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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北流市2024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玉林北流市2024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70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我市乡镇初中和幼儿园师资力量,提高我市乡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经中共北流市委编委会批准用编,2024年我市计划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共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乡镇初中教师20名,乡镇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北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参加2023—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在广西区内高等院校举办的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场会已签订了就业协议的考生。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处罚期限、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前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报名首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

三、招聘范围

初中教师岗位面向广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玉林市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备用。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单位后再报名。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报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不完整、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影响资格审查结论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1)《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4)毕业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5)教师资格证;

(6)职称资格证书; 

(7)获奖材料;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在职人员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最迟需在考察阶段提供。未能按要求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批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其中(6)—(7)项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北流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北流市永顺五区67号)

(二)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对报考我市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予以加3分照顾加分,并纳入笔试总成绩。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列为笔试人选。

2.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为60分钟。

3.笔试内容

主要是教育学与教学法、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5.笔试要求

笔试时考生携带考试文具(签字笔、2B铅笔、橡皮),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试场考试。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照顾加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效果等进行考评。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含答辩2分钟)。试讲使用的教材为北流市初中和公办幼儿园现行使用的教材。具体见附件4。

面试的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的评分标准按相关要求确定。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不达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1)面试时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抽签。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面试成绩3分处理。

(3)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60分(含)以上为合格,比例小于等于1:1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北流市教育局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依次以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师范类专业、学位高低、职称等级高低、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教学技能奖、中共党员、社团积极分子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三)发布体检公告

体检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考察

考察人选为经体检合格的人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北流市教育局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含加分条件)进行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合格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

八、公示

北流市教育局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相关资格条件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教育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批

对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用人员,由北流市教育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聘用人员入编或备案手续。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名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299726(北流市纪委监察委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十三、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四、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37195、0775-62269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3.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4.2024年北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初中和幼儿园教师面试试讲使用教材一览表.xlsx

北流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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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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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区内公办学校考调教师的公告

为缓解部分城区中小学校师资紧缺现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内部分公办学校考调在编在职教师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调分A、B两类岗位,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

(一)A类岗位考调对象

区内农村公办学校(含超编的搬罾小学,不含农村停招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二)B类岗位分流考调对象(详见附件2)

1.搬罾中学、芦溪中学富余学科在编在职教师;

2.职教整合学校(南充二中)在编在职教师;

3.顺庆区2024年秋季停招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四、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学历条件:①报考高中岗位教师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教师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①A类岗位报考者: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1年7月6日以后出生)。②B类岗位报考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二)A类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工年限:须在顺庆区在编在职3年及以上(2021年9月30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

2.专业条件:①初中: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高中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②小学: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必须具有高中、初中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五、考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7:00)。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九楼会议室(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21号)。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1.《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面向区内公办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3);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需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校级领导干部报考的,应由干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备4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备注: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六、考调办法

本次考调教师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构成(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开考比例

1.A类岗位:本次区内考调教师笔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根据各具体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2.B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每所学校同岗位同学科有效报考人数与分流岗位人数之比),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根据各学校分流岗位同学科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分流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遇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为辅。

3.笔试成绩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三)面试

1.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教材范围:顺庆区现使用的教材。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http://www.shunqing.gov.cn)。

七、确定拟调人员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岗位考调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调人员(B类岗位按照报考者所在学校同岗位同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调人员),若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进行确定。加试办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八、拟调人员公示

拟调人员将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内容:姓名、性别、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将拟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送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

十、选择岗位

拟调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类别同层次同学科依次等额自主选择考调学校。

十一、调动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区纪委监委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考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2235950(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股)、0817-2268828(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监督电话:0817-2236629(南充市顺庆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

十四、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调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考调条件及要求。

(三)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顺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选岗、调动的,责任自负。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2.顺庆区2024年秋季停招及职教整合学校分流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3.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区内公办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xls
2.附件2:顺庆区2024年秋季停招及职教整合学校分流岗位及名额一览表.docx
3.附件3:南充市顺庆区2024年城区学校面向区内公办学校考调教师报名表.docx

