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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0湘乡市教育局招聘2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2020湘乡市教育局招聘24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就湘乡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2020年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0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0年湘乡市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2020年湘乡市高中教师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2)、《2020年湘乡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其他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3),详情可查询湖南招考网(http://www.hnzkw.xyz)、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中国湘乡网(www.xiangxiang.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考生提出申请,报湘乡市教育局审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20年4月20日9:00—4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湖南招考网(http://www.hnzkw.xyz),在“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5月20日9:00— 5月23日8:0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考试考务费,两科共计100元。

(四)报名后招聘计划调整

报名结束后,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而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而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小学英语教师岗位。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湖南招考网、湘潭人事考试网、中国湘乡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法,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报名缴费后,考生应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好《湘乡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考《教师类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其他岗位人员笔试考《其他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

《教师类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考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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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岗位XX科目专业知识》考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5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申请退费。

(四)考生必须参加笔试两科考试,笔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在资格审查时,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三)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湘乡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报名缴费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及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

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的,可凭《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函、毕业成绩单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教师资格证认证暂未拿到资格证书的,可凭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受理凭证进行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学校统一办理教师资格证认证的,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在2020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比例

面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试教。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 = 教育综合知识成绩×30% + 专业知识成绩×70%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由湘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考察环节中放弃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招考网、湘潭人事考试网、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办理人事及入编登记等手续。

安排到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聘用人员实行同一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的分配办法(招聘公告中指明具体学校的除外),具体的分配去向及办法见《2020年湘乡市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分配去向及办法》(附件4)、《2020年湘乡市高中教师岗位及其他岗位聘用人员分配去向及办法》(附件5),并在聘用岗位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

十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31-56782729。

 

2020年湘乡市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表.xls

2020年湘乡市高中教师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表.xls

2020年湘乡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其他岗位招聘计划与岗位表.xls

2020年湘乡市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分配去向及办法.xls

2020年湘乡市高中教师岗位及其他各位聘用人员分配去向及办法.xls

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湘乡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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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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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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