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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应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应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公告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吸引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应元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增城区应元学校由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管理,为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是增城区教育局下属公立完全中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7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学科人数如下表:

学科

语文

英语

历史

体育

音乐

合计

数量

2

1

1

2

1

7

  具体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且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与其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相符。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职业资格条件。具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学教师资格证。所有应聘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所有应聘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未取得英语专业水平证书的,应达到雅思考试成绩7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以上。报考人员如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或成绩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岗位要求的英语水平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4日9:00至2024年3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bm.gd-pa.cn/wsbm/index),在登录界面,点击注册账号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在“招聘批次-批次选择”找到该报名批次后前往“报名业务-我的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4)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6)应聘人员在各环节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在各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备注:除报名时间按本公告外,因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工作环节、时间或考试形式调整的,相关信息将在广州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招聘”栏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网站登记的手机通讯通畅。

  (二)考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在考试前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时间以2024年3月19日广州二中官网通知为准。

  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招聘批次——批次选择——报名业务——我的报名——确认参加考试。

  2.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广州二中官网通知为准。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免笔试应聘人员也须参加考试确认环节且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3月,时间和地点以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告和广州市第二中学官网通知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5.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

  6.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具体形式、地点、时间以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告和广州二中官网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

  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

  2.报名表(报名网站打印后手写签名);

  3.《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2)及表中所列的资料原件。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1.具体形式、地点、时间以广州二中官网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包括讲题、说课/授课(模拟授课)、答辩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试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面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考试各环节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 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4年9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安排到学校任教,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当天)。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入学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1202502;020-31202512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0757-82133872

  监督电话:020-83550134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30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应元学校教师(第二批)岗位需求表.xls

      2.资格审核目录表.docx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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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阎良区2024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阎良区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我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阎良区的中国公民以及在阎良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二)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示: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2.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户籍在西安航空基地和持有西安航空基地颁发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4.凡户籍在西安市内其他区县的社会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区县进行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认定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及实名验证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和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申请人报名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我区将通过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二)申请人体检

我区教资认定体检时间:2024年5月20日—6月24日,(工作日)详见阎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liang.gov.cn)、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已经随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并发布)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阎良区凤凰北街5号)。

3.现场确认具体安排,体检结束之后请关注阎良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liang.gov.cn)和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

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①户籍在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非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阎良区、西安航空基地居住证原件;

③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我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①在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本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居住证)和申请(见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②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操作流程如下:

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其他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提示: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效期为1个月,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

(5)学历证书。

①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②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上进行查验(网址http://www.cltt.org/),查验不符或无法查验的不予受理。

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四)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领取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3周左右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yanliang.gov.cn)和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证书发放安排随公告发布。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29-86866082。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陕西西安市临潼区2024上半年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省市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西安市临潼区的社会人员;持有临潼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2024年驻临潼区的全日制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西安市临潼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温馨提示:

凡户籍在西安市内其他区县的社会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区县认定机构进行认定。

凡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详见西安市教育局官网《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登陆http://edu.xa.gov.cn/xwzx/tzgg/645859b2f8fd1c1a702a5e67.html查询。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工作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依次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的顺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请务必详细准确,邮寄证书时将按照以上信息进行邮寄),并选择确认点。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故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注意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①现场自取和②邮寄两种方式,邮寄方式我区将委托中国邮政进行送达,邮费自付。(建议选择邮寄方式,优点:安全,快捷)

(二)体检

我区教资认定体检时间:2024年5月23日—6月22日,详见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ntong.gov.cn/)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或关注“临潼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申请人可结合实际到我区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7月7日—7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及安排,网报结束之后关注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或关注“临潼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原件;

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西安市居住证原件;

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我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⑥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情况一、可以在户籍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本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情况二、可以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

操作流程如下: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其他省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因《证明》有效期为1个月,为确保现场确认时《证明》仍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须持6月7日以后申请的《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在审核完毕后返还申请人。

四、认定结果公示

临潼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15天左右通过临潼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intong.gov.cn/)进行公示,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可拨打区临潼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业务咨询电话:029-83817232

附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模板).docx

西安市临潼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陕西铜川市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全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铜川的社会人员,以及在铜川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铜川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铜川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铜川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我局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认定机构“铜川市教育局”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GP/JPEG格式,不大于200K)。

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务必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

(二)体格检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5月20日-6月24日(周末、节假日除外),空腹持本人身份证、《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粘贴证件照,与现场确认照片一致)到铜川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须提前一天与医院预约,预约成功后进行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铜川市人民医院统一反馈至铜川市教育局,凡未按规定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现场确认