四川省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叙州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凡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10)宜宾市叙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共招聘2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7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2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6楼)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但务必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5)《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考核

(一)笔试

所有岗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30人需要进行笔试,小于等于30人则不笔试。如需进行笔试将在报名截止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后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0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告。

(二)面试

本次招聘考核为专业技能面试,面试形式为命题问答+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位的具体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领取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1室。

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核总成绩

若需先进行笔试筛选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如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布考核总成绩及排名,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待核验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二)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考核成绩。

七、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需达到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考核成绩。

八、公示

(一)拟聘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审核确认。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区人社部门确认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6205177

十一、待遇和管理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宜宾市叙州区现有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人才引进待遇咨询电话: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611529。

十二、特别提示

(一)此次所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人才叙州区组织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及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0831-6611529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6613022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6201795

 

附件:1.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名额

条件要求

考核方式

约定事项

备注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条件要求

年龄

其他

1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1

4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语言学、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与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汉语、中文;
研究生(二级学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中国语言文学。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语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2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数学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2

4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应用数学、数据计算及应用;
研究生(二级学科):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学科教学(数学)、数学。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2.具有中学数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3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英语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3

4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英语、英语教育、英语语言文学、应用英语、翻译;
研究生(二级学科):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口译、英语笔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教学(英语)、翻译。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英语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4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生物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4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生物教育、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技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工程、生态学;
研究生(二级学科):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水生生物学、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学科教学(生物)。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生物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生物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5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政治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5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科学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哲学、逻辑学、法学、国际法、政治学与行政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政治、政治教育、国际事务、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
研究生(二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学理论、政治学、中共党史、中外政治制度、学科教学(思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理论。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政治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政治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6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历史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6

3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历史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博物馆学、世界历史、考古学、国际关系史;
研究生(二级学科):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国际关系史、学科教学(历史)、中国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历史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历史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7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地理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7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地理科学、地理科学(师范)、地理学教育、地理信息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大气科学、地球系统科学、海洋科学、海洋资源与环境、地球物理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地质学;
研究生(二级学科):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学科教学(地理)。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地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8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体育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8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科学、运动人体科学、武术;
研究生(二级学科):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学科教学(体育)。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体育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9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美术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09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美术学、美术、美术教育、绘画、摄影、中国画、跨媒体艺术、漫画、书画艺术、艺术教育;
研究生(二级学科):美术学,美术、学科教学(美术)、传媒艺术学。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美术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10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音乐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10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流行音乐、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教育、流行舞蹈、舞蹈编导;
研究生(二级学科):音乐学、舞蹈学、音乐与舞蹈学、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舞蹈)。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音乐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音乐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11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信息技术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11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新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密码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教育;
研究生(二级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网络工程、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技术、应用软件工程、应用软件工程、教育技术、学科教学(信息技术)、教育技术学。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信息技术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12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宜宾市三中附属叙州区实验初级中学校

初中心理学教师

专业技术

KH20240612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二级学科):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
研究生(二级学科):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

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1.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中学心理健康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对职称资格证作要求)。

命题问答+试讲

最低服务年限5年

 

 

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我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9月15日。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注: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号)第四部分第(二)款4条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笔试,主要结合面试教学考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科目的通知》(青教师〔2019〕89号)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从2020年起增设藏语文学科考试。其中,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均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笔试,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藏语文笔试科目三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命题,与面试分离。

  3.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小学)(代码201)、《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两个科目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或暂住证明、居住证明等,下同)的外省户籍人员。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也可按有关要求报名。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内地(大陆)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须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号、部队证件号和属于驻我省现役部队或现役武警官兵等信息。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日程安排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7月8日;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7月5日——7月9日17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24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9月9日——15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1月8日。

  考生须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ntce.neea.edu.cn),包括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无须进行现场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站,中国教育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严禁使用美颜等修图工具处理照片);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B;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如照片过大,可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及注意事项。

