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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做好 2024年春季五指山市校园招聘教师工作,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一)五指山中学:五指山中学系五指山市唯一一所市属完全中学,现开设46个教学班,学生225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70人。

(二)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系一所省级规范化初级中学,现开设27个教学班,学生1241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20人。

(三)五指山市第一小学:五指山第一小学系一所省级规范化完全小学,现开设56个教学班,学生2582人。学校现有教职工95人。

(四)五指山市第三小学:五指山市第三小学系一所市级规范化完全小学,现开设28个教学班,学生118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54人。

    二、设点学校、招聘对象及范围、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招聘方式、岗位条件等

(一)设点学校

本次招聘为校园招聘,考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人数及学科安排

本次共招聘48名教师,具体招聘人数及学科见附件1。

(四)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体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4.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毕业具体时间要求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要求);

5.取得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一致,并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英语学科的,应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的等级证书;

7.报名人员为研究生学历人员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1)为教育类研究生的:教育类研究生学科对应关系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可以报考:①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②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学术学位或部分专业学位,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为非教育类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但本科需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并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

(7)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9)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0)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1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提交三方协议、报到、体检、公示预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4月30日- 5月11日。

(二)报名组织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47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日8:00-5月14日18:00

(3)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含电子版);

②《2024年春季五指山市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见附件2);

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④学业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

⑤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交贴有本人相片并加盖院校公章的证明,见附件3;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4);

⑥取得对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5)。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负;

⑦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英语学科提供),暂未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须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6;

⑧三方就业协议书,暂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签署相关承诺书,见附件7;

⑨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8;

⑩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9;

⑪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⑫“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⑬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除电子版材料外,为纸质版的,均应扫描电子版上传。纸质版可彩色打印复印的,均应彩色打印复印。报名初审合格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指定资格审查点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现场收复印件并核原件。

报名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安排

①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②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5月17日中午12:00

报名人员本人必须按时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为查阅报名人员所提交相关材料真实性等。

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半年)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有关要求

①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及学士(含)、硕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优秀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②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如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情况提交有关证明(见附件3)及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③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原则,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可报要求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应届生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6),承诺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结果发布及公示

资格审查结束后,审查结果在考点现场予以发布,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先组织面试,后组织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以实际入围面试环节人数组织面试。

考生应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或笔试。面试或笔试开考时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1.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微格教学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学科的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面试人员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0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组织。

(3)面试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考点面试现场公布。

2.笔试

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

(3)笔试分数线: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及公示:笔试成绩在考点现场予以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为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综合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

(四)确定拟聘人选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五指山中学及省垦实中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的初中同学科岗位及市一小、市三小学校根据同学科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进行具体选岗。

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面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出现以上情况之外其他情况的,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确定。

如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考点现场发布公告,公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见附件7)。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五指山市教育局。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市招聘工作专班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五指山市教育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确定拟聘人选有关办法办理)。

(六)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1.毕业报到

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五指山市教育局师资管理室报到,由五指山市教育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按要求所提交材料不全者取消聘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所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确定拟聘人选有关办法办理)。

2.体检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结果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公告时间3天。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于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天内向市招聘工作专班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具体医院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另行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取消拟聘资格。

3.考察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4.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最终拟聘人选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以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有空缺岗位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确定聘用人员

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最终拟聘人员按程序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

2.报到及办理聘用手续

市教育局协调做好拟聘人员报到工作。各用人单位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合同,第三方公司根据聘用计划将人员派遣至各用人单位工作。

3.试用期、人员身份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人员身份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任制教师采用第三方公司管理的方式进行使用,为非在编教师身份。

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一次为期三年,到期后可续签。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在合同聘期之内,接受五指山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及第三方公司的管理,聘用人员需按约定要求承诺服务满服务期,在合同聘期之内,除存在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情形外,如聘用人员单方提出辞职的,本人需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为个人全年全部应收入除以年度月份的月平均应得收入乘以剩余合同聘期月数所得金额,剩余合同聘期月数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聘用人员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除外)、不胜任教学岗位需要或不服从管理等应辞退情形的,需及时予以辞退,被辞退人员需向市教育局支付按前述方式计算违约金的一半金额。有关违约记录按要求通报有关部门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聘用人员按“同工同酬”方式,一经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参照新进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转正后工作待遇参照新进试用期满后转正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受与我市事业编制教师按政策可以享受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但政策规定须具有在编身份方可享受的工作福利待遇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有关福利待遇如需变动调整的,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报市政府确定。

