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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蓉漂人才荟-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蓉漂人才荟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有成都开放大学新都学院1所、公民办中小学84所(小学36所、初级中学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7所、高(完)中学校8所、12年制学校3所、中职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249所,事业单位2个(区教科院、区教育服务中心),在校学生20.53万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1.9万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万余人。

新都区现有省一级示范高中1所,省二级示范高中2所,成都市新优质学校28所,国家、省、市特色品牌学校占比达到78.69%。有四川省示范幼儿园6所、成都市一级园11所、成都市二级园180 所、成都市三级园60所。

二、考核招聘

(一)考核招聘时间、地点

2024年9月22日,华东师范大学,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华东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活动日历”栏。

(二)考核招聘数量

现场考核招聘2025年毕业的优秀毕业生224名。

招聘时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和高校及毕业生的具体情况,招聘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科学、音乐、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特教等学科专任教师。

名额指标可根据高校毕业生报名情况进行调整,总额不超过224名。(招聘岗位详情见附件1)

(三)考核招聘对象

1. 2025年毕业的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大学毕业生。

2. 2025年毕业的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其中,新都籍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由区教育局另行时间统一集中考核。

2025年毕业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费师范生年龄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条件

考核招聘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四)其他条件

1.专业对口。

2.所有拟聘人员须具备报考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

3.高中、初中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小学和特教幼儿园所有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5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公告

1.设点高校官方网站;

2.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indu.gov.cn/)。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招聘单位在北京师范大学(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会)、陕西师范大学(蓉漂人才荟专场招聘会)、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设招聘点位,应聘者现场提交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简历。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宣讲。由招聘考核小组在高校现场介绍用人单位情况。

(四)材料审查

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学习成绩情况进行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核。

宣讲结束后,应聘者须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以及自荐材料,交现场考核小组现场审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材料审查后举行,具体时间由考聘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电话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括无学生试讲和答辩。无学生试讲题目由应聘者按报考学段及学科自行准备,答辩由考核小组现场提问,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行为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划定考核成绩分数线。考生考核成绩低于考核成绩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3.确定拟聘人员: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签约

拟聘人员在考聘地当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请提前获取三方就业协议),且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七)审定拟聘用人员

区教育局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审定。

(八)体检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指定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导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十)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入编和聘用等手续。

五、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内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报到

(一)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确定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6年。

(二)所有拟聘人员务必在2025年8月31日前到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所有拟聘人员务必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附件1: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应聘联系信息: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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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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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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