  1.省内三所高校单独设置考区: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师范大学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

  省内三所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学习形式的在校本科及研究生报考,且不得跨校报考。三所高校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其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就近选择其他考区。

  2.西宁市设置西宁市考区、西宁市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

  西宁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仅限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青海职业技术大学、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在校生报考。

  3.海东市设置海东市平安区考区、海东市民和县考区、海东市循化县考区。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东市平安区考区报考。

  4.海西州设置海西州考区、格尔木市考区。

  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选择海西州考区报考。

  5.省内其他市州设置情况如下:海南州考区、海北州考区、黄南州考区、果洛州考区、玉树州考区。

  6.青海省户籍的其他社会考生可根据个人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就近选择考区报名(不限于户籍所在地),外省户籍持有青海省居住证的社会考生应选择居住证办理地的考区报考,居住证编号应真实准确(居住证上只有身份证号的,居住证编号填写身份证号即可)。网上审核通过前,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重点强调:考生应按照报名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选择科目、考区,审核通过后,无法更改报考科目及考区等信息。特别是选择省内高校考区、西宁市高职类院校在校生考区的考生必须为相关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学校属于特殊场所,相关院校实行封闭管理,其他社会人员选择该类考区将无法进入校区参加考试。因个人选错考区,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无法退还考试费用。

  特别提示: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将根据考试前相关情况统筹安排考点,报名时选择考区并不代表考试地点,考点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相关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审核时须对接公安部户籍数据库进行个人信息核验(核验项目:身份证号、姓名、照片),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仔细核对。考试机构不负责对考生的学历是否符合认定要求以及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审核。个人信息录入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应在审核日期截止前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应在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前,及时咨询所选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问题咨询电话详见附表1)。

  1.青海大学考区、青海师范大学考区、青海民族大学考区由各高校自行负责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

  2.西宁市设置的各考区考生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西宁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3.海东市设置的各区(县)考区考生资格审核由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组织工作由海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原海东市招考办)统筹管理。

  4.其他考区的资格审核及组织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四、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笔试(纸质考试)70元/人.科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六、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必须亲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机构不负责审核考生姓名书写是否准确,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书写完全一致),如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示例:悦–悅,财–財,看–侃,措–错,玛–马,侯–候等),将无法参加笔试、面试和认定教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考生报名后,如发现本人信息有误,尚未进行审核的可自行修改。一经缴费,报名及科目等信息无法修改。为避免姓名等关键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认定,特别提醒考生应注意在报名注册、提交报名信息、查看审核结果、缴费等各环节中多次核对本人信息。禁止委托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关于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青海考区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教师资格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四)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考生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以免影响考试相关重要信息的接收。         

  考生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附件:

  1.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报名咨询电话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7月1日

附件1

青海省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报名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971-6310741

  投诉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社考处 0971-4123123

  考区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30-17:00(报名期间周末正常接听)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为方便考生咨询

广西24下教资报名考生

可以微信扫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黑龙江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5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7月5日开始,现将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查询。

(三)考生要对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时应认真核对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报考科目等各项填报信息,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更改。

(四)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8日20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7月5日—10日12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7月5日—10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9日—15日;

(五)笔试时间:9月15日;

(六)成绩发布时间:预计11月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三、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学习形式非“普通全日制”,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4.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

5.驻黑龙江省军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官兵,应向所在考区提供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免试条件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可咨询所就读学校。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四)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其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分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初中朝鲜语文”学科,科目三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五)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音、体、美专业科目。对于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五、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注册:考生报名前均须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考生需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考生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应确保所填报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等信息的真实准确。考生在报名阶段填报的手机号码及邮箱信息是找回密码的重要渠道,报考期间请慎重更换。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3.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得开美颜及美化修图,不符合证件照标准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

4.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在校生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在读学校全称及代码。考生须一次性勾选需要填报的考试科目,报名缴费完成后不得再增加或更改。