聘用人员服务一个聘期满期时,可在本聘期期满之日提前三个月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由用人单位审核后向市教育局请示综合研究确定,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协调用人单位及第三方公司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个人档案

所有聘用人员需将个人档案转至五指山市教育局。

(二)最低服务年限

除在试用期期间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原因不被聘用外,聘用制教师在五指山市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合同聘期为准(即3年,含试用期半年),且3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或调离五指山市。如因购房等原因有新约定最低服务期的,以新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主,但最低服务期的期限要求不得少于1个合同聘期。

(三)聘用制人员聘期满后有关安排

聘用人员在两个合同期内(服务1年以上),经统筹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际,结合本人年度考核结果及综合表现情况,如本人自愿申请留在我市任教且服从市教育局工作岗位分配且经综合考核为优秀的,优先且分批次逐年安排转为我市编制内教师。

(四)生活补贴及有关人才政策等

1.生活补贴

给所有聘用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研究生学历人员按1.8万元/人˙年发放,本科学历人员按1.2万元/人˙年发放。

生活补贴在每年年度考核后发放,聘用人员的生活补贴以合同聘期为准,一个合同聘期按3年发放,最长发放年限为2个聘期,即6年。

年度考核按量化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以用人单位有关要求为准。

聘用人员聘用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而出现自行辞职等违约情况的,应退还本聘期内已发放的生活补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的,不发放试用期期间生活补贴。

聘用人员在聘期之中按政策要求转为我市编内教师的,其个人在正式转为编内教师且办理入编手续后的当前月起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2.有关人才政策等

聘用人员符合五指山市人才政策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对应的人才引入政策,如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等。

聘用人员住房保障按照《五指山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学科的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公告发布前,为应届毕业生的,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不能报考,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其不及格科目已补考合格的不受限制。

(五)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七)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九)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进一步落实失信惩戒措施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40号)精神,应聘人员提交应聘报名资料时应同时提交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应聘人员失信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属于失信惩戒人员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精神,在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时将查询拟聘用人员有无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

(十二)招聘信息主要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及考点予以发布。

(十三)本公告由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笔试、面试命题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负责命题,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宣传、报名、资格审查、保密、监督及考务组织工作。

(二)本次校园招聘工作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2〕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3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方案中未列明或其他未尽事宜以上述相关文件规定为准,由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为准。

  七、纪律和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含市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参与具体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提供考试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含市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参与具体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提供考试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及信息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0898-86639073 许老师  刘老师

(二)监督及举报电话:0898—86622183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附件1 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附件2 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附件3 2024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附件4 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承诺书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附件5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附件6 暂未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的承诺书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附件7 暂未取得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承诺书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附件8 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附件9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海南省五指山市2024年春季校园招聘聘用制教师公告附件10 2024年五指山市教师招聘报名材料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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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于田县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于田县普通话测试站面向社会人员开展一轮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已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但测试成绩尚未发布的,不能再次报名,待成绩公布后方可报名)。

二、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2日10:00至6月14日20:00,报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bm.cltt.org/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报名步骤:

注册账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登录”;登录界面点击“注册”,需提前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要求:电子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白色背景无美颜正面免冠清晰证件照(公安、武警、医护、消防等人员要求非职业装照)像素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能超过1M,白底证件照,经修饰、美图等处理的照片或其它背景色的照片均不符合要求,请勿上传,否则会影响下一环节的审核及测试】(报名时系统自动提取注册填报的个人信息);登录完成后,选择报名入口“新疆”;点击“我要报名”,选择“和田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选择“测试时间”——核实测试地址(于田中等职业学校—于田县玫瑰小镇文化路7号(咨询电话0903-6817371)——点击“下一步”——信息核对(如信息有误点击“修改信息”),信息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出现“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结束。图片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相关信息时,带“*”为必填项,非必填项可不填写。所填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信息完全相符。如:姓名中的符号“ · ”,请用正确的方式填写。

2.已在其他地方报名或者前一次参加普通话测试成绩未公布、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过期及身份证消磁的不得报名考试;照片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未报名。因个人原因重复报名、报考信息填报错误的考生,无法安排测试,测试费不予退还。

3.我站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采用国家官方网站报名方式进行,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开展代报名、培训等相关业务,提醒各位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一)缴费时间

2024年6月17日至6月19日。

(二)缴费标准

按照《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06〕50号),考生测试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

