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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恩阳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巴中市恩阳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巴中市恩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官网 、“考生之家”网站发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巴中市恩阳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附件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时间截止到本次公招报名首日(2024年3月27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委培、定向毕业生,原委培、定向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同意报考的在编在岗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为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站(网址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0:00至2024年3月31日24:00止。

  (一)报名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考生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违法违纪等情形的,报考或聘用资格即时取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恩阳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三)上传照片。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拨打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咨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

  (四)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政审考察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未通过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缴费确认。

  网上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

  (五)缴费。网上报名并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3月27日0:00至2024年4月1日24:00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费用减免。下列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4月2日(上班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和《信息登记表》,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办公室申请办理减免报考费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受理,其责任自负。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四、岗位调整。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岗位表》中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缴费结束后通过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网络报名人员所缴费用,将及时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考生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及《准考证》。通过网上审查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打印《信息登记表》2份,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4月16日0:00至2024年4月20日9:00时前登陆报考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下载考试大纲。

  本次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政策性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下列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规定加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2.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的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书。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于2024年4月8日(上班时间),将相关加分材料交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恩阳区市民中心2号楼915室)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原始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成绩公布3日内由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3楼)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前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的公告,详情见相关公告。

  1.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科目面试,美术岗位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试讲+特长展示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参加了该岗位笔试且有有效成绩的参考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若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等于或小于招聘名额视为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将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所有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无成绩或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信息登记表》2份;

  (2)与报考岗位条件逐一对应和有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如被录取,同意办理离职或流动手续,并配合办理档案转递和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按同等程序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会同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巴中市恩阳区教科体局915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原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选择岗位

  岗位选择前,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城区小学科学岗位和农村中小学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公告3日后,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若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恩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各工作环节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

  巴中市恩阳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27-3369610;

  巴中市恩阳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27-3369227。

  十二、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招笔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公告,均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其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招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本次招考相关信息以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相关部门电话号码咨询:

  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3368721;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3368388。

 

  十三、本公告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巴中市市恩阳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4年3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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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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