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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武威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武威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武威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和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专业划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等规定的规范表述执行。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原则上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出具证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报市招聘办审定。

  (六)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七)招聘范围。面向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2届、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他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应聘人员均可报考。

  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武威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gswuwei.gov.cn/)查询本公告及附件《武威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专业目录》,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09∶00至4月13日(星期六)18∶00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587),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及登录密码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认真核实个人填报事项,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由市、县区招聘办分别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如有不明事宜,可与招聘岗位所对应的市、县区招聘办联系。

  3.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于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9∶00至4月14日(星期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4月13日(星期六)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考生缴费”菜单,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支付),收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为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4月9日(星期二)9∶00至4月15日(星期一)18∶00。未在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于4月24日(星期三)9∶00至4月27日(星期六)8∶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如遇到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931-8721958。

  四、笔试

  (一)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考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满分均为150分。

  (三)开考比例。原则上开考比例为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1:3。其中:管理岗位不足1:3的,通过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应聘人员按紧缺专业参加笔试。

  (四)笔试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包括中学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和医疗卫生类(E类)(包括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五)笔试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及时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六)成绩公布。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市招聘办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对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市、县区招聘办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不要求面试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平均分以下者不得进入。

  2.要求面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笔试总成绩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者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平均分以下者不得进入。

  (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执)业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对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职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递补时形不成竞争的非面试岗位或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面试岗位,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同一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笔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平均分以下者不予递补。

  六、面试

  要求面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七、综合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要求面试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不要求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并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其中:

  (一)要求面试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人数而未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同一考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及以上者确定为初选人员。平均成绩以下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不要求面试的岗位,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初选人员。

  (三)在确定初选人员时,若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

  1.成绩并列人员中有退役士官、退役士兵和武威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时,依序优先确定。

  2.综合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确定人员时,先按面试成绩,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依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无面试的招聘岗位,如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情况,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依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按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市招聘办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加试公告》为准。

  八、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实地考察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公函委托当地有关部门协助考察。

  (二)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市、县区招聘办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各递补一次。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

  市招聘办从考察、体检合格的初选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岗位代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市招聘办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符合递补条件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审批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审定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二)从武威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结束试用期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考入的应聘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占用所报考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相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补充公告将通过武威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不论招聘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等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武威市招聘办:0935-2210961、0935-2111179

  武威市教育局:0935-2212760

  武威市卫健委:0935-2234152

  凉州区招聘办:0935-2217830

  古浪县招聘办:0935-5553423

  民勤县招聘办:0935-4121183

  天祝县招聘办:0935-3121553

  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1958

  附件:1.甘肃省武威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武威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587

     3.甘肃省武威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专业目录.rar

武威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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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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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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