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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通城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咸宁通城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试行)》(鄂退役军人发〔2023〕25号)及中共通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上半年全县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隽编发〔202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4年通城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2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
3.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各学段学校学历学位要求
1.高中及中职文化教师岗:
(1)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
(2)第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初中教师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职职业教师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退役军人专项岗(兵教师):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特殊教育学校: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
所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均不含专升本,院校批次的确定,
一律以2020年该院校划分的招生批次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均要求有学位证。
(三)年龄及教师资格证
1.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兵教师”专项岗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同时具有相应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考生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或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专业
考生报考岗位须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一致。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
7.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8.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
9.通城县在编教师。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相关信息将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7:00,网络报名窗口于7月24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均通过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869)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和缴费方式将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期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后不予退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可减免报名费。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于缴费截止日17:00之前交通城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办理减免手续。
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个人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保存生成电子版报名表。
4.报名需上传资料(所有资料请自行保存好):
(1)普通岗报考人员上传《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兵教师”)报考人员须上传《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兵教师”专项招聘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附件3);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在同一张图片内);
(4)教师资格证、相应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以及相应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
(5)师范专业考生须上传毕业成绩单或学校、学院为本人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需要加盖公章);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方法是: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下载);
(7)研究生考生除须上传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之外,还需上传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
(8)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5.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按规定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类岗位的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
6.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登录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7.注意事项:报名表仅生成一次。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考试入场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三)资格审查、缴费确认
1.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7:00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2.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的方式和时间缴纳报名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及时关注通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
2.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专业知识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实行笔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笔试考完将会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笔试成绩后加5分。退役军人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7:00(报名时间内)登录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按照提示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符合加分政策考生)。
2.面试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及面试缴费方式将在“通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未按期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和要求:根据招聘计划分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必须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重在考察考生的教学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师专业素质和心理素质。面试分数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实行面试考核成绩合格控制线,面试考核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及选岗:
(1)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专项岗除外);
(2)烈士子女;
(3)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指在我县公办学校有临聘教师工作经历人员);(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第23条之规定)
(4)师范类专业;
(5)学历层次高者;
(6)面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岗前培训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2.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专业素养、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评定。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因个人原因放弃岗位的、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且成绩超过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产生。
注:任何环节中的“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县人社局备案后,决定是否在满足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排名进行递补,而不是必须递补。
3.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岗前培训。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选岗、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1.选岗。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分学科按分数高低顺序进行选岗。拟聘用人员选择的岗位必须符合相应岗位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否则不能选择该岗位。
2.签订聘用合同。选岗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及违约责任
1.政策待遇。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沟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违约责任。如考生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应聘岗位、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或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首个聘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提前申请解聘。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通城县教育局:0715-4866265
通城县人社局:0715-4354912
附件1: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 .xls
附件2:2024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兵教师”专项招聘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docx
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通城县教育局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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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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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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