(三)缴费方式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6月17日至6月19日在微信中搜索“于田零距离”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进行关注。关注后点击“于田县2024年6月普通话报名缴费入口”,进行查询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将不安排考试。

郑重提醒:按照国家普通话报名系统规定和程序设定,凡近期参加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且未出成绩的考生,请勿重复报名,重复报名的考生数据无法导入报名系统,将导致考生不能参加测试。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重复报名,测试费不予退还。系统将对恶意挤占报名名额实际未缴费考生,通过后台进行筛查统计,并视情进行相应处理。请考生报考前慎重考虑、认真填写、对自身行为负责。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测试日期前1-3天登录 https://bm.cltt.org/ 网站打印准考证。请已缴费考生耐心等待,准考证打印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测试站工作人员,因个人行为在系统中自行删除报考信息或者因个人原因错过测试时间的考生,费用不予退还。图片

六、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测试时间

2024年6月26日至28日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

于田县玫瑰小镇文化路7号,于田中等职业学校行健楼。

(三)测试要求

1.考生考试当天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提供可正常使用的身份证原件(如因身份证丢失、消磁等个人原因导致系统无法现场认证的,由考生承担缺考责任)。

2.考生务必按准考证指定时间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点候测室等待(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要求着装规范符合现场信息采集要求(其中: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穿着职业装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否则影响后期普测证的审核及发放),服从考务人员安排。

3.考生不得作弊或替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禁带物品:考生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严禁携带参考资料、手提包(背包)、签字笔、U盘、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发送或者接收信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或智能眼镜等物品进入考场。测试中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

温馨提示:此次线上报名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测试站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代报名,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对任何第三方的违法欺诈行为,于田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测试违规违纪处理

按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规定,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将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是公职人员的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请考生务必对自己负责,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八、证书查询和领取

测试结束后,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任务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考生在成绩发布后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电子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是持证人测试成绩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凭证,全国通用。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公众号)中获取并添加到个人电子证照,考生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证书直接使用,二者具有同等效力。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国家测试机构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放等级证书。本测试站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取收到纸质版证书后发放考生。请考生通过电话咨询后前往于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层10号教育局窗口及时领取纸质等级证书。

联系电话:0903-6812447 

联 系 人:买吐送·买提肉孜 ——————18997658857

阿布来提·买提沙地克———— 18690359520

请在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来电咨询。

于田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1日

河南驻马店市确山县2024普通话水平测试
各中心学校、初中,局直各单位:

根据驻马店市教育局、市语委《驻马店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度驻马店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驻教语〔20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确山县2024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但未获得合格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窗口服务行业人员、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专业的人员等;

(二)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社会其他自愿参加测试的人员。

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物价局 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的通知》(豫财预外字〔1997〕15号,豫价费字〔1997〕134号)执行,师范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每人次20元;各级教育系统的教职工每人次30元;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电影、电视剧演员、配音演员和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每人次50元;外国人自愿申请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每人次100元。严禁以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为名超标准收取费用以及以培训费等名义捆绑收费。

三、组织报名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确山县教育局语委办(确山县工人文化宫二楼西)。

   2.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教师资格证者),现场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系统升级后不再提交电子照片,统一在测试现场免费拍照,信息采集照片的背景为白色,建议考生穿深色上衣,不穿无袖上衣,以免影响证照效果。)    

   4.审核缴费:报名信息经审核合格后,现场缴费,报名完成。

(二)在职教师集体报名

学校统一组织,按要求填写《确山县2024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册》(见附件),并于6月18日前将报名册电子文档报送至县语委办。

四、证书及发放

(一)成绩查询: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后3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

(二)证书发放: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公布成绩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印制,考生可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到报名点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县语委办统一发放)。

五、政策变化

    根据教育部最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普通话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丢失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做好信息勘误工作,否则责任自负(一旦上传到省测试中心报名系统,考生错误信息无法修改)。

(二)不得临时追加报名,受测人员必须提前报名,报名信息上报省测试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测试。

(三)应试人员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测试,测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并禁考一年。

七、测试时间

    普通话测试统一集中在驻马店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进行,7月份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统一组织测试,考生的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八、测试地点

驻马店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地址: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盘龙山路与重阳大道交叉口北200米(驻马店农业学校院内)。

如有疑问,请拨打县语委办电话15286897167咨询。

 附件:确山县2024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册

确山县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江苏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4年6月招聘教师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gc.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和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网(http://hbgz.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4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

