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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学院2024年1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恩施学院2024年1月招聘公告

  一、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湖北恩施学院(原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坐落在世界硒都,人间仙境,天然氧吧,美丽如画的湖北恩施,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03年3月创办,2012年5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湖北恩施学院。现面向全国24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1.7万人。

  育人理念


  学校坚持“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宗旨,秉承“正德至善、为学至精”的校训精神,践行“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突出“应用特长、职业特征、民族特色”的人才培养特色,创新“前期趋同,后期专化,产教融合,卓越培养,专项实习,精准就业”的“全链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未来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

 

  学科专业


  学校下设医学部、智能工程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财经政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音乐与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8个二级学院,华为云学院8个产业学院,恩施市中心医院等4个附属医院。已开设本专科专业近60个,拥有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5个,省优势学科和培育学科2个,形成了以医学为重点,突出艺术、教育特色,工、经、管、文、艺、教育等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特色学院


  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软国际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瓦未来(重庆)影像科技有限公司、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讯方科技有限公司、恩施州“一红一绿”茶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名企深度合作成立了华为云学院鲲鹏中心、中软国际大数据学院、达瓦未来数字学院、金蝶数智财税学院、硒茶学院、中公教育产业学院等8个产业学院,与恩施州卫生健康委、湖北咿呀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美年华整形外科医院、江西一脉阳光医学影像集团共建4个医学人才定向培养基地,构建了“企业为点、行业为线、区域为面、学校为体”的网状联合的产业学院培养体系

  学习保障


  学校现有教职工721人,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76.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占比39%。现有主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7800余万元,纸质图书95万册,电子图书62万册;建有实习实训基地160多个,其中附属医院3个、教学医院8个。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华为奖学金、中软奖学金、金蝶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十类奖学金,专题开设各类考研班、考编班、考公务员班、考证班、名企(华为、中软、金蝶、达瓦等)订单班等,助力学生职业发展。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以上。

 

  办学成效


  学校曾被授予“全国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项目优秀项目办”“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大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高校平安校园先进单位”“湖北省典型就业案例30强”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学生在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挑战杯”等学科竞赛中多次斩获佳绩,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500余项;涌现了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尹周,广东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刘强强,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罗港、谭林峰、何鸿飞,湖北省“长江学子”柯赖宇、唐杉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校友和学子。办学20年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4万余名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定位愿景


  学校始终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性”的办学定位,坚持“文化塑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特色名校、校友荣校”的治校方略,举“数字”旗,打“健康”牌,凸显“民族”特色,走“高质量应用型”发展之路,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山”实践创新与乡村振兴发展需求,扎根恩施,立足湖北,面向华中,辐射全国,努力建设成为“省内知名、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新型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计划

  1.高层次人才

  二级学院副院长

  专业:医学类、艺术学类、思想政治、教育学、文史类、土木和建筑类、美术设计类

  要求:院士、长江学者、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

  学科专业带头人

  专业:医学类相关专业、舞蹈学、音乐学、法学、会计学等

  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原则上需具备教授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职称

  博士研究生

  专业:医学、计算机、法学、土木工程、环境设计、汉语言文学、音乐学、会计学等

  要求: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

  2.行政岗

部门 岗位 岗位职责 资格条件
监察审计处 法务主管(1人) 1.负责日常法律支持事务工作,包括不限于合同的起草、审核、修订等工作;

2.负责处理法律纠纷(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3.负责整体风险防范与合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4.负责整体法律风险及合规运营等培训工作;

5.负责整体合规检查、廉政建设及风险排查等工作。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法律类专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优先;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有3年以上法务管理/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处理民商事诉讼业务,有公检法、监察、纪检、反舞弊调查从业经验者优先;

3.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较强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风控意识强、原则性强;

5.能够适应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可接受较高强度出差。

 

  3.教师岗

学院 岗位 人数 资格条件
医学部 医学检验技术专职教师 2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检验专业毕业;

3.具有临床工作经验的中级职称优先考虑;

4.能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医学部医学影像技术专职教师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影像专业毕业;

3.具有临床工作经验的中级职称优先考虑;

4.能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医学部康复治疗学专职教师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康复专业毕业;

3.具有临床工作经验的中级职称优先考虑;

4.能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医学部生物化学专职教师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双一流大学(含中科院各所)优先,40周岁以下;

2.能够从事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的教学;

3.具有生物医学或者动物医学背景;

4.参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或者药理学相关科研工作,发表过SCI论文优先。

医学部生理学专职教师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双一流大学(含中科院各所)优先,40周岁以下;

2.能够从事生理学、病理生理学或者药理学的教学;

3.具有临床医学背景;

4.从事过生物医学相关研究、发表过SCI论文优先。

医学部病理生理学专职教师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双一流大学(含中科院各所)优先,40周岁以下;

2.能够从事生理学、病理生理学或者药理学的教学;

3.具有临床医学背景;

4.从事过生物医学相关研究、发表过SCI论文优先。

医学部药理学专职教师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双一流大学(含中科院各所)优先,40周岁以下;

2.能够从事生理学、病理生理学或者药理学的教学;

3.具有临床医学背景;

