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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师范学院2020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黄冈师范学院2020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中层干部空缺岗位选任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依岗选任、人岗相适,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学校“申硕”、“更名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适原则;

  (四)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空岗选任岗位(8个)

  中层正职(3个)

  1.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岗位数1个;

  2.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书记,岗位数1个;

  3.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书记,岗位数1个。

  中层副职(5个)

  A类:教学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3个)

  1.物理与电信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岗位数1个;

  2.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数1个;

  3.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岗位数1个。

  B类:教学学院副院长(2个)

  1.文学院(苏东坡书院)副院长,岗位数1个;

  2.政法学院副院长,岗位数1个;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知识分子工作,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自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二)任职资格

  1.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并具有两年及以上高校基层单位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界定以2018年中层干部任期换届《相关政策补充说明》第2条为准);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任期(4年);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管理岗位人员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下一级岗位包含正科级、管理岗七级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基层单位管理工作经历界定以2018年中层干部任期换届《相关政策补充说明》第4条为准)。

  3.根据《关于加强湖北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高工委〔2007〕11号)文件有关规定,目前辅导员岗位在岗人员中,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且有8年辅导员工作经历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具有6年辅导员工作经历,考核合格者,具备提任中层副职资格。

  4.新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个任期。

  5.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6.提任教学学院副院长的,应具有相应的学科专业背景。

  7.积极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干部的任职,按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提拔的须经校党委研究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破格提拔的中层干部,应当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

   ②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③入选省部级以上高端人才工程(培养计划),或者专业水平较高、在行业有较大影响。

  试用期未满或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连续破格提拔,不得越两级提拔。

  五、选拔方式

  本次8个中层干部空缺岗位采取组织选拔方式产生,根据岗位性质不同进行分类推荐。管理部门正职、教学学院书记(副书记)岗位进行非定向推荐,教学学院副院长岗位按具体岗位进行定向推荐。

  六、选拔程序

  1.人员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对全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人员名单。

  2.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非定向推荐岗位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经校党委研究,按照一定的比例差额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①谈话调研推荐范围:

  由下列人员参加:学校领导;党委委员;三级以上教授;中层正职干部。其中定向(教学学院副院长)岗位人选还要在推荐职位所在学院进行推荐,范围为推荐职位所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②会议推荐范围:

  由下列人员参加:学校领导、党委委员、三级以上教授、中层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其中定向(教学学院副院长)岗位人选还要在推荐职位所在学院进行推荐,范围为推荐职位所在学院全体教职工。

  党委组织部分类统计干部推荐情况,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校党委报告。

  3.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统筹考虑民主推荐与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充分酝酿,经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等额或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达不到要求的缩减岗位职位。

  按照“凡提四必”要求,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办等部门做好干部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报告、信访举报查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工作。政治不合格、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以及具有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学校成立考察组负责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价,着重了解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干事创业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察谈话范围为:学校领导、有关综合职能部门负责人、考察对象所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干部和教职工代表(人数在15人以下的应全部参加)、其他有关人员。

  非中共党员的考察对象还需征求党委统战部的意见。

  综合以上考察情况,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提交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5.确定拟任人选。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6.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正式任职。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办理任命文件、干部任职宣布、工作交接等任职手续。

  七、相关政策

  1.本次中层正职、教学学院党委(党总支部)副书记在学校在编在岗符合提任条件人员中选任,其他岗位面向全校在编在岗、人事代理和享受正式工待遇教职工。

  2.本次中层空岗选任本着“宁缺毋滥”原则,个别岗位如果没有合适人选,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可暂时空缺。

  3.有关中层干部的年龄和任职年限界限以2020年4月30日计算。

黄冈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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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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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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