5.考区选择: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13个考区,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考,考区选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社会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学籍关系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二)网上审核

笔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同时考生需认真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登录网报系统,按提示要求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如审核系统提示要求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须按照邮件通知内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登录网报系统再次提交审核。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黑龙江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附件2)联系考区咨询。考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招考院〔2019〕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请考生在7月10日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六、笔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预计2024年11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hljntce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11月21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黑龙江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

七、其它说明

(一)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于9月9日至15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并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是否准确,《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二)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三)违规处理

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 号)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合理便利申请

如果有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所报考区提前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五)成绩有效期及合格证明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自行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黑龙江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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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北京八十学校招聘公告

学校简介

昆明市官渡区北京八十学校是2017年由昆明市政府在“名校、名师、名校长”工程建设中引入昆明办学的名校。依托北京第八十中学的品牌优势、管理模式、国际教育等优秀教育资源,传承和发扬北京市第八十中学优良的办学理念、育人模式,学校将北京市第八十中学“一人一天地,一木一自然,让生命因教育而精彩”的生态教育理念在昆明学校生根发芽。同时,学校将北京八十中响亮的校本选修课程、科学特色课程和人文特色课程嫁接到官渡区北京八十学校,开设了丰富多彩的选修课、阅读课、社团活动课,致力于培养“有理想、强体魄、会学习、善合作”的阳光学子。

办学七年来,学校获得了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先后被评为官渡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官渡区文明校园、官渡区平安校园、官渡区绿色学校、官渡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美育示范单位、昆明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昆明市无吸烟先进单位等。

学校属于国有民办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办学地点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昆洛路1596号,地铁四号线塔密站D口北100米,占地131.68亩,建筑面积约100000平方。

随着学校的日渐扩大,现特向全国公开招聘以下学科教师。

资质条件

1. 小学语文、初中数学教师要求:全日制院校毕业,相关学科专业,毕业时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等证书,中小学教师需毕业于一本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校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2. 高中助教要求:大学本科或以上,英语专业、熟悉国际高中课程体系者优先。英语能力突出,能与外教交流,英语专业需通过英语专业八级,非英语专业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雅思6分或托福70分以上优先考虑。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必备)。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小学体育教师要求:全日制院校毕业,体育(排球)专项,毕业时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等证书,中小学教师需毕业于一本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校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4. 身体健康,热爱教师事业,并符合职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招聘岗位

名单

报名方式

1.报名邮箱:bj80km@126.com,请将个人简历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该邮箱。标注:姓名+应聘学科+毕业院校+学历+专业+教龄(如张**+中学数学+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数学专业+教龄)

招聘程序

第一步

简历筛选,择优面试,通过简历筛选到校参加面试(面试时进行笔试,笔试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内容为说课+结构化面试)。

第二步

通过第一轮面试,进入第二轮试讲考核

第三步

根据综合评分,决定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进行见习培训。

注:笔试、面试时间计划从2024年7月开始,入职时间为2024年8月,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福利待遇

1. 工资待遇优厚,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课时工资+绩效工资构成,享受四大节假日福利补贴及年终奖励,年薪9~16万(含五险一金)。

2. 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寒暑假,提供教师公寓和一日三餐(享受教师福利)。

组织教师开展专业培训及外出学习培训,每年推荐教师参加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每年组织教师参加国家认可的职称评定。

温馨提示

请有意应聘我校并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我校提供的邮箱提交个人简历,我们期待着您的到来!

邮箱:bj80km@126.com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中豪悦城花园小区旁(南400米)昆洛路1596号,地铁四号线塔密站D口北100米,地图上搜索北京八十学校。

联系电话:0871-63928085

联系人:陈老师  13312512677

咨询

学校咨询电话:

(0871)-63928080

   联系人:    

小学/初中部

李老师 13888182740

高中部:

姜老师 18201013783

学校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昆洛路1596号

(地铁四号线塔密站D口北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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