 
河北保定市第三中学2024年选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冀人社字〔2023〕178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文件,经市政府同意,为保定市第三中学选聘高中教师44名。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校园招聘、面试考察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四、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部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

3.国(境)外高校毕业,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9日至2006年5月9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9日以后出生)。

7.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8.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

(三)其他条件

1.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截至2024年5月9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农硕服务期,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选聘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时进行,时间为5月16日—17日9:00-17:00,地点在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A405教室。

2.需要提供材料

(1)现场填写《2024年保定市第三中学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以前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专业佐证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载明有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学位情况、是否为师范专业、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等内容的学校证明;(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免试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仅限2024年师范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考生自行贴在报名表照片位置。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

(二)考试

1.本次选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时间为5月19日,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由保定市第三中学负责在考试前一天通知考生)。

2.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试讲内容按报考岗位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一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授课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等。

3.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由异地选派专业老师担任。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相应学段教师工作经历时间长的、年龄小的。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后续环节视情况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保定市人社局、保定市教育局官网及用人单位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会同报市人社、编办、财政部门办理聘用、流动、入编、增资、社会保险等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七)试用

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试用期管理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4年保定市第三中学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4年保定市第三中学选聘教师面试参考教材目录

3.2024年保定市第三中学选聘教师报名表

4.2024年保定市选聘教师有关师范高校名单

保定市教育局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河北张家口怀来县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怀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怀来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单位的岗位、数量、条件详见《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扎根怀来县,为怀来县经济发展作贡献。

3.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24年应届高校研究生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研究生毕业退役士兵。

(4) 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7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7.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本次选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怀来县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怀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lai.gov.cn/)、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k.gov.cn/)、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1.62.216.235:82)、“怀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为本次选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及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1.62.216.235:82)。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至5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⑹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⑺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注:1.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2.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面试结束的当天16:00—17: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面试面试通知单、户口本(含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提供给怀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来县董存瑞东街怀来世纪医院往东200米路南)二楼人事人才股的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退费事宜,符合退费人员报名费一周后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逾期不再办理。

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三)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要按照选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面试通知单》、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在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1.62.216.235:82)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

2.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参考教材版本)。

3. 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组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六)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产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考察工作由怀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按照《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和《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七)公示、聘用

1.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lai.gov.cn/)-信息公开“公告公示”专栏、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1.62.216.235:82)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根据县委编委下达的入编批复通知,以怀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聘用通知时间为准。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的工作人员在怀来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将不予办理调出县外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聘用的,按照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整个选聘过程中,凡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情况的,按学历高者、年龄小者的优先顺序确定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组织递补)。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4.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5.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2)等处理。

6.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有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6896778

监督电话:0313-6896890

附件:1.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50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建设素质一流的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www.lda.gov.cn/)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edahr.org.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2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并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是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九)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其中应聘岗位代码G01、G02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之日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其他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十)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edahr.org.cn/)注册账号并创建简历后,到“公开招考”入口填写报名信息。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5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5月21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22日每天的09:00-12:00、14:3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22日每天的09:00-12:00、14:30-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5月23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技术服务咨询:0518-85881128(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同政策咨询电话。

2.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01室(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6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81128。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5月24日09:00-11:3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申请,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 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

4. 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 面试形式:报考岗位代码C16、X03、X04、X09、X10、X11、X12、X13、X14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演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报考岗位代码Y01、Y02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演课成绩占比为4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60%;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

2. 面试内容:

(1)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3.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Y01、Y0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岗位代码G01、G02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聘用之日起1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应聘其他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82128。

2.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82181。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 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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