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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楚雄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楚雄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楚雄州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2人,其中: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士兵47人,定向招聘村干部10人,定向招聘残疾人2人,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10人。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楚雄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xz.gov.cn/)人事人才版块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栏查询。

  2月7日发布的《岗位信息表》在2月26日9:00报名前可能作细微调整,请报考人员报名前下载更新后的《岗位信息表》查看。

  二、招聘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岗位仅限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云南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其中,云南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下列三类。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9年、2020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21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2021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2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

  (三)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仅限招聘单位县市所属村委会(社区)连续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满3年(上述职务年限可累计),取得专科以上学历,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在40岁及以下,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在岗的人员,填写《楚雄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干部推荐审核表》,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仅限符合招聘条件且有县级及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

  (五)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现役军人、现役转改文职人员,下同)随军家属的岗位,仅限符合条件的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可以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截至2024年2月7日,楚雄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满服务期的;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2024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

  6.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在《岗位信息表》明确。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1.生源或户籍认定。资格复审时符合下列4种情形之一即符合户籍条件。①报考人员身份证地址码与岗位要求的行政区划代码相同,如要求楚雄州的岗位,身份证号码前4位是5323即可报考;②报考人员具有岗位要求相应户籍的;③报考人员父母、父母一方或配偶有岗位要求相应户籍的;④报考人员是楚雄州内中学(初中、高中)毕业的。

  2.年龄认定。18岁及以上指2006年2月7日(含2月7日)以前出生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4年2月7日(含2月7日)以后出生人员。其他依此界定。

  3.学历认定。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有学位证要求的岗位,学位证须与毕业证匹配。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凡学信网不能查询到相应学历信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认证材料,中专须提供州市级教育部门认证材料,党校教育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党校认证材料。

  4.应届毕业生认定。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毕业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2022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下同)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2022年2月7日以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或目前仍在岗服务、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以上档次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入伍,入伍前无工作经历,并于2022年2月7日以来退出现役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义务兵。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不是以最高学历相应专业报考的,可按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认定。

  5.专业认定。专业主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限制到门类、大类的岗位,门类、大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限制到类、一级学科的岗位,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限制到具体专业的岗位仅专业符合的方可报考。

  因《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仅明确到一级学科,报名资格审核责任单位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明显不具备岗位履行职责所需专业知识的,不予报考。

  资格审核责任单位按岗位建立专业审核清单,区分审核通过和审核不通过专业,确保审核标准一致。

  报考人员按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填写专业。以第二专业报考的需有相应毕业证,如持学校发放的专业证(辅修证)要与相应学位证共同使用方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按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所载专业报考。

  四、报名

  使用报名系统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电话或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操作:

  方式一:登录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xz.gov.cn/)→人事人才版块→人事考试专栏→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账号→登录→选择考试报名→楚雄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选择岗位→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方式二:登录楚雄州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cxrs.zakww.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账号→登录→选择考试报名→楚雄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选择岗位→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随军家属登录楚雄州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cxrs.zakww.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账号→登录→选择考试报名→楚雄州2024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人员报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选择岗位→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电子照片一经上传成功保存后即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按要求确认无误后再上传,如因照片原因审核不过,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如遇到系统无法登录、报名等情况,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78-3375119、3369409。

  (二)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26日12:00至3月2日18:00。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实行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系统审核年龄等信息,专业、人员身份实行人工审核,资格初审不对信息真实性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报名后超过36小时未审核的报考人员,可直接与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有意报名的人员根据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报考。

  请广大报考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允许再作修改,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务必仔细核对填写信息,确保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报名,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科(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一公司两市场2幢三楼317室)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可重新报名。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须于2024年2月26日18:00至3月3日24:00完成缴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名报考人员缴纳100元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报名费,实行先缴费后退费。 2024年3月11日17:00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科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提交户籍所在地县市乡村振兴局审核证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未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人员,不能减免考试费用。

  (五)招聘计划裁减

  1.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低于3:1的,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取消招聘岗位且已缴费的人员,可以在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登录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因取消招聘岗位且未改报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无息)。

  2.不受报考人数限制开考的岗位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成绩受最低控制成绩的限制。

  招聘计划调减公告于2024年3月6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考试

  (一)笔试。所有岗位均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考试分别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类别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A、B、C、D1、D2、E1、E2、E3、E4、E5、E6分别对应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和中小学教师类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以及医疗卫生类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

  1.考试地点。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和楚雄州内各县市考场承载能力按考试类别统筹安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准考证打印。2024年3月25日9:00至29日24:00登录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打印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二)面试。仅《岗位信息表》中“是否另行组织面试”栏标注“是”的岗位组织面试。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岗位有特别规定的按岗位规定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数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低于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但笔试成绩须在最低控制成绩以上,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将于2月25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分别由各县市委组织部按照备案的考核方案,对村委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工作经历、廉洁自律等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的岗位,由楚雄军分区按照楚政通〔2020〕22号文件规定对现役军人进行考核,考核公告2月25日前在楚雄军分区强军网发布。

  (三)成绩计算。

  组织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100分制)×50%。

  定向招聘村委会干部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履职考核成绩(100分制)×50%。

  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考核军人成绩(100分制)×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

  (四)成绩公示和公布。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由面试组织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综合成绩。

  (五)最低控制成绩。笔试最低控制成绩根据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限制开考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不受最低控制成绩限制。面试最低控制成绩由组织面试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组织面试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组织面试的岗位按面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按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退役士兵、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岗位履行职责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人员、学历较高人员、学历相同则持有学位证人员、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户籍地为招聘单位所在县市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除受开考比例限制且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数达到3:1的定向招聘岗位外,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还须提供服务证书或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定向退役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书,定向残疾人招聘岗位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限制招聘少数民族岗位须提供户口簿,其中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原件,其他要求条件在资格复审时审核。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

  七、考察、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进入考察、体检。考察、体检时本人不如实提供信息,影响考察、体检结论或者与考察、体检发现情况有明显差别的,考察、体检按不合格论处,不再做补充调查或再次体检。

  (一)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二)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按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或原工作单位)等,因处于孕期的人员考察合格、可体检的项目体检合格的先公示,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8月10日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含定向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二)考试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三)参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构成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重要提示

  (一)楚雄州县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限制3年服务期;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限制5年服务期。

  (二)请报考人员关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招聘条件、岗位取消等普遍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网站公告。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三)报考人员要真实填写信息,准确操作报名系统。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仅为提示性审核,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认定结果为准。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确保具备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及岗位具体条件,慎重选择报考,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和报名系统操作准确、照片清晰,提交报名信息视为完全同意公告和岗位要求,因本人填写虚假信息、本人实际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不按要求操作报名系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要确保通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因考试过程中的特殊事项可能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填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报名后联系方式变动请同时告知报考单位、报考单位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十三、本公告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楚雄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5.楚雄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干部推荐审核表;

  6.楚雄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有关问题解答

  楚雄州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公告事项咨询电话),0878-3375119、3369409(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550178;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4127878;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7712241;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5215759;

  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7222069;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015016;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211779;

  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711736;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8216640;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887839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

附件下载: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rar  383K

附件下载: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1090K

附件下载:附件4.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docx  13K

附件下载:附件5.楚雄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干部推荐审核表.wps  20K

附件下载:附件6.楚雄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有关问题解答.pdf  162K

附件下载:附件1.楚雄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14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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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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