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缓解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加强教育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明确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有关问题的通知》(本人社〔2016〕69号)等文件规定,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6名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6名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岗位代码01至56为卫生健康岗位,岗位代码57至61为教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四)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以下三种情况,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报考卫生健康岗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

2.报考县一院、县中医院岗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

3.报考县二院、县三院、乡镇卫生院岗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聘用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

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现役军人,本溪县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www.bx.gov.cn)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地 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北段(县公安局南侧)。

咨询电话:024-46829466(县教育局);024-46829325(县卫生健康局);024-46826628(县人社局)。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报名登记表必须为考生本人签字。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彩印或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份《报名登记表》的信息必须完全一致,A4纸打印);

2、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且照片背面写好姓名和报考岗位代码);

3、报名费50元,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委托报名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注明被委托人联系电话)、《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委托书》(附件3)。

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发布。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并缴费成功后,不允许更改报考岗位信息。

5、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6、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认定。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入场。

3.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满分100分。

卫生健康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汇总分析后确定各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予以公布。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教师岗位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卫生健康岗位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

(3)报名登记表原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境)内高校毕业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考生: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等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

(7)报考限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需体现工作时间及从事的岗位,由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学历证明(证明中需体现学历层次、所学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考生持上述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或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4、面试规则办法

教师岗位:模拟上课+问题答辩,满分100分,其中模拟上课70分,问题答辩3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1)模拟上课。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教材及上课内容提前准备30分钟,然后进行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时间不能超过8分钟。

(2)问题答辩。考生根据考官所提出的问题作答,重点考察考生专业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教育认知等方面,时间限制为3分钟。

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成绩+问题答辩成绩。

卫生健康岗位: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机关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序,在面试合格人员当中进行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序,在面试合格人员当中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助办理,通过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自市人社局备案之日起,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五年。服务期内不得流动,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报考公务员岗位必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直接落实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教师岗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按《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招聘教师考核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根据《本溪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试行)》(本人社[2016]119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卫生健康岗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说明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委托书.docx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拜城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1日二、报名范围

全县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及有测试需求的社会人员(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不在此范围,报名人员可就近自行报名)。

三、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社会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报名点刷身份证录入报名信息。

报名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B41窗口)。

2.集体报名: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体组织报名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流程〉的通知》,县内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须由报名单位专人携报名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及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报名点刷身份证录入报名信息。

报名地点: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二楼)。

注:(1)非首次报名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2)临时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消磁、身份证过期均不予报名。(3)社会人员严禁代替他人报名。(4)各单位仅限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报名,严禁代替本单位之外的其他人员或亲属报名。

四、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考生若因身份证消磁、丢失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重复报名等原因,无法通过身份验证终端设备(防作弊系统)进行信息验证,将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无法退还。

五、缴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6〕50号)精神,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次(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如跨点报名按50元/人/次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

注:一经报名确认,测试费无法退还。

六、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1日。

2.测试地点。拜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拥路23号)。

3.准考证打印。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1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生须知

(一)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妥善保管身份证,若不慎丢失,请及时补办。测试当天,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测试点候测室等待,并服从考务人员安排,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浅色上衣、迷彩服饰;考生面部不得有遮挡物,发型不可遮挡眼睛,发髻不得盘在头顶,不允许留胡须;不得佩戴美瞳,可化淡妆,但妆容不得改变或遮盖五官脸型特征。

(三)根据测试要求,测试前要对考生进行现场采集人像,并通过身份验证终端设备(防作弊系统)进行信息验证,对比率小于85%无法参加测试。建议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及时重新办理身份证:人像变化较大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久的、身份证消磁的、过期的。

(四)考生严禁携带签字笔、参考资料、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或智能眼镜等物品,带入考场者一经发现将按作弊处理。

(五)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其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拜城县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均为现场报名,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广大考生可关注“拜城教科”微信公众号了解和获取有关拜城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请与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0997-8633646

政务服务大厅B41窗口  0997-8625809

报名表下载:拜城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xlsx 

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广大考生:

洛浦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7月11日-7月12日进行,为做好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及缴费工作,确保考生顺利报名参加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测试方式

报名方式:均为线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测试方式:计算机辅助测试。

三、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6月29日(报满即截止,不接受补报)。

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打开https://bm.cltt.org/网址,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白底照片【照片要求:电子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白色背景、无美颜、正面、免冠、清晰证件照(公安、武警、医护、消防等人员需要上传非职业装照)像素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能超过1M;】照片上传成功后,打开在线报名页面—选择测试站—点击—“和田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点击“测试时间”—核实测试地址—洛浦县普通话测试点(洛浦县第五中学实训楼)—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名。

相关提醒:已在其他地方报名或者前一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未公布、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过期及身份证消磁的不得报名考试;照片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未报名;根据测试规程要求,报名信息不一致,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五、缴费时间及要求

(一)缴费时间:2024年6月30日10:00(始)-7月1日20:00(止)

(二)缴费范围:所有已报名的考生

(三)缴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06〕50号)要求,考生测试费收取标准为50元/人。

(四)缴费方式: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6月30日10:00(始)-7月1日20:00(止)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以下二维码进行线上缴费,缴费时必须正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确认个人信息,信息无误后进行支付,未按时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将无法参加测试。

