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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2024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2024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7人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解决我区2023年事业单位教育类岗位引进人才和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教师岗位缺口以及中学秋季开学教师短缺问题,根据《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现就赴相关高校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教育工作,按照党管人才、服务发展、人岗相适、注重需求、动态补充、公平公正、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引进对象:所需专业国家统一招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本次计划引进扎赉诺尔区中学教师7名,岗位按照初中或高中学科短缺情况进行分配(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结合初中或高中学科短缺情况进行分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以上年龄均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6)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7)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及等级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9)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或咨询有关本次走进校园人才引进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通过现场和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本次人才引进报名。凡是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2.已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6.在读的国家统一招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7.以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应聘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9.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10.现役军人;

11.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zhalainuoer.gov.cn/和相关高校网站公开发布2024年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公告。

(二)人才引进报名时间、地点

线下报名: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7室、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网上报名方式:zqjyxxyx@163.com邮箱。6月13日9:00—6月20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4年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四)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2份、《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无不得聘用情形承诺书》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证件照2张,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出具所在学校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等部门提供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有)。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填写《报名表》中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学习经历(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8.网上报名请注意:须将以上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成PDF版后上传到指定邮箱,邮件名字以本人现居住城市+真实姓名命名。(不需上传复印件。)

9.报名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五)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或咨询有关本次走进校园人才引进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审查合格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不允许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在整个2024年扎赉诺尔区走进校园人才引进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由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并要求报名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引进岗位信息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引进人员应一视同仁。报名期间要安排专人回答报名人员的咨询。报名人员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笔试

笔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留意笔试公告。

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进入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笔试由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人岗相适评估。

(八)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由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测试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养。

2.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抽签决定讲课顺序。

3.专业能力测试由评委现场打分,满分100分。

4.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请关注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留意专业能力测试公告。

5.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6.专业能力测试时需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专业能力测试须设立考官组,至少由7人组成,面试期间对所有考官实行全封闭管理。

8.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生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九)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的计算及公布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总分70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30分)。

(十)总成绩=笔试成绩*40%+人岗相适评估成绩*60%,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人岗相适评估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人选,如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相同,则按照试讲成绩得分高者确定人选,如试讲成绩相同,则通过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人岗相适评估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进行确定(四舍五入)。

引进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人事档案审核人选,并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结束后形成评估报告及拟引进人员名单,报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估意见,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评估报告及拟引进人员名单经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十一)人事档案审核

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区人社局对拟引进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审核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经人事档案审核,引进岗位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二)体检

1.体检由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自理。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拟引进人员需要复检的,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拟引进人员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拟引进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此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十三)考察   

1.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两个确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报告。

2.拟引进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引进资格。

3.此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十四)公示和引进

1.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总成绩、人事档案审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形成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

2.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会议研究审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lainuoe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拟引进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提交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引进。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报区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管理权限,凭扎赉诺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引进通知办理有关引进手续及人员注册列编手续。

5.本次人才引进拟引进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6.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引进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7.扎赉诺尔区教育局应对所属事业单位新引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8.在人才引进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9.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与事业编制同等待遇,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扎赉诺尔区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相应政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0.引进人员在扎赉诺尔区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得考录至扎赉诺尔区以外,不得调离、借调至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以外。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五、纪律和监督

(一)对违反引才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参与评估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引才工作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方案由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0-6526265(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咨询请拨打职位表后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0—6523937。

附件:1.扎赉诺尔区2024年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2.扎赉诺尔区2024年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报名表

3.2024年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考生诚信承诺书

4.无不得应聘情形承诺书

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扎赉诺尔区2024年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岗位目录.xlsx【11.08 KB】

附件2.扎赉诺尔区2024年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报名表.xls【19 KB】

附件3:2024年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走进校园人才引进考生诚信承诺书.doc【14.5 KB】

附件4.无不得应聘情形承诺书.docx【13.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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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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