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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聊城市2024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5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今年上半年全市普通话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机构和对象

(一)测试机构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语字〔2022〕4号)要求:各市测试中心测试范围为本市除高校学生之外的人员;高校测试站(中心)测试范围为本校学生。聊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聊城市唯一承担成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机构,迄今为止我中心未组织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普通话水平培训、报名和测试。测试前任何许诺考生测试过关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涉嫌诈骗,请各位考生注意识别。

(二)测试对象

凡在聊城市进修、工作和生活的人员均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4年3月20日至4月3日登陆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 bm.cltt.org/)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首次登陆需要进行注册。

2.带*的栏目为必填内容,填写报名信息时,考生信息务必正确填写。“联系电话”一栏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能够收到短信验证码的手机号码(此项报名成功后无法修改)。

3.“从事职业”一栏选择考生目前所从事职业,无对应项的考生选择“社会其他人员”。“所在单位”一栏填写考生单位名称,未参加工作的考生填写家庭住址。

 (二)交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72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交费,每人次50元。

(三)准考证打印

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4月9日至4月11日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 bm.cltt.org/)下载打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

三、现场测试

测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4月20日至21日,实际测试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之前到达考点。因个人原因错过测试的,不进行补测,测试费不予退还。

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犯纪律等现象,取消该考生连续两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资格,同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肃处理。

四、颁发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经省语办复审达到三级甲等(70分)以上,由省语办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加盖聊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钢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使用。

测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考生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scoreQuery)进行查询。同时关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

咨询电话:0635-8245760

聊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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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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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北辰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2日至2006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本市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2024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毕业证、学位证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前取得,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报到前取得,报到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因隐瞒以上情况报考此次招聘被聘用者,一经查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等详见《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6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北辰教育资源网:http://www.bchedu.cn进行查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5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2日16:00–5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招聘单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16:00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试卷满分100分。退役军人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9:00–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2024年6月1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6月12日,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后空白处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及学位相关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2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报到前取得,报到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7.以退役军人报考的考生,需提供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

8.其他未尽事宜,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查看资格复审相关通知。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后在报名网站通知,届时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过期将不予办理缴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四)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1.退役军人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于面试前1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试讲要有板书(体育、幼儿园教师除外),所有岗位面试时间为10分钟。试讲过程中黑板、粉笔、画具和电子琴由主考方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器材,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报考美术、音乐、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在试讲的过程中还需结合试讲内容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具体要求如下:

(1)美术教师岗位,在试讲过程中需展示绘画技能,画具材料(4B铅笔、橡皮、画纸)由主考方提供;

(2)音乐教师岗位,在试讲过程中,需有教材歌曲演唱、舞蹈或电子琴等专业技能展示(可自选其中至少2项),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

(3)体育教师岗位,在试讲过程中可不展示板书,但试讲结束后需进行专业技能(特长)展示,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面试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

(4)幼儿园教师岗位,在试讲过程中可不展示板书,需有专业技能展示,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画具材料(4B铅笔、橡皮、画纸),但技能展示不局限于电子琴、绘画。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时,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 ,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选按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如出现并列情况,则组织开展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北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我区将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凡于报到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招考部门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分配及待遇

(一)对于拟聘用的人员,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岗位,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岗。拟聘人员将补充到我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北辰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北辰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监督电话:022-26810452

网站技术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4人公告

为满足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4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的人员(含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

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见《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与安全科。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一)发布招聘公告

津南区教育局于2024年5月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j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至5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至5月20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4:00至16:00。

本次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至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四)资格复审

2024年6月25日至6月2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①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未要求英语水平、普通话水平的岗位,可以不提供。

②2024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③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3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笔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7月6日,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进行试讲课,由考官根据考生试讲课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试讲课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人数的情况,退役军人优先,其他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津南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由津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如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津南区教育局在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要求,在同一聘用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按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人员,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剂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聘用人员自己解决。

五、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津南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022-88511021

招聘工作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8851059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qjyj08@tj.gov.cn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告

为吸纳高层次教育专业人才,提升河东教育发展水平,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河东区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教育人才1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教师10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于报考环节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5.具有各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博士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近;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

6.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7.报考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教师岗位人员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天津市河东区在编教师;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2024年5月7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河东政务网(http://www.tjhd.gov.cn)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16:00至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6:00

报名网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前,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材料需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无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即可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方式:面试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试讲两部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言语表达、组织协调、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谈和试讲各占50%计算),结构化面谈和试讲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考核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3.面试考核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总成绩的发布: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考察工作由河东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天津河东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一)2024年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4150712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4120353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十一、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在招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广东佛山市第九小学2024年招聘合同制数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

佛山市第九小学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数学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小学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能胜任小学数学学科教学工作。

3.思想品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性格开朗。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有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在职期间教育教学能力强,业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1.有意者请把求职材料的电子版(含求职信、近照、联系电话及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材料)发送到邮箱:fsjxbgs@qq.com,(标题格式为学科+姓名+联系方式,如:数学+张三+18000000000)合则约见,择优录用。

2.联系电话:何老师:0757-83336058 18028126510

3.学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9号

佛山市第九小学

2024年4月29日

广东佛山市狮山中心小学2024年招聘代课科学教师

狮山中心小学位于狮山镇狮山城区中心位置,交通发达,生活便利,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是狮山镇的龙头学校,学校致力于打造“博爱教育”特色品牌学校。现因工作需要,需招聘科学代课教师1名,享受狮山镇校聘教师待遇。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资料用压缩包形式(用自己名字命名)发送到64228615@qq.com邮箱,截止时间:2024年5月12日。
合则约见,所投简历不能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57-86681283或13923197187。

狮山中心小学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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