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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凤区2020招聘教师11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龙凤区2020招聘教师115人公告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区属学校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教师和临时用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一)教师64人。
  中学26人:数学3人、语文4人、英语3人、化学4人、物理5人、体育4人、历史2人、政治1人。
  小学30人:语文11人、数学11人、英语2人、音乐2人、体育3人、计算机1人。
  幼儿园教师8人。
  (详见《大庆市龙凤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任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临时用工51人。
  保安12人、保洁21人、司机4人、更夫2人、维修工1人、食堂厨师等11人。
  (详见《大庆市龙凤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临时用工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幼儿园、小学教师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3.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内(197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6.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临时用工。
  1.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原市建一、二公司职工优先。
  6.保安要求双眼裸视在0.8以上,转业、退伍军人优先;保洁要求为女性;司机要求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龄;维修工具有基本水电维修技术;食堂厨师擅长炒大锅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4月20日9:00至2020年4月22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dqlf.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4月25日9:00至2020年4月26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1.笔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视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需要笔试,收考务费45元/人。临时工没有笔试。
  2.教师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内容为本学期相应岗位和科目教材。说课准备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7分钟。
  3.临时工面试。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人员回答考官提问。
  录用办法: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满分100分,成绩低于及格分(60分),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和空余岗位招录名单一并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五)体检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对并列人员增加面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岗位需求分配到用人单位 ,实行合同制管理,无编制,试用期1个月,聘任期1年。
中小学聘任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小学1300元/月,中学1400元/月)、岗位工资(高级职称500元/月、中级职称400元/月、初级职称200元/月、无职称没有此项工资)、课时工资(20元/课时,按周课时计算月工资)组成。幼儿园教师、临时工工资执行大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所有聘任人员工资均含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
  四、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如需要笔试,收考务费45元/人。没有笔试,不收费。
  2.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由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凤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59-6240812。监督电话:0459-6243779。
  附件:1.大庆市龙凤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任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大庆市龙凤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临时用工岗位计划表.xlsx 

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  凤  区  教  育  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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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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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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