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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蚌埠市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20人公告

为做好2024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学前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办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就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20名(见附件)。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2006年6月<含>之前出生);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合格,拟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含)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2024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00至7月1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除填报公告需要填写的内容外,还需在“单位报考意见书 ”栏上传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照片(不需要提供同意报考意见书的,无须上传);如需上传其他材料的,请将其合并拍成一张照片在“其他照片上传”栏上传。图像文件大小为50kb-3000kb,JPG格式,同时应在“本人简历”栏填写本人简历,在“奖惩情况”栏填写学术成果及获得的相关荣誉情况。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2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2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2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2日17: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4年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期间,由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并于7月5日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3日8:00-10: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7月3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7月11日10:00至7月13日8:30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幼儿园五大领域课程等专业知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2.笔试时间和地点

7月13日  上午    8:30—10:00   《学科专业知识》

10:00—11:30    《教育综合知识》

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下同。

4.合成笔试成绩和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布

合成笔试成绩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人员于2024年7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报考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于7月5日将符合加分的考生汇总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复审合格并已缴费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将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下列四项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并同时提供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报考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区聘教师报考所有岗位须经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意见书(参考样式)》见附件2.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提交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上述人员如到202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不具备报考条件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

http://ntce.neea.edu.cn/)。

(六)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技能测试(弹唱、舞蹈、绘画)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

(七)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一次。(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蚌埠市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等前期招聘信息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后期考察、拟聘公示与聘用环节信息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蚌埠市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由招聘单位主管局具体负责,请考生持续关注蚌埠市教育局和蚌埠市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教育局、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政策咨询方式见《2024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计划表》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0552-3125632

0552- 371668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 2024年蚌埠市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计划.xlsx

附件2 同意报考意见书.doc

蚌埠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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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拜城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1日二、报名范围

全县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及有测试需求的社会人员(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不在此范围,报名人员可就近自行报名)。

三、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社会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报名点刷身份证录入报名信息。

报名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B41窗口)。

2.集体报名: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体组织报名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流程〉的通知》,县内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须由报名单位专人携报名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及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报名点刷身份证录入报名信息。

报名地点: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二楼)。

注:(1)非首次报名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2)临时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消磁、身份证过期均不予报名。(3)社会人员严禁代替他人报名。(4)各单位仅限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报名,严禁代替本单位之外的其他人员或亲属报名。

四、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考生若因身份证消磁、丢失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重复报名等原因,无法通过身份验证终端设备(防作弊系统)进行信息验证,将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无法退还。

五、缴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6〕50号)精神,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次(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如跨点报名按50元/人/次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

注:一经报名确认,测试费无法退还。

六、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1日。

2.测试地点。拜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拥路23号)。

3.准考证打印。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1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生须知

(一)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妥善保管身份证,若不慎丢失,请及时补办。测试当天,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测试点候测室等待,并服从考务人员安排,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浅色上衣、迷彩服饰;考生面部不得有遮挡物,发型不可遮挡眼睛,发髻不得盘在头顶,不允许留胡须;不得佩戴美瞳,可化淡妆,但妆容不得改变或遮盖五官脸型特征。

(三)根据测试要求,测试前要对考生进行现场采集人像,并通过身份验证终端设备(防作弊系统)进行信息验证,对比率小于85%无法参加测试。建议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及时重新办理身份证:人像变化较大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久的、身份证消磁的、过期的。

(四)考生严禁携带签字笔、参考资料、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或智能眼镜等物品,带入考场者一经发现将按作弊处理。

(五)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其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拜城县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均为现场报名,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广大考生可关注“拜城教科”微信公众号了解和获取有关拜城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请与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0997-8633646

政务服务大厅B41窗口  0997-8625809

报名表下载:拜城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xlsx 

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广大考生:

洛浦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7月11日-7月12日进行,为做好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及缴费工作,确保考生顺利报名参加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测试方式

报名方式:均为线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测试方式:计算机辅助测试。

三、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6月29日(报满即截止,不接受补报)。

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打开https://bm.cltt.org/网址,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白底照片【照片要求:电子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白色背景、无美颜、正面、免冠、清晰证件照(公安、武警、医护、消防等人员需要上传非职业装照)像素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能超过1M;】照片上传成功后,打开在线报名页面—选择测试站—点击—“和田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点击“测试时间”—核实测试地址—洛浦县普通话测试点(洛浦县第五中学实训楼)—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名。

相关提醒:已在其他地方报名或者前一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未公布、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过期及身份证消磁的不得报名考试;照片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未报名;根据测试规程要求,报名信息不一致,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五、缴费时间及要求

(一)缴费时间:2024年6月30日10:00(始)-7月1日20:00(止)

(二)缴费范围:所有已报名的考生

(三)缴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06〕50号)要求,考生测试费收取标准为50元/人。

(四)缴费方式: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6月30日10:00(始)-7月1日20:00(止)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以下二维码进行线上缴费,缴费时必须正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确认个人信息,信息无误后进行支付,未按时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将无法参加测试。