(1)2022届—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022届—2024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24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1)报名平台:登陆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网(http://hbgz.gcjy.info/)报名入口(报名开始后可以使用)。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4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6月24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3)报名要求

①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②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专业需求表详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4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4)上传材料要求

①所有报考者须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2024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可不上传)。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2022届、2023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此外,上述第②③条中,本科毕业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本科专业需有师范类证明。

④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4日20: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补充材料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5日12:00。

(五)核减(取消)计划

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

(六)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4年6月29日上午8:00-11:00到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高淳区古檀大道8号)南校区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并提交以下材料:《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4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网上报名所有上传材料的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笔试考试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素养。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于2024年6月29日下午2:00—4:00进行,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在学校大门口现场张贴公布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6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笔试当日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同时,在高淳教育网、南京市湖滨高级中学网公布招聘单位及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等信息。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学校大门口公布,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高淳教育网、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网公布。

(八)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淳区人民政府网、高淳教育网和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等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和体检、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3.本次招聘由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陈老师025-57357900

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25-57338636

监督电话: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25-568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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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4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2024年6月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南京市高淳区湖滨高级中学

2024年6月14日

江苏南京市中华中学2024年招聘编制外男性生活老师2人公告

中华中学始建于1899年,1953年被确定为江苏省首批重点中学,现为国家级示范高中、江苏省四星级高中,是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南京市中华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务派遣)男性生活老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兴隆校区(建邺区兴隆大街208号)男性生活老师1名;

2.雨花校区(雨花台区育德路28号)男性生活老师1名。

二、生活老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性别: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 197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并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善于与学生及家长沟通交流,了解学生住校时遇到的各类问题,能悉心指导住校学生的住校生活。

4.同等条件下,有中学住校生生活管理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不得应聘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本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邮寄报名材料,材料请以EMS或顺丰邮寄,快件封面注明应聘岗位。

3.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①《中华中学应聘人员情况表》(文后附件下载),表格中请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以及学位证书;④学历认证电子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⑦近期生活照片一张。【②-⑥可提供复印件】,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4.邮寄信息: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208号中华中学德育处,邮编:210019,收件人:褚老师,联系电话:025-52689022。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及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行放弃。

3.地点:南京市中华中学(建邺区兴隆大街208号)

4.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5.考核形式: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合格线为60分,各项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考核的总成绩为100分。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等。如公示或拟聘过程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金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由南京金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市中华中学负责解释。

电话:025-5268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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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学应聘人员情况表(工作人员).docx

南京金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南京市中华中学

2024年6月14日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车坊实验小学2024教师招聘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车坊实验小学创办于1912年,东临吴淞江,西依独墅湖,是一所具有浓厚水乡文化气息的现代化小学。学校始终秉承“成德达才”的校训,注重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以美润德滋养向心力,立足课堂启发学习力,动静相合激活原动力,多彩社团唤醒创造力,内外联动提升生活力,深入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有机融合,不断提升“学力素养”,成就智慧的教师、快乐的学生、幸福的家长,办一所人民满意的学校。

现因事业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和优秀在职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小学:音乐

二、岗位性质: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以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编两类人员性质招录教师。近年来,园区教育系统积极顺应人事制度改革,以企业化管理身份招录教师,采用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企业化管理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同一专业发展、同一晋升渠道、同一岗位要求、同一待遇标准。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通过专场招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以事业编引进。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

(一) 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青年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德育类等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骨干教师。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是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主要面向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具体招聘条件将另行发布公告。

备注:

1.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具备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不一致,可一事一议。

四、招聘程序

学校发布招聘公告,收取并审核筛选应聘资料、组织校内笔试、业务考核、面试等考核程序后,择优按本校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紧缺学科可放宽至1:2的比例)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区域考核。园区教育局根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备注:

1.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拟录用人员须在完成考核后一个月内至苏州工业园区体检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虹西路200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3.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到苏州工业园区,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在职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受3年服务期限制。

五、应聘方法

邮件发送:下载并完成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各项证明材料(含学历、学位证书、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以照片电子档附在应聘登记表后的WORD文档中。将文档以“学科+姓名+在职/应届。”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发送的文件不得大于5M。

电子邮箱:918262687@QQ.com

联系电话:0512-65929079

(因人手有限,应聘材料恕不一一答复、退还)。

点击下载>>>

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2:车坊实验小学联招信息表.xlsx

苏州工业园区车坊实验小学

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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