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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文理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兰州市文理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甘教师函〔2013〕31号)文件精神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安排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2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五)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相近专业及国内高校自设专业、专硕专业由二级学院研究、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兰州文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列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每日8:00至18:00,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通过兰州文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rs.luas.edu.cn/zp.html#/)进行报名。

(1)网上注册。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选择意向岗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电子证件照。

(2)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出具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

(3)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文昌楼1113办公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成功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查看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有效期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9月29日至30日线上缴纳报名费150元整(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缴费流程详见附件,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人员不予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10月3日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学校委托第三方命题。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能力。

2.笔试形式:笔试统一组织,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计划的3∶1确定,不足3∶1的岗位,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取消进入资格复审的资格。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10月6日,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日后在学校人事处官网(网址:http://rs.luas.edu.cn/)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三)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12日每日9:00至17: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复审地点:兰州文理学院致远楼二楼视频会议室。

3.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证件照6张;

(3)报名系统导出的《兰州文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出具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的3: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3:1的岗位,划定70分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随时关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10月13日,具体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4.面试内容:教学岗位面试内容为本专业课程试讲。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5.成绩公布: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公布成绩

1.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确定排名。

2.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官网公布总成绩。

(六)体检

1.组织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

定体检名单并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并加入心理测试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递补: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未达到笔试、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递补。

3.其他: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组成三人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况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如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备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学校决策会议研究后报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备案后按照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所有人员入职后须先从事至少2年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及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报考人员,

不予审批聘用。

(五)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学校人事处官网公布、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六)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931-8688460

监督电话:0931-8685184

附件:兰州文理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第二批)

兰州文理学院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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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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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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