4.从事过生物医学相关研究、发表过SCI论文优先。

医学部免疫学专职教师3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医学相关或生物学相关专业;

3.具备医学免疫学相关专业知识,了解一定前沿进展;

4.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将复杂的免疫学概念和理论以简洁明了的方式传授给学生;

5.具备免疫学实验技术、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实践技能。

医学部预防医学专职教师3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公共卫生服务、预防医学、医学相关或生物学相关专业,其中公共卫生服务、预防医学专业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

3.具备预防医学相关专业知识;

4.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能够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向学生传授实际预防医学中的技能和知识。

医学部解剖学专职教师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临床医学专业或者基础医学(解剖学方向);

3.具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临床技能竞赛经验或教科研能力出众者优先;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医学部病理学专职教师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临床医学专业或者基础医学(病理学方向);

3.具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临床技能竞赛经验或教科研能力出众者优先;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医学部统计学专职教师3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医学相关或生物学相关专业;

3.具备统计学相关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统计学相关软件;

4.具备数据分析能力,能够结合实际案例教学生进行统计学分析。

医学部外科学专职教师3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临床医学或外科学相关专业;

3.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临床技能竞赛经验或教科研能力出众者优先;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医学部内科学专职教师3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临床医学专业或内科学相关专业;

3.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临床技能竞赛经验或教科研能力出众者优先;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医学部儿科学专职教师3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临床医学或儿科学相关专业;

3.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临床技能竞赛经验或教科研能力出众者优先;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医学部妇产科专职教师3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相关专业;

3.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临床技能竞赛经验或教科研能力出众者优先;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医学部病原生物学专职教师2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临床医学专业或者基础医学(医学微生物方向);

3.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临床技能竞赛经验或教科研能力出众者优先;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医学部实验员1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临床医学专业;

3.有一定实验室管理经验或临床技能竞赛经验者优先;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专职教师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思政课教学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2.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哲学、历史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3.具有高校工作或教学经历者优先;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5.具备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组织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6.具备科研潜力者优先。

文化与传媒学院汉语言专职教师1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古代文学、语言学相关专业学科背景,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或方向一致,专业基础知识扎实;

3.具备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专业知识储备;

4.发表过省级以上科研论文或有一定量的其他科研成果优先。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视觉传达专职教师1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端正、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具有硕土及以上学历(博士免试笔试,且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视觉传达、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有专业重大成果者优先。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专业专职教师1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0岁(博士不超过40岁);

2.具有扎实的美术功底,能熟练运用设计软件,擅长电脑绘画,具有陶艺、壁画等方面的制作能力者优先考虑;

3.具备较好的艺术鉴赏与设计能力,在公共文化教育服务、艺术策划、设计表现方面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专业专职教师1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不超过40岁);

2.国画方向要求能胜任写意国画、实验水墨、书法篆刻方面的课程;水彩方向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美术教育方向要求擅长教师教育实践指导与培训;

3.爱岗敬业,能够胜任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工作,在相关学术领域取得一定水平研究成果的优先录用。

智能工程学院物理专职教师1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如有高级职称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物理教育学专业;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

4.能够胜任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工作,在相关学术领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智能工程学院数学专职教师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如有高级职称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数学教育学专业;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

4.能够胜任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工作,在相关学术领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学生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心理咨询专职教师1 

1.35周岁及以下,硕士学历及以上;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心理学或精神病学;

3.具有心理咨询专业技术的相关培训、实习、实践经历者优先,所学专业培养方案经注册系统注册登记者优先,有心理咨询师证或有中国心理学会注册助理心理师资格者优先。

  4.思想政治辅导员

 

部门
人数 资格条件
学生处 10 1.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硕士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医学专业背景者优先;

3.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院系或学校主要学生干部;

4.具有辅导员经历者优先;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

6.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能够开展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为人师表。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拟录用条件

  拟录用人员按学校规定进行体检和录用前审查,被发现以下情形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隐瞒应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

  2.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和综合面试

  组织人事处通过学校官网、招聘网站、电子邮箱、现场或委托他人递交纸质材料等渠道接收应聘报名材料,相关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组织面试工作,专职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笔试、试讲。

  (二)拟录用资格复审

  组织人事处按照综合面试排序结果,依次通知拟录用人员配合开展录用前资格复审,包括但不限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心理测试报告、政治审查报告等。

  (三)书面录用通知

  组织人事处协同用人部门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定级、到岗时间,由组织人事处正式发出《录用通知书》。

  六、应聘报名

  1.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以下应聘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集中压缩后以“应聘XX岗位-本人姓名-202X年X月”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1)《湖北恩施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含照片))《湖北恩施学院应聘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3)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教育部认证报告(含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

  1.湖北恩施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2.湖北恩施学院应聘诚信承诺书.doc

  网址:http://www.chsi.com.cn

  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2.学校将对投递简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组织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开展综合考核评估。组织人事处按照综合面试排序结果,依次通知拟录用人员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协同校内相关部门开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审查等工作。

  3.简历投递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依据报名人数分批次开展面试,招满即止。

  4.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湖北恩施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986219

  联系人:徐老师

  网址:https://www.hbesxy.edu.cn/

  邮箱:hr@hbesxy.edu.cn

湖北恩施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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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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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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