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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连江县教育系统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4年专场招聘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福州市连江县教育系统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4年专场招聘会公告

  现将2024年连江县教育系统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拟面向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对象不含连江县在编在岗教师。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题→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fzlj.gov.cn/xjwz/ztzl/jyzt/zwgk/tzgg/,下同)发布。招聘后续通知的信息公开渠道为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20241318:002716:00,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扫描本公告附件的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2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错过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可持相关报名材料(见附件2)到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连江县西凤路6号天丰大厦8楼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22137699。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的岗位有多个用人学校选项的,在选岗时,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用人学校。 

  2.资格审查 

  采取先网络初审,再现场资格复审方式进行。在网络报名期间(工作日)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根据资格初审意见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并及时跟踪后续情况。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221日,笔试考场等信息以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不区分学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3)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 

  (4)笔试原始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符合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福建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加分证明材料须于218日前(工作日)送至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433日 

  (2)面试地点:连江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凤城校区 

  (3)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6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3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高中一年级现行教材。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5)聘用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6)拟聘用人选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完全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7)选岗方式: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8)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选岗结束以后不再递补。 

  (9)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连江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的,通过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题→政务公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fzlj.gov.cn/xjwz/ztzl/jyzt/zwgk/tzgg/)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各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10年(含试用期1年)。 

  招聘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规定日期前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审档不合格的;4.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六、政策待遇 

  (一)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2万元生活津贴(分5年按月发放)。 

  (二)对无住宿条件的聘用人员,由学校负责提供周转房。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连江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连江县纪委监委驻连江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连江县西凤路6号天丰大厦8楼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591-22137699;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九、其他 

  (一)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上可查询认证。 

  (四)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五)专业条件设置为“X X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X X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六)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取得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须于2024731日前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连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连江县教育系统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岗位信息表 

  2.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3.2024年连江县教育系统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报名表 

  4.诚信报考承诺书

  5.应聘报名二维码

    

  连江县教育局

  20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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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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