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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学院2020人才引进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晋中学院2020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晋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山西省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三晋腹地、晋商故里——山西省晋中市,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是入驻山西省高校新校园区的多所院校之一。
  学校有16个教学学院,53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本科学生18600余人,在职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79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7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山西省“三晋英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山西省教学名师等近30人。学校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及山西新兴产业需求,围绕“1331工程”,建立和形成优势学科群和特色专业群。近年来,承载着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使命,晋中学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条件及待遇
  我校常年引进学科建设所需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分为七个层次。
  (一)各层次人才相应条件及待遇

人才类别 招聘对象 年薪/工资(万元)
(税前)
安家费
(万元)(税前)
科研启动经费
(万元)
首席科学家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海外著名学术机构院士。 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
学科领军人才 第二层次 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首席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海外高水平大学(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学最新版本排名前100)教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
学科带头人 第三层次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山西省“三晋学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内“双一流”大学教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一事一议 200 工科500
理科300
文科100
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四层次 山西省 “青年三晋学者”,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负责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山西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创新团队、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要求为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一事一议 120 工科200
理科150
文科50
学术骨干 第五层次 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较多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教授,要求获得博士学历学位,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过5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享受相应人事政策工资 100 工科150
理科100
文科30







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世界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以及中国科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毕业博士。要求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本学科领域论文,理工科至少在EI(不含增刊)或SCI收录论文两篇以上。人文社科类至少在CSSCI(非扩展版,不含增刊)收录论文两篇以上。(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享受相应人事政策工资 50 理工科: 20
文科:12



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所需的博士;从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调入的博士。要求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本学科领域论文,理工科至少在EI(不含增刊)或SCI收录论文一篇以上。人文社科类至少在CSSCI(非扩展版,不含增刊)收录论文一篇以上。(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享受相应人事政策工资 40 理工科:10
文科:6
 

  对于条件不符合第六和第七层次人才要求,但比较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引进。
  除上述人才外,山西省“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高精尖缺”人才和团队,学校可根据本人或团队的学术水平和成就,在考察的基础上确定相应人才类别。
  (二)其他待遇
  1. 对新招聘入职为教师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年绩点总量达600及以上时,可以享受七级副教授的校内基本绩效,发放年限为三年。
  2. 未享受过校内福利分房待遇的高层次人才,每月享受1000元人才租房绩效,享受年限为三年。
  3. 根据《晋中学院各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修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特殊人才绩效,发放年限为三年。
  4.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在用人单位引进待遇政策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
  (三)高层次人才的家属待遇
  1. 高层次人才的家属符合调动条件的,经考察可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调动条件的,经考察,可优先安排编外用工岗位。
  2. 以编外用工方式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家属,其工资参照校内编制内同层次教职工的工资标准执行;其校内绩效根据《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家属(编外用工)校内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参照编制内教职工参加考核。
  3. 如引进人才与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其配偶用工(聘用)也一并解除。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 应聘人员报名提交材料:本人简历,并说明本人意愿及要求;《晋中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申请表》;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2. 以上报名材料电子版及证件扫描版请同时发至人事处和教学学院电子邮箱中(见附表)。
  3. 报名材料标题请注明“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名称”。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教学学院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综合面试
  教学学院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其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四)确定聘用
  人事处根据各教学学院上报意见和学校编制总体情况,报学校引进人才领导组,对引进人才层次、相关待遇及拟聘职务进行审核确定。特殊情况引进及“一事一议”引进的人才和团队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五)体检、考察、公示
  学校对审批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人事处及二级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教学学院/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人事处 刘老师
路老师
闫老师
0351-3985578 jzxyrsczp@163.com
文学院 白老师 0351-3985702 baichunxiang6608@163.com
信息技术与工程学院 常老师 0351-3985757 407855209@qq.com
经济管理学院 刘老师 0351-3985828 liuxiaoyun_9938@163.com
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刘老师 0351-3985851 lzy_755@163.com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吕老师 0351-3985742 forest9088@163.com
数理学院 张老师 0351-3985764 zgz@jzxy.edu.cn
美术学院 邹老师 0351-3985802 3211653253@qq.com
外国语学院 牛老师 0351-3985732 niugufang@163.com
机械学院 解老师 0351-3985839 xzx4406@163.com
化学化工学院 李老师 0351-3985775 hxx406@126.com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张老师 0351-3985785 zhangjinhua211@163.com
政史学院 王老师 0351-3985721 wsqin05@126.com
音乐学院 姚老师 0351-3985806 2338527840@qq.com
体育学院 史老师 0351-3985816 993313324@qq.com

  四、说明
  在疫情防控期间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组织现场面试时,可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予以初步面试考核,条件允许时进行现场当面确认。
  附件:晋中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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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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