相关提醒:请广大考生认准洛浦教育微信官方公众号,除此缴费渠道外,洛浦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未设置其他收费渠道;报名成功的考生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个人自行删除报名信息的,无法正常参加测试;报名费一经缴纳,费用将无法退还。

六、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4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相关要求: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考点报到,根据测试规程要求,迟到30分钟以上者,依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二)测试地点

洛浦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洛浦县第五中学实训楼),从县五中北边侧门进入。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7月9日至7月10日,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方法:登录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选择“打印准考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新疆”,点击“确定”,最后点击“打印准考证”。

七、相关要求

(一)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洛浦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中的要求,按照公告内容网上报名缴费参加测试。

(二)考点不设立物品存放处,请勿带包、手机等电子产品、贵重物品,考点不负责寄存上述物品,如有携带自行保存在考点外。

(三)应试人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四)应试人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点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五)公安、武警、医护等人员着便装参加测试。

(六)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必要时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七)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温馨提示: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对任何第三方的违法欺诈行为,洛浦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证书查询和领取相关事宜

测试结束后,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任务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51号)第15条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官方网站(https://bm.cltt.org)上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024年2月及后期参加测试的考生纸质证书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B区D13-14号教育局窗口领取。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报名点联系。

联系电话:0903—7889788

洛浦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江西新余市2024年第2次普通话测试安排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我站2024年7月将开展第二次普通话测试。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依照相关规定,社会人员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在校生可参加本次测试,享受学生优惠政策。

二、测试方式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精神,从2023年4月1日起启用新的测试系统进行测试,新的测试系统采用人脸防作弊系统,考生需配合测试站采集人脸信息后方能登录考试,考生参加测试时请穿深色衣服。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6月26日上午10点-6月28日18时。如报名人数达到上限450人,则自动结束网上报名。

考生用谷歌浏览器或手机登录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站bm.cltt.org进行报名。

2.缴款码发送时间:7月2日-7月3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4日-7月7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普通话测试报名网站bm.cltt.org,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即可打印准考证。

4.测试时间:7月9日起。考生请根据准考证上时间参加测试。

三、测试缴费

1.缴费金额。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9〕75号)规定收费标准为,社会考生每人50元,在校学生每人25元。

2.缴费办法。查看手机短信,找到来自江西省财政厅的缴款码(一串20位数字),点击进入“支付宝”搜索“缴款码付款”进入“缴款码付款-新余市”,输入本人手机短信获得的“缴款码”数字,核对信息进行缴费,缴款成功后请截图备查。考生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无退款渠道,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

四、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按当次测试公告公布的时间安排提交信息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二)考生仔细核对自行上传的考试信息,因信息不准确导致报名不成功或者测试证书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成绩在测试后45个工作日后在www.cltt.org查询。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五)电子证书的领取办法:手机下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入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我的证照”栏下,点击“添加证照”,系统将会自动将您以往取得的证书列出,选择添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即可。

(六)其他相关信息均会在微信公众号“新余市教育局”中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如有疑问,请致电0790-6436067或发邮件至279627378@qq.com进行咨询。

新余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6月25日

江苏无锡市宜兴市2024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乡村教师队伍,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及《宜兴市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宜教人〔2020〕10号)精神,宜兴市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30名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进行定向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4届宜兴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毕业生;

2.与宜兴市教育局签订了《宜兴市乡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协议书》;

3.取得与定向培养专业和学段相一致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8:30-10:30,下午1:30-4: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并按违约论处。

3.报名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号(宜兴市教育局人事科202室)。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3)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网络截图打印);

(4)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资格审查:定向师范生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名考试费:每位应聘人员缴纳考试费90元。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2.领取准考证:报名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3.考试形式:面试(无生试讲),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主要考察分析教材能力、课堂教学设计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过程中,不提供多媒体设备、不提供任何教具、不允许带任何教辅资料。试讲教材范围详见附件2。

4.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请带好身份证与面试准考证于规定日期和时间报到,迟到15分钟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约论处)。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办法:招聘考试(面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应与定向培养专业相一致,同一科目参加2次及以上考试且均合格的,该科目成绩以最高分数计算)。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由宜兴市教育局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的方式自主选择乡村学校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若出现同分,则按照招聘考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若面试成绩仍然同分的,则按照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排名;若三类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排名。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5.聘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6.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含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

7.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不得录用的情形

应聘人员虽参加了定向招聘考试,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且不视为违约:

1.在高校就读期间有3门课程(含教师职业基本功)不及格(不过关)且补考不及格(不过关);

2.违反培养院校纪律,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2024年7月31日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

4.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

5.体检与考察不合格的。

七、定向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教育云网站(https://www.yxjyy.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ixing.gov.cn/rsj/)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92670。

八、纪律与监督

定向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察委员会: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九、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2024年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岗位简介表

2024年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试讲教材

宜兴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2024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减岗位、取消开考岗位公告

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因部分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或无人报考,根据《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调减岗位、取消开考岗位公告如下:

点击查看>>>

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调减岗位、取消开考岗位

玉林市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4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