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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2024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职工(第一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南宁市2024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教职工(第一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1月29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1月30日至2006年1月29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1月29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的“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简章在南宁市教育局网站、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以及部分高校网站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教育局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招聘单位或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报名地点: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现场提交《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第一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登记《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报考人员材料接收表》。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携带学校(学院)盖章就业推荐表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作为学历、学位、专业审核的初审依据,毕业时间、专业名称最终以毕业证为准。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需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按手印)、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次招聘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本场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时进行。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现场反馈资格审核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书面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实际通知为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和面试命题工作务必严格落实保密措施。

  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对于免笔试岗位: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等于21人的,资格审查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大于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现场面试考点工作区域、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5.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市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教育局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9709;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附件:1.2024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第一场)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第一场)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9日

  表格名称
  附件1:2024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第一场)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第一场)报名登记表.docx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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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第三中学2024年选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若干措施》(冀人社字〔2023〕178号)和《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保办〔2023〕12号)等文件,经市政府同意,为保定市第三中学选聘高中教师44名。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校园招聘、面试考察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四、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部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

3.国(境)外高校毕业,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9日至2006年5月9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9日以后出生)。

7.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8.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

(三)其他条件

1.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截至2024年5月9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农硕服务期,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选聘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时进行,时间为5月16日—17日9:00-17:00,地点在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A405教室。

2.需要提供材料

(1)现场填写《2024年保定市第三中学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以前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专业佐证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载明有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学位情况、是否为师范专业、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等内容的学校证明;(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免试证明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仅限2024年师范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考生自行贴在报名表照片位置。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

(二)考试

1.本次选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时间为5月19日,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由保定市第三中学负责在考试前一天通知考生)。

2.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试讲内容按报考岗位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一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授课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等。

3.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组成,由异地选派专业老师担任。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相应学段教师工作经历时间长的、年龄小的。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后续环节视情况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保定市人社局、保定市教育局官网及用人单位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会同报市人社、编办、财政部门办理聘用、流动、入编、增资、社会保险等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七)试用

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试用期管理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重要时间、地点节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4年保定市第三中学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4年保定市第三中学选聘教师面试参考教材目录

3.2024年保定市第三中学选聘教师报名表

4.2024年保定市选聘教师有关师范高校名单

保定市教育局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河北张家口怀来县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怀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怀来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单位的岗位、数量、条件详见《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扎根怀来县,为怀来县经济发展作贡献。

3.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24年应届高校研究生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研究生毕业退役士兵。

(4) 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7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7.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本次选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怀来县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怀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lai.gov.cn/)、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k.gov.cn/)、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1.62.216.235:82)、“怀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公告。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为本次选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及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1.62.216.235:82)。

3.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至5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7: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⑹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⑺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注:1.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2.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面试结束的当天16:00—17:0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面试面试通知单、户口本(含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提供给怀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来县董存瑞东街怀来世纪医院往东200米路南)二楼人事人才股的工作人员,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退费事宜,符合退费人员报名费一周后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逾期不再办理。

资格初审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三)资格复审

1.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要按照选聘岗位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面试通知单》、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在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1.62.216.235:82)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

2.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参考教材版本)。

3. 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组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六)考察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产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考察工作由怀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按照《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和《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七)公示、聘用

1.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ilai.gov.cn/)-信息公开“公告公示”专栏、怀来县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1.62.216.235:82)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根据县委编委下达的入编批复通知,以怀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聘用通知时间为准。

4.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的工作人员在怀来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将不予办理调出县外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聘用的,按照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整个选聘过程中,凡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情况的,按学历高者、年龄小者的优先顺序确定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组织递补)。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4.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5.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2)等处理。

6.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有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6896778

监督电话:0313-6896890

附件:1.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怀来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50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建设素质一流的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www.lda.gov.cn/)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edahr.org.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2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并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是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九)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其中应聘岗位代码G01、G02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之日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其他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十)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edahr.org.cn/)注册账号并创建简历后,到“公开招考”入口填写报名信息。

1.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5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5月21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22日每天的09:00-12:00、14:3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22日每天的09:00-12:00、14:30-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5月23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技术服务咨询:0518-85881128(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同政策咨询电话。

2.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01室(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6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81128。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5月24日09:00-11:3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申请,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 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1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

4. 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 面试形式:报考岗位代码C16、X03、X04、X09、X10、X11、X12、X13、X14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演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报考岗位代码Y01、Y02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演课成绩占比为40%、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为60%;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

2. 面试内容:

(1)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3.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Y01、Y0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岗位代码G01、G02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聘用之日起1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应聘其他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82128。

2.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82181。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 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陕西西咸新区金湾第六幼儿园2024年招聘教师11人公告

西咸新区金湾第六幼儿园(以下简称“金湾六幼”)由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举办,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位于能源金贸区能源二路以北、科贸路以东、太平河以西,占地23.4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共设置教学班30个,可提供学位900个,于2023年9月正式开园,现有小班7个,幼儿145名。由于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11名、保健医2名、信息技术1名。

西咸新区金湾第六幼儿园岗位招聘一览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5日至2006年4月25日期间出生);获评省级、市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师德标兵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获评省级、市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师德标兵等称号的,最终学历可放宽至专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西咸新区金湾第六幼儿园岗位需求一览表》的要求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

2024年5月9日10时至5月11日18时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按照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应聘者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应聘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信息登记表并上传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件及资质证件(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证,荣誉证书等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后,将信息表以“岗位+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命名(文件不超过20M),发至指定邮箱 3685977655@qq.com。

如因本人未及时上传或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2. 资料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预留有效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或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材料。(4)《应聘信息登记表》。

4.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参加面试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西咸新区金湾第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和电话通知。

5. 面试通过者,将参加笔试考核,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西咸新区金湾第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和电话通知。

6. 笔试通过者,将参与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以上环节均合格的,由幼儿园按照规定程序录用。

五、温馨提示

1.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相关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园所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3.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简历投递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1日18时,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公众号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及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的情况。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下载《应聘信息登记表》

咨询服务电话:029-3381639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江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8年5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4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4年11月1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8日16:0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3596082。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9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19日17:30。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00~5月20日12:00。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予以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3:30~16:30。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28日9:00~5月29日16:00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应聘者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事先按顺序整理相关材料,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截至资格复审尚未取得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6)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

6.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内容。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测试内容为:①音乐岗位:声乐、舞蹈、即兴伴奏和音乐特长展示等;②美术岗位:人物速写、水粉静物、书法和美术特长展示等;③体育岗位:排球、篮球、足球、田径和体育特长展示等;④信息技术岗位:电脑操作、故障诊断和修复等;⑤科学岗位:实验操作、小学科学教育专业知识答题等。

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本次招聘各阶段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②报考其余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递补。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按以下规则确定进入体检递补:①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科学岗位的,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②报考其余岗位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本次招聘体检一次性递补后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南通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ntkfqjy.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通开发区教育系统各学校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批后,报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报到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以便及时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和体检阶段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0513-8359603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

附件:

1.2024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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