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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涟源市第一中学渊源于1938年创建的国立师范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教学质量优秀,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为充实涟源市第一中学教师队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涟源市第一中学教师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8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共18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计划与条件见附件1《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一)2024年应届研究生(硕士、博士)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以及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其他同类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物理实验员招收物理学专业的2024届本科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24年7月15日前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2024年7月15日前获得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至少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2024年7月15日前获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

  4.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2024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采取到湖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的方式进行,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置招聘点组织现场招聘与宣传活动。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签订意向协议、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湖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平台、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4日,考生填写《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上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证明”。

  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档或扫描件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并以“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如语文教师 张三)命名报名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4980319@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07室,现场报名须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资格初审地点为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交本人签字的《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3张。经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初审合格的列为面试对象。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7日-28日,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的方式面试,给定一个教学片段,备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内容为相应科目的高中二年级湖南省现行通用教材,如所报岗位湖南省无通用教材,试讲内容为该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体育篮球专业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分为助跑摸高,运球上篮,1分钟投篮,实战比赛四个项目测试。

  面试分值实行100分制,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如果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四)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时,涟源籍考生优先;如仍相同,提交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涟源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6.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签订意向协议

  体检合格后,签订意向协议书,如考生擅自违约将做不诚信处理,存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如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名单报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后,在所聘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指导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8-4980319),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涟源市第一中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九、本公告由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第一中学       (0738-4980319)

  举报电话:涟源市教育局         (0738-4430937)

 

  附件:1.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2.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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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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