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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教师1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教师14人公告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计划提前招聘教师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1.华宁县第一中学是华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204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191名,空编13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3人,本科学历175人;具有副高级职称56人,中级职称83人,初级职称28人。

  2.华宁县第四中学是华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93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91名,空编2名。其中本科学历72人;具有副高级职称44人,中级职称32人,初级职称10人。

  3.华宁县第八中学是华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108名,实有在职在编职工97名,空编11名。其中本科学历88人;具有副高级职称36人,中级职称44人,初级职称13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华宁县第一中学:高中语文教师岗位1名,高中数学教师岗位1名,高中化学教师岗位1名,高中历史教师岗位1名,高中日语教师岗位1名;

  华宁县第四中学:初中英语教师岗位1名,初中化学教师岗位1名;

  华宁县第八中学:初中语文教师岗位3名,初中数学教师岗位2名,初中英语教师岗位1名,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1名。

  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招聘条件,详见《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2024年1月3日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2024年1月3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云南师范大学

  ①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3日上午9:00-12:00

  ②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2)玉溪师范学院

  ①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9:00-12:00

  ②报名地点:玉溪师范学院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照招聘计划,在云南师范大学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转到玉溪师范学院进行校园招聘。

  2.所需材料

  (1)《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

  (2)就读学校证明:注明专业(需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相一致),加盖学校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6)《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7)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和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8)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9)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10)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担任学校学生会干部、社团负责人或班干部等证明材料及获得相关优秀干部称号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12)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专业学科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方确认报名资格。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整个招聘期间,报考人员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考试考核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本次提前招聘考试分考核评分和面试两步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公费师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考核评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受表彰等进行综合评分和人员筛选,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对于报考人员提供的情况,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向报考人员毕业院校进一步了解、核实,也可通过与报考人员交谈的方式作进一步了解。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答辩满分20分,答辩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职业认知、专业知识和口头表达能力。试讲满分80分,试讲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每个岗位所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含公费师范生)按面试通知时间和地点按时到达,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后,参加面试。

  2.成绩计算

  本次提前招聘教师是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即:面试成绩=答辩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记分,保留两位小数。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因综合成绩并列导致拟聘人数超出计划招聘名额的,按试讲成绩排序;仍然并列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2024年华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资格复审

  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报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拟聘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参加非法组织聚会情况、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凡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提前招聘教师的拟聘人员在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任何环节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原则由2024年华宁县教育体育系统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但若至2024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启动时,单位所缺岗位,则不再递补,一并并入公开招聘计划,实行公开招聘。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考核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鲁老师  0877-5011263

  华宁一中招聘岗位:陈老师  13114102808

  华宁四中招聘岗位:梅老师  15987746598

  华宁八中招聘岗位:马老师  13577799039

  2.监督电话:0877-5021665

  本公告由华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教师14人公告1.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教师14人公告2.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

 

   3.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提前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统计表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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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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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七星区2024年上半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七星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七星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七星区户籍;

(二)持有七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七星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七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七星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18178356333,咨询答疑QQ群:634244198(请网上报名后实名入群)。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教师资格体检

1.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

2.体检指定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五楼。地址:桂林市七星路环城北2路109号,联系电话:0773-8288316。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医院体检须知详见附件1)

3.体检标准:教师资格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注意事项:体检需空腹;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及2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姓名,用于贴在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进行体检。纸质体检表由申请人自带,医院补充,申请人现场填写。体检完成后将纸质《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及照片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移交认定机构。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补检胸透项目,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二)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至7月5日16:00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选择认定机构时,请选择“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账号注册及网上申报操作方法,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否则无法核验。

网上申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方式”只能选择自取,不可选择邮寄;其余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

(三)教师资格确认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7月10日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完成网报后,认定机构将在网上进行资料审核。网上确认通过后无须再前往确认点现场确认(确认前的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确认通过后的状态为:待审核)。

网上申报时需上传材料如下:

1.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相关认证(备案)材料请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

3.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我区户籍的申请人,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集体户口的,需上传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

②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正反面(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③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⑤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证明材料:需上传体检最后结果的电子体检表截图,纸质体检表由医院统一移交。

5.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上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②特殊情况上传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更改姓名,导致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不能在系统核验通过的,需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如有特殊情况,认定机构需进一步线下核查材料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认定材料(即全程网办需上传的材料原件),按系统留言或我局电话短信要求进行确认。委托提交认定材料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特别提醒: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同时,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短信。

(四)资格认定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

颁发证书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6:30。

颁发证书地点: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码坪街15号),联系方式:18178356333。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网上申报时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持有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证书的,认定机构将统一邮寄。邮寄时间与现场领取时间一致,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寄送(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

五、其他

(一)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桂林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中查找。

