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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0醴陵招聘教师和校医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2020醴陵招聘教师和校医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医共648名(含专项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108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

1、面向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108名;

2、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45名(其中:城区理科10名,农村文科50名、理科20名、英语20名、音乐15名、体育15名、美术15名);

3、公开招聘醴陵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

4、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368名;

5、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20名。

6、公开招聘学校校医5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2年4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依此类推。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5、愿意在醴陵最低服务5年及以上;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醴陵市内在编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程序如下: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考试。

(一)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8:00至4月29日17:0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通过注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004171320),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查询、现场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名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报考一个岗位,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四)资格审查:分为网上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8:00至4月30日15:00。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考察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现场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到醴陵市人社局二楼招聘大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5月6日8:00至5月10日17:00。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不能打印准考证。

(六)准考证打印:网上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人社局官网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七)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网上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标准证件照片、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承诺书等)、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本人出具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承诺书),普通话等级证(二乙及以上)等;报考校医岗位的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证明;有教学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上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3、岗位要求户籍“面向醴陵”的,指本人在资格审查前是醴陵户籍,或者本人在大学入学或参军入伍前是醴陵户籍。考生需出具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4、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相关证书原件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对逾期未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防疫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专项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岗位采取考察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二)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5套试卷(各岗位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

A卷考初中和高中文科学科知识;

B卷考初中和高中理科学科知识;

C卷考初中和高中英语学科知识;

D卷考初中和高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基础知识;

E卷考医学基础知识。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醴陵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本次未达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其核减的计划数调剂到其他类别中报考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

(四)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教育教学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农村幼儿园岗位增加“特长展示”内容。

(五)成绩合成:

1、农村幼儿园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含特长展示)×60%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相关考生增加“说课”考核。

3、最低合格分数线: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全部有效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进行复审。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醴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派驻人社、教育纪检组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40958

醴陵市教育局:0731-23284471

监督电话: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0731-23726211

中共醴陵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0731-23289948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2020年醴陵市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医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3:2020年教师招聘报考证明材料样稿.doc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 陵 市 教 育 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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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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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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