相关提醒:请广大考生认准洛浦教育微信官方公众号,除此缴费渠道外,洛浦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未设置其他收费渠道;报名成功的考生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个人自行删除报名信息的,无法正常参加测试;报名费一经缴纳,费用将无法退还。

六、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4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相关要求: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考点报到,根据测试规程要求,迟到30分钟以上者,依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二)测试地点

洛浦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洛浦县第五中学实训楼),从县五中北边侧门进入。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7月9日至7月10日,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方法:登录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选择“打印准考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新疆”,点击“确定”,最后点击“打印准考证”。

七、相关要求

(一)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洛浦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中的要求,按照公告内容网上报名缴费参加测试。

(二)考点不设立物品存放处,请勿带包、手机等电子产品、贵重物品,考点不负责寄存上述物品,如有携带自行保存在考点外。

(三)应试人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四)应试人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点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五)公安、武警、医护等人员着便装参加测试。

(六)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必要时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七)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温馨提示: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对任何第三方的违法欺诈行为,洛浦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证书查询和领取相关事宜

测试结束后,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任务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51号)第15条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官方网站(https://bm.cltt.org)上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024年2月及后期参加测试的考生纸质证书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B区D13-14号教育局窗口领取。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报名点联系。

联系电话:0903—7889788

洛浦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江西新余市2024年第2次普通话测试安排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我站2024年7月将开展第二次普通话测试。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依照相关规定,社会人员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在校生可参加本次测试,享受学生优惠政策。

二、测试方式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精神,从2023年4月1日起启用新的测试系统进行测试,新的测试系统采用人脸防作弊系统,考生需配合测试站采集人脸信息后方能登录考试,考生参加测试时请穿深色衣服。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6月26日上午10点-6月28日18时。如报名人数达到上限450人,则自动结束网上报名。

考生用谷歌浏览器或手机登录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站bm.cltt.org进行报名。

2.缴款码发送时间:7月2日-7月3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4日-7月7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普通话测试报名网站bm.cltt.org,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即可打印准考证。

4.测试时间:7月9日起。考生请根据准考证上时间参加测试。

三、测试缴费

1.缴费金额。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9〕75号)规定收费标准为,社会考生每人50元,在校学生每人25元。

2.缴费办法。查看手机短信,找到来自江西省财政厅的缴款码(一串20位数字),点击进入“支付宝”搜索“缴款码付款”进入“缴款码付款-新余市”,输入本人手机短信获得的“缴款码”数字,核对信息进行缴费,缴款成功后请截图备查。考生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无退款渠道,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

四、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按当次测试公告公布的时间安排提交信息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二)考生仔细核对自行上传的考试信息,因信息不准确导致报名不成功或者测试证书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成绩在测试后45个工作日后在www.cltt.org查询。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五)电子证书的领取办法:手机下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入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我的证照”栏下,点击“添加证照”,系统将会自动将您以往取得的证书列出,选择添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即可。

(六)其他相关信息均会在微信公众号“新余市教育局”中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如有疑问,请致电0790-6436067或发邮件至279627378@qq.com进行咨询。

新余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6月25日

江苏无锡市宜兴市2024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乡村教师队伍,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及《宜兴市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宜教人〔2020〕10号)精神,宜兴市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30名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进行定向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4届宜兴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毕业生;

2.与宜兴市教育局签订了《宜兴市乡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协议书》;

3.取得与定向培养专业和学段相一致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8:30-10:30,下午1:30-4: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并按违约论处。

3.报名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号(宜兴市教育局人事科202室)。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3)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网络截图打印);

(4)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资格审查:定向师范生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名考试费:每位应聘人员缴纳考试费90元。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2.领取准考证:报名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3.考试形式:面试(无生试讲),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主要考察分析教材能力、课堂教学设计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过程中,不提供多媒体设备、不提供任何教具、不允许带任何教辅资料。试讲教材范围详见附件2。

4.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请带好身份证与面试准考证于规定日期和时间报到,迟到15分钟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约论处)。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办法:招聘考试(面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应与定向培养专业相一致,同一科目参加2次及以上考试且均合格的,该科目成绩以最高分数计算)。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由宜兴市教育局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的方式自主选择乡村学校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若出现同分,则按照招聘考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若面试成绩仍然同分的,则按照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排名;若三类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排名。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5.聘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6.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含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

7.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不得录用的情形

应聘人员虽参加了定向招聘考试,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且不视为违约:

1.在高校就读期间有3门课程(含教师职业基本功)不及格(不过关)且补考不及格(不过关);

2.违反培养院校纪律,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2024年7月31日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

4.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

5.体检与考察不合格的。

七、定向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教育云网站(https://www.yxjyy.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ixing.gov.cn/rsj/)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92670。

八、纪律与监督

定向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察委员会: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九、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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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岗位简介表

2024年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试讲教材

宜兴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2024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减岗位、取消开考岗位公告

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因部分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或无人报考,根据《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调减岗位、取消开考岗位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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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调减岗位、取消开考岗位

玉林市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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