附件:1.桂林市七星区幼儿园中小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须知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1:七星区体检须知.docx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陕西西安市阎良区2024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阎良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我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阎良区的中国公民以及在阎良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二)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示: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2.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户籍在西安航空基地和持有西安航空基地颁发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4.凡户籍在西安市内其他区县的社会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区县进行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认定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和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申请人报名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我区将通过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二)申请人体检

我区教资认定体检时间:2024年5月20日—6月24日,(工作日)详见阎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liang.gov.cn)、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已经随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并发布)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阎良区凤凰北街5号)。

3.现场确认具体安排,体检结束之后请关注阎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liang.gov.cn)和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①户籍在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非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居住证原件;

③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我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①在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本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居住证)和申请(见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②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操作流程如下:

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其他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提示: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效期为1个月,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

(5)学历证书。

①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②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上进行查验(网址http://www.cltt.org/),查验不符或无法查验的不予受理。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四)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领取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3周左右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yanliang.gov.cn)和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证书发放安排随公告发布。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29-86866082。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陕西西安市临潼区2024上半年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省市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西安市临潼区的社会人员;持有临潼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2024年驻临潼区的全日制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西安市临潼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温馨提示:

凡户籍在西安市内其他区县的社会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区县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凡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详见西安市教育局官网《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登陆http://edu.xa.gov.cn/xwzx/tzgg/645859b2f8fd1c1a702a5e67.html查询。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依次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的顺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邮寄证书时将按照以上信息进行邮寄),并选择确认点。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故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注意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①现场自取和②邮寄两种方式,邮寄方式我区将委托中国邮政进行送达,邮费自付。(建议选择邮寄方式,优点:安全,快捷)

(二)体检

我区教资认定体检时间:2024年5月23日—6月22日,详见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ntong.gov.cn/)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或关注“临潼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申请人可结合实际到我区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7月7日—7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及安排,网报结束之后关注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或关注“临潼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原件;

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西安市居住证原件;

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情况一、可以在户籍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本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情况二、可以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

操作流程如下: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其他省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因《证明》有效期为1个月,为确保现场确认时《证明》仍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须持6月7日以后申请的《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在审核完毕后返还申请人。

四、认定结果公示

临潼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5天左右通过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ntong.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区临潼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业务咨询电话:029-83817232

附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模板).docx

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陕西铜川市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全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铜川的社会人员,以及在铜川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铜川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铜川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铜川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我局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认定机构“铜川市教育局”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GP/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务必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

(二)体格检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5月20日-6月24日(周末、节假日除外),空腹持本人身份证、《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粘贴证件照,与现场确认照片一致)到铜川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须提前一天与医院预约,预约成功后进行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铜川市人民医院统一反馈至铜川市教育局,凡未按规定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现场确认

1.地 点: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1号窗口(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中段市人力资源大厦)。

2.时  间:现场确认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及时关注铜川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77/index.html)、铜川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3.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上申报、体检表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姓名、申报学科、身份证号)。

(4)户籍在铜川市的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在铜川市居住的须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5)在铜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由铜川市教育局统一核查,无须申请人个人提供。

(9)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铜川市教育局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完成后,我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公告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铜川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铜川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教师资格认定。对网上申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可详询铜川市教育局(铜川市新区斯明街7号3楼302室)。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电话:0919-3192323

附件:1.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铜川市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1: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体检事项温馨提示.doc

江西南昌市西湖区2024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公告

一、体检对象

西湖区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通过人员(见附件1)

二、体检地点

南昌市第六医院

医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罗家塘150号

医院联系电话:86721575

三、体检时间

2024年5月8日-5月10日

四、体检具体事项

1.体检标准: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照片粘贴页》(见附件3)。

注意:体检表和《照片粘贴页》都需要贴好照片、填好基本信息,并在封面左上角写好档案号(档案号在附件1中核对)。体检表双面打印,在左侧订好两个钉子,不要折叠。《照片粘贴页》体检时统一交医院导诊前台。

3.体检要求:早晨7:50前到达医院,体检当天不能吃早餐。体检时听从医务人员指挥,分批有序错峰进行。体检结束后尽快离场,不要聚集。

4.体检费用:统一由医院按收费标准收取(支持现金或手机支付)。

5.体检结果:所有体检项目结束后将体检表交给医院指定人员,对不合格人员会电话告知,没接到电话的即为合格,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保证体检工作的公平公正,无特殊情况严禁亲友陪同,对不服从规定且不听劝阻人员,视为扰乱体检秩序,取消本次认定资格。

2.为了便于体检,女性考生请不要着裙装,怀孕的考生请提供近期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孕检报告。

3.请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合格人员加入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7719912163群中昵称改为“网报号+名字”),并保持电话畅通。教师资格认定后续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如因未及时浏览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咨询电话:0791-86597473

本公告由西湖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西湖区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体检人员名单1(3)

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
附件3:照片粘贴、证书邮寄信息及教师资格证明(1)

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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