1.地 点: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1号窗口(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中段市人力资源大厦)。

2.时  间:现场确认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及时关注铜川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77/index.html)、铜川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3.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上申报、体检表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姓名、申报学科、身份证号)。

(4)户籍在铜川市的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在铜川市居住的须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5)在铜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须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由铜川市教育局统一核查,无须申请人个人提供。

(9)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铜川市教育局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现场审核完成后,我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公告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铜川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铜川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教师资格认定。对网上申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可详询铜川市教育局(铜川市新区斯明街7号3楼302室)。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联系电话:0919-3192323

附件:1.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 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铜川市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1: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体检事项温馨提示.doc

江西南昌市西湖区2024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公告

一、体检对象

西湖区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通过人员(见附件1)

二、体检地点

南昌市第六医院

医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罗家塘150号

医院联系电话:86721575

三、体检时间

2024年5月8日-5月10日

四、体检具体事项

1.体检标准: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照片粘贴页》(见附件3)。

注意:体检表和《照片粘贴页》都需要贴好照片、填好基本信息,并在封面左上角写好档案号(档案号在附件1中核对)。体检表双面打印,在左侧订好两个钉子,不要折叠。《照片粘贴页》体检时统一交医院导诊前台。

3.体检要求:早晨7:50前到达医院,体检当天不能吃早餐。体检时听从医务人员指挥,分批有序错峰进行。体检结束后尽快离场,不要聚集。

4.体检费用:统一由医院按收费标准收取(支持现金或手机支付)。

5.体检结果:所有体检项目结束后将体检表交给医院指定人员,对不合格人员会电话告知,没接到电话的即为合格,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保证体检工作的公平公正,无特殊情况严禁亲友陪同,对不服从规定且不听劝阻人员,视为扰乱体检秩序,取消本次认定资格。

2.为了便于体检,女性考生请不要着裙装,怀孕的考生请提供近期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孕检报告。

3.请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确认合格人员加入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7719912163群中昵称改为“网报号+名字”),并保持电话畅通。教师资格认定后续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如因未及时浏览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咨询电话:0791-86597473

本公告由西湖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西湖区2024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体检人员名单1(3)

附件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
附件3:照片粘贴、证书邮寄信息及教师资格证明(1)

南昌市西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30日

江西九江市浔阳区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 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 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浔阳 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接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区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本机构审查,经现场确认和体检合格后,报九江市行政审批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在浔阳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2.户籍浔阳区在内的社会人员;

3.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期间,本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浔阳区户籍(居住证)社会人员。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需持有港澳居 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5.驻浔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 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 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

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 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 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 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 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 “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 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 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提交网报信息后,务必导出认定申请表电子档,再次 认真检查并修正网报内容、包括照片和承诺书。其中《个人 承诺书》包括标题、内容、签名、 日期四个要素,历年来网 报都出现过申请人网报信息错误、照片、承诺书不合标准,模糊、残缺等现象,若未修改正确,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6.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尽可能通过网报系统核验通过, 遇网络问题一次未通过请多核验几次。多次核检均不成功,再按未通过核验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必要的材料。

7.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网报,不符合相应批次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网报的,可能导致最终无法认定(我区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8.网报时间:

(1)第一批: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网报时间:5月6日9:00–5月17日23:59

现场确认:5月20日–5月24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体检时间:5月20日–5月24日

(2)第二批:2024年6月份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

浔阳区户籍(居住证)社会人员。

网报时间:6月11日9:00–6月20日23:59

现场确认:6月17日–6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体检时间:6月17日–6月21日

以上时间安排,若遇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3)接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区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

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为:第一批: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9:00–12:00、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9:00–12:00、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确认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第一批现场确认: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9:00–12:00、13:30–17:

00(正常节假日除外);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9:00–12:00、13:30–17:00(正常节假日除外)。确认地点:浔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长虹北路5号)。

2、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本区高校的应届毕业无需提供。(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 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学历认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 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赣服 通”电子证照信息座位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或根据自己无 法比对成功的材料提交对应的原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六、体检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 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妊娠期 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 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 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 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体检地 点:浔阳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花果园北路6号)。 (先现场确认后再体检,考生自行体检无效)

七、网上认定,发放证书

浔阳区行政审批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再对申请人进行 无犯罪记录核查,结合体检结果据实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 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和《教师资格证书》由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7月30日前将全部认定人员证书发放完成。

八、注意事项

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人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

换号要及时告知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浔阳区行政审批局

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792-8506855 ,相关网站

网址:中国浔阳网:http://www.xunyang.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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