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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精神,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资格条件

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拟公开招聘教师134名。招聘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24年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关于相关证件截止时间要求: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以报名。在正式聘用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在工作简历栏注明“一、编制类型:省招新机制教师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二、正式入编时间;三、原单位是否同意报考”等)、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行。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2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3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7月3日9:00至7月6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719-8791332)。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建议至少打印3份),请考生妥善保存。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个人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视情况录入诚信黑名单。

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A01-A12、B01-B12、C01、D01-D02达不到1:3(紧缺学科可放宽到1:2)开考比例的,D03-D05岗位达不到1:10(紧缺学科可放宽到1:2)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茅箭新闻网上公布。对被取消岗位的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7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三)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综合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截止2024年8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折算前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和《加分申请表》(附件3)于2024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笔试加分手续。2024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或团市委开具的证明前来审核。

本人因事不能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五)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六)笔试结束后考生在茅箭新闻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A01-A12、B01-B12、C01、D01-D02岗位按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紧缺学科按1:2,超过1:2但未达到1:3的、超过1:2的部分全部进入资格复审),D03-D05岗位按1:10的比例(超过1:2但未达到1:10的、超过1:2的部分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1、第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按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时隐瞒本人真实身份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相应应聘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面试人数未达到1:3(A01-A12、B01-B12、C01、D01-D02岗位,紧缺学科按1:2) 、1:10(D03-D05岗位,紧缺学科按1:2)面试比例的,则应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A01-A12、B01-B12、C01、D01-D02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按1:2,超过1:2但未达到1:3的、超过1:2的部分全部进入面试),D03-D05岗位按招聘人数1:10的比例(超过1:2但未达到1:10的、超过1:2的部分全部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A01-A09、B01-B09、D01-D02岗位以讲课(无学生)的方式进行。D03-D04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A10-A12、B10-B12、C01、D05岗位以讲课(无学生)+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讲课占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茅箭新闻网发布。

4、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5、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50元。

七、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A01-A09、B01-B09、D01-D02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A10-A12、B10-B12、C01、D03-D05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八、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后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3、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

九、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按要求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在茅箭新闻网上下载打印《应聘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并经本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情况的。

(三)对伪造相关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人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提前在茅箭新闻网发布通知,届时以通知为准。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2024年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所列的内容,由茅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的所有考务信息均由茅箭新闻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茅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719-8686936

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

监督举报电话:0719-8787755

附件:

附件1 2024年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附件2 2024年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docx

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3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4 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xls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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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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